第二十四章 小姐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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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我已经有舞伴了!”柳逸冷冷应了一句,头也没回,便大步走向莫小雨,绅士的向她伸出了手。
这话可谓是一石激起千层浪,柳逸连想都没想就拒绝了童欢馨的邀请?他脑袋被门夹了吧!
四周是被气晕一片,羡慕嫉妒恨,难以理解!
童欢馨面露尴尬之色,但却没有生气,心中则是低语,果然不出她的所料,他真的是一个很特别的人,和那天初次见面的时候一样。
莫小雨则是被激动的眼泪都快掉下来了,阿逸放佛真的变回了小时候的那个阿逸,除了跟她玩耍之外,其他的孩子是一概不理。
随着一曲舒缓的音乐声响起,四周的花季少年少女是一窝蜂的涌进舞台中央,开始翩翩起舞。
播放的乐曲正是《yesterdayoncemore》,大家或是成双成对,或是三五成群,手拉手,肩并肩,在缓缓闪动的聚光灯下轻轻摇摆着。
高中三年,哭也好,笑也罢,但谁也不想这么快就让它们变成回忆,然后成为书架角落里那发黄的书页。
因为这是每个人一生中最懵懂的时光,青涩无华,但却朝气蓬勃。
欢送会最后是在一首群星版《明天会更好》中落下帷幕的,可同学们仍是意犹未尽,三五一群的聚在校园里,路灯下、操场上以及校门口都是人,或是在谈论今晚的欢送会,柳逸自然是最大的谈资,或是在聊高考和填志愿的事情,当然也免不了会有花前月下难舍难分的情侣们,他们多是在商讨着,毕业后该怎么办,是继续交往下来,还是相隔天涯?
月上树梢,柳逸要回去静修了,所以他拒绝了邢大中他们的邀请,没去后街网吧打游戏。
他要回去了,莫小雨也没有选择继续溺在女生群中,和他一起出了校园。
两人并肩前行,柳逸仍然是一路无话,像一个影子慢慢行走在黑夜里。
莫小雨虽也是不说话,但心情却是很好,左右拉着右手,十指交叉,一步一踱的走在柳逸身边,脑子里则是一直在回味今晚的事情,有些惊心动魄,但也有惊喜无限,尤其是柳逸最后选了她做舞伴的那一瞬间,让她心中像是喝了蜜一样甜,现在回想起来,心里还是甜丝丝的。
就在两人走到南中大道和学友路交叉口的时候,停在路边的一辆艳红色法拉利忽的响了一声,车门被打开,从里面走出一人,身着白色礼裙,勾勒出她浮凸有致的好身段,黑发如丝般在夜风中飘动,将她那张粉白的脸庞完全暴露在了洁白的月光下,柳眉如画,下面是一双水汪汪的大眼。
正是今晚南中毕业生欢送会的特别嘉宾,滨大第一美女,童欢馨,她慢步走到柳逸跟前。
“你好,你还记得我吗?”拦住了柳逸的去路之后,童欢馨先声夺人,笑着问到,前几日她一直是开车在这里等候,期待恰如此刻的这一幕降临,她等到了那个能读懂她心事的人,然后迎上去跟他搭讪,现在终于如愿以偿了。
“你不是滨大的童欢馨学姐吗?我们当然记得了,你钢琴弹的真好!”见柳逸没搭腔,莫小雨急忙笑着说到,骨子里则是迷惑,还以为她是来指责柳逸为何要当场拒绝她的邀请呢,没想到竟是问了一个莫名其妙的问题。
“你不记得了吗?就在这里,我差点撞着一个老人和一个小孩,是你救了他们!”见柳逸没吱声,童欢馨变得有些激动,“后来你还跟我说,内心烦躁的情绪才是困扰一个人的最大恶魔。想起来了吗?”
想起来了吗?这几个字是童欢馨用稍稍颤抖的声音问出来的,她感觉自己长这么大,只有在坐过山车的时候是这种感觉,心都快跳到嗓子眼了。
“那件事之后,你似乎并没有试图去改变什么,也就是说,困扰你的恶魔还在,不是吗?”柳逸的嘴角抹过一丝笑容,只是这笑容给人的感觉便像是身临冰窟,冷飕飕的。
“好像是吧!”童欢馨愣了一下,她虽然是被这个有些神秘的高中生点醒了,可这些天都是在想着能不能再见到他,根本没去思考,要不要跟老不死的改善关系,亦或是怎样去改善和老不死的关系。
“那你为什么还这么开心?”柳逸慢慢抬眼,黑夜下,他的眸子却是格外闪亮。
说完之后,他便迈步继续向前走。
见状,莫小雨对童欢馨笑了笑,然后紧跟在柳逸身边,也颠了。
留下童欢馨独自一人站在原地,心中反复思考着柳逸的质疑,是啊,既然心事未了,那我为啥还这么开心?
