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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 神之蔑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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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真的是这个世界上最莫名其妙的东西,她可以让一个理性的人变得失去理智,也可以让一个讲求实事求是的人变得不讲道理。不管是从前冷若冰霜的乔倚夏,还是那个高高在上的路西绽,无论她们有多聪明多强大,也不得不在爱情这个不讲理的讨厌鬼面前俯首称臣。
没出三天,那个绑架了五个女孩的绑匪就落入了褚警官的手里,跟褚警官所设想的不一样,他原以为他会很邋遢,很狼狈,可在他那张清秀英俊的脸上,看不到一丝的邪恶,他的嘴角始终洋溢着笑,让他看起来像一个翩翩君子,文质彬彬,温文尔雅。
如路西绽所想,这五个女孩全部跟慕容青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第二个被绑架的女孩叫紫悠,她跟慕容青是在酒吧认识的,紫悠的家境比不得贾舞,但却也算富裕,她是情场高手,自称情场万人迷,没有男人能抵得住□□,她最大的乐趣就是看男人们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然后再狠心地抛弃他们,看他们为自己而悲伤。而第三个女孩则更无辜了,她是苏陈以前在工地上工作时认识的一个包工头的前女友,那是一个很漂亮妖娆的女人,可惜后来爱上了别的男人,抛弃了那可怜的包工头。
苏陈曾经受过情伤,被心爱的女孩抛弃,那女孩后来随老公出了国,他的性格在怨念和仇恨中扭曲,产生了报复社会的动机。他开始讨厌女人,尤其讨厌这些抛弃男人的女人。
而这些被他绑架的,都是跟她有着关联的女人。苏陈不傻,为了防止自己的身份暴露,他开的根本就不是正规的出租车,而是黑车,这就加大了警方的排查难度。
虽然最终逮捕了他,但遗憾的是,前三个女孩已经被慕容青残忍的杀害,并且分尸了。在那个肮脏阴暗的地方,重案组的人分别在水缸,厕所,冰箱等多个地方,发现了女孩们已经干枯,只剩骨头的尸身。而始作俑者,这个十恶不赦的男人,竟然从头到尾都在笑,仿佛这一切都与他无关一样,恨得重案组的人牙痒痒。
贾富紧紧拥抱着扑进自己怀中的贾舞,心中百感交集。那个从小娇生惯养的大小姐脸上有着大片淤青,左腿也因被打而受了伤,可是在看到亲人的那一刻,她顾不得身体上的疼痛,不顾一切地被贾富抱着。
就在不久前,她还因爷爷的狠心而怨恨他,可是这一刻,所有的恨都化成了心中的委屈。能够再次跟亲人团聚,真好。
“路教授,这次,真的是多谢你了。”现在看来,似乎一切线索和作案动机都很明确。这五个女孩都跟苏陈有着或大或小的联系,但若是没有路西绽指出这个案子的关键点,褚警官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能找到绑匪。或者说,不知道在他找到他时,贾舞和月华是不是也会像那三个女孩那样,已经死了,“其实,我之前很担心苏陈不会上钩,毕竟,毫无疑问,他是一个狡猾的罪犯。”
路西绽神色沉静,这个案子花费的时间实在太长,在她的人生轨迹里几乎算的上是一个污点,她甚至不觉得自己应该接受褚警官的赞美,因为她已经失落到想回家写一份检讨书了,不过,她还是向褚警官说道:“大多数连环杀手或者绑匪每次作案之后的冷静期会逐渐变短,从心理学的角度来说,罪犯的耐心只可能越来越差,而突然变好的可能性微乎其微。有很多案例证明,绑匪在实施绑架后的十分钟自负心会降到最低点,然后就会进入到‘悲伤’状态,这个状态包括五个阶段,分别是否认、愤怒、交涉、沮丧,接受。他的精神已经在这种反复的折磨中极度扭曲,完全丧失理智,进入到饥不择食的阶段了,想让他上钩,并不会太难。”
“不管怎样,路教授,你在我心中将永远是一个十分出色的心理学家,亦是当之无愧的破案高手。以后如果有机会,很希望能够再与你进行探讨,当然,最好不要像这一次一样,因案子而不得不被绑在一起,下一次,我希望我们能够坐在一间咖啡馆,或者餐厅里,好好地聊一聊。”
“但愿有这个机会。”路西绽礼貌地扬了扬嘴角,转身离开。
褚警官聪明极了,无论是破案,还是为人处世,都让她颇为欣赏。只不过,她可不想在咖啡馆里伴随着优美的音乐声跟一位年过四十的大叔举杯共饮,那感觉,真是怎么想怎么怪。
绑架案总算是告一段落,路西绽也终于认真考虑起就职问题。对于这个目中无人的教授来说,薪资多少完全不在她的重点关注范围之内,她要的是一种能够获得绝对尊重的地位,a大的师资力量很强大,口碑也很好,但她依然只能做副教授,要知道,在国外做了多年的副教授,她现在看到副字都想呕吐。d大口碑稍逊于a大,但她可以直接做正教授。乔倚夏自然了解她的想法,劝她去d大试试看,她是这样回应的:“我如果选择了d大,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我现在的生活已经拮据到靠出卖自己的灵魂来换取微薄的生活费的悲惨地步。”
帝都的大学也不是没有向她抛出橄榄枝的,像是在中国高校排行榜蝉联冠军多年的学校就有此意。不过她嫌距离太远了,既然在国内工作也不能跟乔倚夏生活在一起,那她为什么不直接去国外算了。
不过闹心归闹心,这之中有一件事却不得不提,那就是路西绽虽然前段时间情绪消沉,但并没有忘记当初向她伸出援手的朱蕴桓。乔倚夏自然是没有告诉她那件事情,不过这并不代表路西绽不知道,很多事情想瞒过她根本不可能。
于是路教授便选了一个好日子亲自登门道谢,毕竟她也不是忘恩负义之人,该谢的还是要谢。
“本以为你会消沉一阵子,不过现在看到你精神满满的样子,我还是很开心。”朱蕴桓说道。
“这都是托朱爷爷你的福了。”
朱蕴桓笑了笑:“你来的倒是正好,过几天,我准备办一场慈善拍卖会,有没有兴趣参加?听说你跟承淮的江总关系不错,她也会到场。”
路西绽应允了下来:“我的荣幸。”
“把乔家的小女儿也一起带去玩玩儿,那天人会很多,很热闹。”
“好,朱爷爷不介意我再多带一个人吧?”
“那是自然。”
孟流琛这个家伙大概永远也理解不了路西绽对他的这份用心良苦,因为以他的智商是在想不通为什么姐姐要在他努力赶策划案的时候拉他去参加什么慈善晚宴,天知道他在国外参加各种上流社会的party参加到整个人已经对这种场合很厌烦了。
但如果不是为了他,路西绽根本不会来。晚宴是能够迅速结识各类商界巨鳄,拉拢人脉的绝佳时机,孟流琛回国没多久,一点人脉都没有,以后谈起生意来没有关系会很吃力。路西绽已经不是孟氏的人了,孟氏最终要交到孟流琛手上,她作为姐姐能帮他的也就这么多。当然,看到孟流琛那一脸刘|胡兰慷慨赴死的表情时路西绽就知道他完全无法透过现象看本质了,不过她也没指望他能理解,只要他乖乖听话就行了。
这一天的路西绽非常美,她同乔倚夏并肩而行,旁边跟着高大帅气的孟流琛,这种场景似乎只有在电影里才能见得到。乔倚夏的长头发高高盘在头顶,还别了一个精致的香奈儿山茶花头饰,路西绽的头发打了发胶定型,发尾烫了一次性的卷,长头发松松软软的披散着,让她看起来像个高贵的公主。
向朱蕴桓问好之后,路西绽就开始拉着孟流琛各处打招呼,晚宴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属于自由畅谈时间,朱蕴桓名望很高,到场的也都是一些权贵名流,他们自然是需要一些时间交谈感情或是生意的。这也给了路西绽机会。
“我告诉你,你一会儿千万不要乱说话,我会先向高董介绍你,你只管应声就好了,尽量表现的大方沉稳一点。”
路西绽身高不低,为了使孟流琛看起来尽可能的高大,她并没有穿太高的鞋,孟流琛看着姐姐女超人一般的样子,对她的崇拜达到了巅峰。他以前觉得她就是个咬文嚼字的教授,做生意上根本没什么经验,可现在看来,真正出色的人不管做什么都很出挑。路西绽在孟氏呆的时间不长,但结交的权贵不少,现下,她把孟流琛介绍给他们认识,他们或多或少会看她的面子,在合作时照拂着他。
乔倚夏自然也没有闲着,她手中端着高脚杯,同生意场上的合作伙伴以及一些其他的老前辈寒暄着,嘴角挂着标准的八颗牙微笑。也许有人会觉得虚伪,但做生意就是这样,这样一个圈子,不虚伪根本活不下去。与其说比谁更有手段,不如说是比谁比谁更虚伪。