“傻瓜,当然是因为你了!”少许,她方才反应过来,转过身来,冲着柳逸远去的背影舒眉一笑。
天鹅湖,如一面镜子镶嵌在丹霞市的西南角,一旁是绿树红花成片,正是丹霞市的富人区,大华别墅区。
里面有一座白楼,宛若一颗明珠镶嵌在这碧湖畔,格外的醒目。
白楼正厅之中,一个身材略胖的老者正襟危坐,手中捧着一本厚厚的《欧洲中世纪经济史》,津津有味的读着,还不断用手去扶了扶鼻梁上的老花镜,似乎是在思考。
他便是滨湖首富童权童老爷,也便是童欢馨的父亲。
“老爷,老爷,小姐笑了!”少许,一个身着中山装的中年人大步跑进来,脸上满是惊喜的表情,他是童家的管家彪叔,马彪,早些年生意失利,险些家破人亡,幸得童权及时搭救方才捡回一条命,因此他对童家是极为忠心。
“小姐又不是傻子,笑了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童老爷轻轻拍了拍大腿,显然是对阿彪打断他看书很不满。
“不是啊,老爷,这是这么多年来,小姐第一次笑着进家门啊!”彪叔激动的说着,这些年,因为夫人的死,小姐对老爷是一直记恨在心,因此每次放学回家都不会给老爷好脸色看,今晚却是笑眯眯的进了院子,当真奇怪。
“是吗?她今天是笑着进门的?”听到这话,童老爷立马合上手中的大书,唰的一下站起身来,本是严肃的脸上浮现出欣喜的笑容。
就在这时,门开了,一脸笑意的童欢馨哼着小曲、一蹦一跳的走了进来。
“小姐回来了!”彪叔急忙转身,笑着说到。
“哇,彪叔,你今天看上去好帅哦,这中山装哪里买的,好合身哦!”若是往日,童欢馨最多就是笑着嗯一声,然后直接上楼,今天却是快跑着凑到彪叔身边,一把挽起的胳膊,显得格外亲热。
“是吗?”彪叔头大,天天穿这身衣裳啊,她都没说什么,今天怎么就变得帅气了?
“嗯,当然!在欢馨心里话,彪叔最帅了!好了,彪叔……爸,你们慢慢聊,我先上楼休息了!晚安!”尽管喊爸这个字的时候,童欢馨有些犹豫,但她还是笑着喊了出来,随即继续哼着小曲,小跑着上了二楼。
“她刚刚叫我什么?”直至二楼响起童欢馨关房门的声音,童老爷和彪叔才缓过神来,童老爷一脸不可思议的问到。
“爸呀,老爷!”彪叔乐呵呵的答到。
“她已经快十年没有这样叫我了!”童老爷取下鼻梁上的眼镜,抬起袖子擦了擦早已湿润的眼角,随即重新戴上眼镜,正声说到,“阿彪,马上打电话给阿正,让他快去查查欢馨今天去了哪里,都见了谁,做了什么,快点,我要知道是什么令她发生了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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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我已经有舞伴了!”柳逸冷冷应了一句,头也没回,便大步走向莫小雨,绅士的向她伸出了手。
这话可谓是一石激起千层浪,柳逸连想都没想就拒绝了童欢馨的邀请?他脑袋被门夹了吧!
四周是被气晕一片,羡慕嫉妒恨,难以理解!
童欢馨面露尴尬之色,但却没有生气,心中则是低语,果然不出她的所料,他真的是一个很特别的人,和那天初次见面的时候一样。
莫小雨则是被激动的眼泪都快掉下来了,阿逸放佛真的变回了小时候的那个阿逸,除了跟她玩耍之外,其他的孩子是一概不理。
随着一曲舒缓的音乐声响起,四周的花季少年少女是一窝蜂的涌进舞台中央,开始翩翩起舞。
播放的乐曲正是《yesterdayoncemore》,大家或是成双成对,或是三五成群,手拉手,肩并肩,在缓缓闪动的聚光灯下轻轻摇摆着。
高中三年,哭也好,笑也罢,但谁也不想这么快就让它们变成回忆,然后成为书架角落里那发黄的书页。
因为这是每个人一生中最懵懂的时光,青涩无华,但却朝气蓬勃。
欢送会最后是在一首群星版《明天会更好》中落下帷幕的,可同学们仍是意犹未尽,三五一群的聚在校园里,路灯下、操场上以及校门口都是人,或是在谈论今晚的欢送会,柳逸自然是最大的谈资,或是在聊高考和填志愿的事情,当然也免不了会有花前月下难舍难分的情侣们,他们多是在商讨着,毕业后该怎么办,是继续交往下来,还是相隔天涯?