“唷,今儿打扮这么漂亮呢。”江夏戈身着一袭大红色的抹胸拖地长裙,款款朝路西绽走来,身姿妖娆而人绰约。方才见她同孟流琛在一起,她碍于面子没有来找她,现在孟流琛单独同一个秃顶啤酒肚的男人交流,她才敢来找她。
路西绽骄傲地仰起头:“我的人生里,从来就没有不漂亮的时刻。”
江夏戈刚想说话,灯光便蓦地暗了下来,在场的人皆以为停电了,三秒钟之后大厅内又转换了一种比先前较为柔和的灯光,有一束光从天花板慢慢蔓延,集中打在角落里的钢琴上,而后,转移到了那个身姿窈窕的女人身上。
钢琴声响起,扣人心弦,她修长的十指在黑白键上跳跃,她低垂着睫毛,看起来像居住在世外桃源的仙子,干净的一尘不染。
所有人的视线都不知不觉被这个漂亮迷人的女孩吸引,这世上竟然真的有人,能把一首曲子弹得宛若天籁。她是天生的焦点,让人只看她一眼,就不再舍得移开视线。
她,是路西绽的乔倚夏。
“抱歉,打扰了大家的兴致,是我献丑了。”曲毕,她深深鞠了一个躬,用刚好够所有人听到的声音说道,“我想把这首曲子送给我人生中最重要的一个人,也是我今生唯一的爱人。我是一个笨拙而无趣的人,不懂浪漫,亦不解风情,不知该如何讨爱人的欢心。前几天我跟她说,我想要让所有人都知道我有多爱她,多想跟她走到白头。其实说真的,我很怕尴尬,甚至面对这么多熟悉的人会有点怯场,可是心中有爱意支撑着,让我很想在这样一个特殊的夜晚借这一首《梦中的婚礼》传达我对她的爱。因为没有经过她的同意,所以我不能说出她的名字,但我想请在场的各位帮我见证,乔倚夏这一生只有这一段情,而这一段情的名字,就是她的名字。我与她,千山万水,永不相离,生老病死,永不相弃。“
灯光恢复了初始状态,在场的人有鼓掌的,亦有起哄的,不过都是经过大场面的人,也只是闹闹便作罢,不会过多为难,或是无休止的追问“男”主角是谁。隔着一段长长的距离,路西绽与乔倚夏的目光交汇,蔓延出一道名为天长地久的未来之路。
她们将这份感情隐藏的很好,除了亲友之外,没有人会把这两个同样卓越美丽女人联想成恋人。
过了许久,江夏戈满脸红晕,手中握着一个精致的瓶子再次朝她走来,看样子是喝醉了。不止她,乔倚夏和孟流琛也在江夏戈之后走到她的身边,四个人再次相聚,孟流琛看江夏戈的眼神有点躲闪,江夏戈反倒是大方的很。
“你这是喝的什么鬼东西?鹤顶红吗?”路西绽蹙眉问道。
“亲爱的,你可真孤陋寡闻。”江夏戈把瓶子上的英文字母对准她,“看好了,产自日本,是最高贵的矿泉水品种之一。跟我的身份十分相配。”
“的确,跟你精神病患者的身份再相配不过了。毕竟哪个正常人会用一瓶矿泉水来衡量自己的价值呢。我以前只当你是傻有钱,现在看来你根本就是智力低下。”路西绽讥讽道。
江夏戈本来就喝了酒,情绪暴躁的很,听她这么说,就更愤怒了:“喂,你干嘛这么说,你懂不懂什么叫一分价钱一分货,三千块的水跟一块钱的水怎么能相提并论呢?我知道我没你聪明,可是搞不好就是我小时候太不注重生活质量造成的,亡羊补牢为时不晚,只要心中怀有希望,赶超路西绽指日可待。”
路西绽看着她满眼放光的样子,一把夺过她手中的矿泉水瓶,仔细看了看,然后冷笑了一声:“一个看长相让我忍不住想叫阿姨的人竟然还对这种三岁儿童都不会相信的外理论怀揣着希望,我到底在跟一些什么样的人来往?哦不,还是说你根本就是披着人皮的草履虫?如果这种所谓的高贵矿泉水对人类有任何实质性帮助的话,那大概就是拜你这个啥有钱打款所赐迅速拉动了日本gdp的增长吧?可惜安倍晋三并不知道在遥远的中国有一个为了他的子民们能够早日过上跟美利坚人民一样富裕的好日子通过买他们的矿泉水进行资助的暴发户少女。我劝你不要再做类似‘喝水就能跟路西绽一样聪明的白日梦了’,出门右转左拐有一条水深八米的河,不挣扎不到三分钟一定毙命。如果我是你,会选择马上去投河,并且虔诚地祝愿下辈子能有正常的智商,不用太高,有路西绽的十分之一就足以弥补你今生的缺憾了。”
孟流琛&乔倚夏:……
江夏戈满脸写着,这个女人明明就是趁她喝醉了神志不清故意欺负她,可是怎么办她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回击她。
路西绽看着她恼怒地满脸通红的样子,不屑地摇了摇头。
“你能不能别老用言语攻击我?”
合着她憋了这么久就憋出这么一句话。
路西绽十分惋惜地看着她:“哦,这实在太困难了。你的存在实在无法不令我对人类的智商平均值感到担忧。”
江夏戈觉得自己特别无助,她特别希望有个人能帮帮她,但乔倚夏显然跟路西绽是一伙儿的,孟流琛,算了,他应该比自己受路西绽的羞辱还要惨。
“你是不是接下来要说,整条街的智商都被我拉低了?”
“哦不。安德森虽然蠢了点,但他至少还属于人类。而你我的关系自然不能类比夏洛克与安德森。仙女是生活在天堂的优雅公主,而妖精被打入十八层地狱之后甚至连投胎转世的机会都没有,我跟你之间的距离岂止区区几条街,分明隔了一整个人间。”
江夏戈&乔倚夏&孟流琛:……
“咳咳。”孟流琛干咳了一声,他看着一脸浮生若梦的江夏戈,说道,“姐,你是不是有点,过于毒舌了……”他本来还想说,夏戈姐都被你气傻了,但是路西绽根本不给他这个机会。
“这怎么能叫毒舌呢?毒舌在古汉语和现代汉语中通常用来形容人语言恶毒,我不过是在心平气和地陈述一个众所周知的事实,并且脸上还洋溢着令人如沐春风的微笑,堪称世纪名媛。流琛,身为我的弟弟,你竟然如此看待我?真是令我心寒。”
孟流琛:(我还是不说话了)
乔倚夏上前握住路西绽的手,实在忍不住笑意。惹谁都不要惹路西绽,这是真理。否则她会用她的三寸不烂之舌让你意识到你有多愚蠢。
江夏戈愤懑地把矿泉水一扔,好在周围的人们相谈甚欢,没人注意到她,只见她泪眼朦胧地说道:“是是是,你这条毒蛇,全宇宙你最聪明了好吧!”
路西绽摇摇头:“不,你这话说错了,全宇宙最聪明的人是我们家倚夏,怎么会是我呢?”