月上树梢,柳逸要回去静修了,所以他拒绝了邢大中他们的邀请,没去后街网吧打游戏。
他要回去了,莫小雨也没有选择继续溺在女生群中,和他一起出了校园。
两人并肩前行,柳逸仍然是一路无话,像一个影子慢慢行走在黑夜里。
莫小雨虽也是不说话,但心情却是很好,左右拉着右手,十指交叉,一步一踱的走在柳逸身边,脑子里则是一直在回味今晚的事情,有些惊心动魄,但也有惊喜无限,尤其是柳逸最后选了她做舞伴的那一瞬间,让她心中像是喝了蜜一样甜,现在回想起来,心里还是甜丝丝的。
就在两人走到南中大道和学友路交叉口的时候,停在路边的一辆艳红色法拉利忽的响了一声,车门被打开,从里面走出一人,身着白色礼裙,勾勒出她浮凸有致的好身段,黑发如丝般在夜风中飘动,将她那张粉白的脸庞完全暴露在了洁白的月光下,柳眉如画,下面是一双水汪汪的大眼。
正是今晚南中毕业生欢送会的特别嘉宾,滨大第一美女,童欢馨,她慢步走到柳逸跟前。
“你好,你还记得我吗?”拦住了柳逸的去路之后,童欢馨先声夺人,笑着问到,前几日她一直是开车在这里等候,期待恰如此刻的这一幕降临,她等到了那个能读懂她心事的人,然后迎上去跟他搭讪,现在终于如愿以偿了。
“你不是滨大的童欢馨学姐吗?我们当然记得了,你钢琴弹的真好!”见柳逸没搭腔,莫小雨急忙笑着说到,骨子里则是迷惑,还以为她是来指责柳逸为何要当场拒绝她的邀请呢,没想到竟是问了一个莫名其妙的问题。
“你不记得了吗?就在这里,我差点撞着一个老人和一个小孩,是你救了他们!”见柳逸没吱声,童欢馨变得有些激动,“后来你还跟我说,内心烦躁的情绪才是困扰一个人的最大恶魔。想起来了吗?”
想起来了吗?这几个字是童欢馨用稍稍颤抖的声音问出来的,她感觉自己长这么大,只有在坐过山车的时候是这种感觉,心都快跳到嗓子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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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下童欢馨独自一人站在原地,心中反复思考着柳逸的质疑,是啊,既然心事未了,那我为啥还这么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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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鹅湖,如一面镜子镶嵌在丹霞市的西南角,一旁是绿树红花成片,正是丹霞市的富人区,大华别墅区。
里面有一座白楼,宛若一颗明珠镶嵌在这碧湖畔,格外的醒目。
白楼正厅之中,一个身材略胖的老者正襟危坐,手中捧着一本厚厚的《欧洲中世纪经济史》,津津有味的读着,还不断用手去扶了扶鼻梁上的老花镜,似乎是在思考。
他便是滨湖首富童权童老爷,也便是童欢馨的父亲。
“老爷,老爷,小姐笑了!”少许,一个身着中山装的中年人大步跑进来,脸上满是惊喜的表情,他是童家的管家彪叔,马彪,早些年生意失利,险些家破人亡,幸得童权及时搭救方才捡回一条命,因此他对童家是极为忠心。
“小姐又不是傻子,笑了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童老爷轻轻拍了拍大腿,显然是对阿彪打断他看书很不满。
“不是啊,老爷,这是这么多年来,小姐第一次笑着进家门啊!”彪叔激动的说着,这些年,因为夫人的死,小姐对老爷是一直记恨在心,因此每次放学回家都不会给老爷好脸色看,今晚却是笑眯眯的进了院子,当真奇怪。
“是吗?她今天是笑着进门的?”听到这话,童老爷立马合上手中的大书,唰的一下站起身来,本是严肃的脸上浮现出欣喜的笑容。
就在这时,门开了,一脸笑意的童欢馨哼着小曲、一蹦一跳的走了进来。
“小姐回来了!”彪叔急忙转身,笑着说到。
“哇,彪叔,你今天看上去好帅哦,这中山装哪里买的,好合身哦!”若是往日,童欢馨最多就是笑着嗯一声,然后直接上楼,今天却是快跑着凑到彪叔身边,一把挽起的胳膊,显得格外亲热。
“是吗?”彪叔头大,天天穿这身衣裳啊,她都没说什么,今天怎么就变得帅气了?
“嗯,当然!在欢馨心里话,彪叔最帅了!好了,彪叔……爸,你们慢慢聊,我先上楼休息了!晚安!”尽管喊爸这个字的时候,童欢馨有些犹豫,但她还是笑着喊了出来,随即继续哼着小曲,小跑着上了二楼。
“她刚刚叫我什么?”直至二楼响起童欢馨关房门的声音,童老爷和彪叔才缓过神来,童老爷一脸不可思议的问到。
“爸呀,老爷!”彪叔乐呵呵的答到。
“她已经快十年没有这样叫我了!”童老爷取下鼻梁上的眼镜,抬起袖子擦了擦早已湿润的眼角,随即重新戴上眼镜,正声说到,“阿彪,马上打电话给阿正,让他快去查查欢馨今天去了哪里,都见了谁,做了什么,快点,我要知道是什么令她发生了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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