“……”
“姐,你该不会下一句要说,因为倚夏姐看上了你,所以特别聪明吧……我看电影的时候,里面的主角经常这么说。”
“你真的确定要把我跟那些不懂讨另一半欢心的蠢货们相提并论吗?我刚刚所说的话,百分百是发自内心对我女朋友的赞美,纯粹的赞美。”说罢还特别温柔地看了乔倚夏一眼。
江夏戈觉得她要被路西绽逼疯了,于是她开始寻找起自己的女朋友来跟路西绽决一死战。
“姐,你前一阵子挺温柔的啊,为什么现在又突然变成我最开始见你时候的样子了,甚至有过之无不及呜呜,好可怕。”
路西绽眨眨眼睛:“大概是因为刚刚倚夏当众跟我告白之后,我觉得我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的原因吧?我突然觉得,我明明是天之骄女,为什么要变得跟你们一样俗不可耐?还是保持真我比较好。”
真是牵强又莫名其妙的理由。可是又让人无可反驳。
“可是你之前还跟我说,你不是天生就这么聪明的。”那一天,她特别有母爱的把他揽在怀里,鼓励他好好学习,让他在悲伤中解脱出来。那一刻,他觉得他的世界都被她点亮了。
路西绽充满怜悯地看着他,仿佛在看一个即将饿死的乞丐:“乖弟弟,你可能在国外待太久了,不知道我们中国人最擅长编织善意的谎言。”
“姐,说真的,我们大学的辩论社特别出名,你要是能加入,绝对是最佳辩手。”
“连你都能考上的大学综合实力能强到哪里去?我宁愿去农田里体验体验面朝黄土背朝天的艰苦生活,也不愿意把我宝贵的生命浪费到跟小学生抬杠上。”
孟流琛觉得自己彻底被路西绽击败了。他垂着头,努力思考为什么明明是姐弟,自己却总是说不过她,问题究竟出在哪里,他一定要想个明白。
就在这时,江夏戈拉着一个女人的手又回到了她的面前,这个女人她们不会不认识,正是江夏戈的女朋友沈泠杉。沈泠杉微微一笑,完全是动人心魄的美丽,比江夏戈那只妖精亦有过之无不及。她落落大方地说了声大家好。包括路西绽在内的人皆点了点头作为回应。
“沈小姐有一种与生俱来的贵气。”
这句话真的是路西绽说的吗,孟流琛甚至是乔倚夏都略微惊讶的看了她一眼,前一秒她还在疯狂地对身边的人进行人身攻击,现在却完全换了个样子。
待后来两拨人分开之后,孟流琛才问道:“姐姐,我看你看那位沈小姐的眼神好像有点奇怪。”
“虽然见过,但每次见都会觉得有点怪。”
“怎么个怪法儿?”
“不知道,总感觉她不像是我们这个时代的人。”路西绽说道。
“哦天哪,她该不会是穿越来的吧?”国内的知识虽然没学多少,不过电视剧孟流琛倒是看了不少。
“呵。”路西绽抱住肩膀,发出一声轻蔑的笑声。
感受到了来自路西绽的神之蔑视,孟流琛尴尬道:“不是姐姐你说她不像这个时代的人的吗?”
路西绽正对着他,眼神里充满了爱护,像在看一个懵懂无知的孩子一样:“流琛啊,你知道为什么我的心中永远充满着自信吗?就是因为总有像你这种我随便说一句话就当成真理的人存在。白痴。”
爱情真的是这个世界上最莫名其妙的东西,她可以让一个理性的人变得失去理智,也可以让一个讲求实事求是的人变得不讲道理。不管是从前冷若冰霜的乔倚夏,还是那个高高在上的路西绽,无论她们有多聪明多强大,也不得不在爱情这个不讲理的讨厌鬼面前俯首称臣。
没出三天,那个绑架了五个女孩的绑匪就落入了褚警官的手里,跟褚警官所设想的不一样,他原以为他会很邋遢,很狼狈,可在他那张清秀英俊的脸上,看不到一丝的邪恶,他的嘴角始终洋溢着笑,让他看起来像一个翩翩君子,文质彬彬,温文尔雅。
如路西绽所想,这五个女孩全部跟慕容青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第二个被绑架的女孩叫紫悠,她跟慕容青是在酒吧认识的,紫悠的家境比不得贾舞,但却也算富裕,她是情场高手,自称情场万人迷,没有男人能抵得住□□,她最大的乐趣就是看男人们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然后再狠心地抛弃他们,看他们为自己而悲伤。而第三个女孩则更无辜了,她是苏陈以前在工地上工作时认识的一个包工头的前女友,那是一个很漂亮妖娆的女人,可惜后来爱上了别的男人,抛弃了那可怜的包工头。
苏陈曾经受过情伤,被心爱的女孩抛弃,那女孩后来随老公出了国,他的性格在怨念和仇恨中扭曲,产生了报复社会的动机。他开始讨厌女人,尤其讨厌这些抛弃男人的女人。
而这些被他绑架的,都是跟她有着关联的女人。苏陈不傻,为了防止自己的身份暴露,他开的根本就不是正规的出租车,而是黑车,这就加大了警方的排查难度。
虽然最终逮捕了他,但遗憾的是,前三个女孩已经被慕容青残忍的杀害,并且分尸了。在那个肮脏阴暗的地方,重案组的人分别在水缸,厕所,冰箱等多个地方,发现了女孩们已经干枯,只剩骨头的尸身。而始作俑者,这个十恶不赦的男人,竟然从头到尾都在笑,仿佛这一切都与他无关一样,恨得重案组的人牙痒痒。
贾富紧紧拥抱着扑进自己怀中的贾舞,心中百感交集。那个从小娇生惯养的大小姐脸上有着大片淤青,左腿也因被打而受了伤,可是在看到亲人的那一刻,她顾不得身体上的疼痛,不顾一切地被贾富抱着。
就在不久前,她还因爷爷的狠心而怨恨他,可是这一刻,所有的恨都化成了心中的委屈。能够再次跟亲人团聚,真好。
“路教授,这次,真的是多谢你了。”现在看来,似乎一切线索和作案动机都很明确。这五个女孩都跟苏陈有着或大或小的联系,但若是没有路西绽指出这个案子的关键点,褚警官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能找到绑匪。或者说,不知道在他找到他时,贾舞和月华是不是也会像那三个女孩那样,已经死了,“其实,我之前很担心苏陈不会上钩,毕竟,毫无疑问,他是一个狡猾的罪犯。”
路西绽神色沉静,这个案子花费的时间实在太长,在她的人生轨迹里几乎算的上是一个污点,她甚至不觉得自己应该接受褚警官的赞美,因为她已经失落到想回家写一份检讨书了,不过,她还是向褚警官说道:“大多数连环杀手或者绑匪每次作案之后的冷静期会逐渐变短,从心理学的角度来说,罪犯的耐心只可能越来越差,而突然变好的可能性微乎其微。有很多案例证明,绑匪在实施绑架后的十分钟自负心会降到最低点,然后就会进入到‘悲伤’状态,这个状态包括五个阶段,分别是否认、愤怒、交涉、沮丧,接受。他的精神已经在这种反复的折磨中极度扭曲,完全丧失理智,进入到饥不择食的阶段了,想让他上钩,并不会太难。”
“不管怎样,路教授,你在我心中将永远是一个十分出色的心理学家,亦是当之无愧的破案高手。以后如果有机会,很希望能够再与你进行探讨,当然,最好不要像这一次一样,因案子而不得不被绑在一起,下一次,我希望我们能够坐在一间咖啡馆,或者餐厅里,好好地聊一聊。”
“但愿有这个机会。”路西绽礼貌地扬了扬嘴角,转身离开。
褚警官聪明极了,无论是破案,还是为人处世,都让她颇为欣赏。只不过,她可不想在咖啡馆里伴随着优美的音乐声跟一位年过四十的大叔举杯共饮,那感觉,真是怎么想怎么怪。
绑架案总算是告一段落,路西绽也终于认真考虑起就职问题。对于这个目中无人的教授来说,薪资多少完全不在她的重点关注范围之内,她要的是一种能够获得绝对尊重的地位,a大的师资力量很强大,口碑也很好,但她依然只能做副教授,要知道,在国外做了多年的副教授,她现在看到副字都想呕吐。d大口碑稍逊于a大,但她可以直接做正教授。乔倚夏自然了解她的想法,劝她去d大试试看,她是这样回应的:“我如果选择了d大,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我现在的生活已经拮据到靠出卖自己的灵魂来换取微薄的生活费的悲惨地步。”
帝都的大学也不是没有向她抛出橄榄枝的,像是在中国高校排行榜蝉联冠军多年的学校就有此意。不过她嫌距离太远了,既然在国内工作也不能跟乔倚夏生活在一起,那她为什么不直接去国外算了。
不过闹心归闹心,这之中有一件事却不得不提,那就是路西绽虽然前段时间情绪消沉,但并没有忘记当初向她伸出援手的朱蕴桓。乔倚夏自然是没有告诉她那件事情,不过这并不代表路西绽不知道,很多事情想瞒过她根本不可能。
于是路教授便选了一个好日子亲自登门道谢,毕竟她也不是忘恩负义之人,该谢的还是要谢。
“本以为你会消沉一阵子,不过现在看到你精神满满的样子,我还是很开心。”朱蕴桓说道。
“这都是托朱爷爷你的福了。”
朱蕴桓笑了笑:“你来的倒是正好,过几天,我准备办一场慈善拍卖会,有没有兴趣参加?听说你跟承淮的江总关系不错,她也会到场。”
路西绽应允了下来:“我的荣幸。”
“把乔家的小女儿也一起带去玩玩儿,那天人会很多,很热闹。”
“好,朱爷爷不介意我再多带一个人吧?”
“那是自然。”
孟流琛这个家伙大概永远也理解不了路西绽对他的这份用心良苦,因为以他的智商是在想不通为什么姐姐要在他努力赶策划案的时候拉他去参加什么慈善晚宴,天知道他在国外参加各种上流社会的party参加到整个人已经对这种场合很厌烦了。
但如果不是为了他,路西绽根本不会来。晚宴是能够迅速结识各类商界巨鳄,拉拢人脉的绝佳时机,孟流琛回国没多久,一点人脉都没有,以后谈起生意来没有关系会很吃力。路西绽已经不是孟氏的人了,孟氏最终要交到孟流琛手上,她作为姐姐能帮他的也就这么多。当然,看到孟流琛那一脸刘|胡兰慷慨赴死的表情时路西绽就知道他完全无法透过现象看本质了,不过她也没指望他能理解,只要他乖乖听话就行了。
这一天的路西绽非常美,她同乔倚夏并肩而行,旁边跟着高大帅气的孟流琛,这种场景似乎只有在电影里才能见得到。乔倚夏的长头发高高盘在头顶,还别了一个精致的香奈儿山茶花头饰,路西绽的头发打了发胶定型,发尾烫了一次性的卷,长头发松松软软的披散着,让她看起来像个高贵的公主。
向朱蕴桓问好之后,路西绽就开始拉着孟流琛各处打招呼,晚宴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属于自由畅谈时间,朱蕴桓名望很高,到场的也都是一些权贵名流,他们自然是需要一些时间交谈感情或是生意的。这也给了路西绽机会。
“我告诉你,你一会儿千万不要乱说话,我会先向高董介绍你,你只管应声就好了,尽量表现的大方沉稳一点。”
路西绽身高不低,为了使孟流琛看起来尽可能的高大,她并没有穿太高的鞋,孟流琛看着姐姐女超人一般的样子,对她的崇拜达到了巅峰。他以前觉得她就是个咬文嚼字的教授,做生意上根本没什么经验,可现在看来,真正出色的人不管做什么都很出挑。路西绽在孟氏呆的时间不长,但结交的权贵不少,现下,她把孟流琛介绍给他们认识,他们或多或少会看她的面子,在合作时照拂着他。
乔倚夏自然也没有闲着,她手中端着高脚杯,同生意场上的合作伙伴以及一些其他的老前辈寒暄着,嘴角挂着标准的八颗牙微笑。也许有人会觉得虚伪,但做生意就是这样,这样一个圈子,不虚伪根本活不下去。与其说比谁更有手段,不如说是比谁比谁更虚伪。
“唷,今儿打扮这么漂亮呢。”江夏戈身着一袭大红色的抹胸拖地长裙,款款朝路西绽走来,身姿妖娆而人绰约。方才见她同孟流琛在一起,她碍于面子没有来找她,现在孟流琛单独同一个秃顶啤酒肚的男人交流,她才敢来找她。
路西绽骄傲地仰起头:“我的人生里,从来就没有不漂亮的时刻。”
江夏戈刚想说话,灯光便蓦地暗了下来,在场的人皆以为停电了,三秒钟之后大厅内又转换了一种比先前较为柔和的灯光,有一束光从天花板慢慢蔓延,集中打在角落里的钢琴上,而后,转移到了那个身姿窈窕的女人身上。
钢琴声响起,扣人心弦,她修长的十指在黑白键上跳跃,她低垂着睫毛,看起来像居住在世外桃源的仙子,干净的一尘不染。
所有人的视线都不知不觉被这个漂亮迷人的女孩吸引,这世上竟然真的有人,能把一首曲子弹得宛若天籁。她是天生的焦点,让人只看她一眼,就不再舍得移开视线。
她,是路西绽的乔倚夏。
“抱歉,打扰了大家的兴致,是我献丑了。”曲毕,她深深鞠了一个躬,用刚好够所有人听到的声音说道,“我想把这首曲子送给我人生中最重要的一个人,也是我今生唯一的爱人。我是一个笨拙而无趣的人,不懂浪漫,亦不解风情,不知该如何讨爱人的欢心。前几天我跟她说,我想要让所有人都知道我有多爱她,多想跟她走到白头。其实说真的,我很怕尴尬,甚至面对这么多熟悉的人会有点怯场,可是心中有爱意支撑着,让我很想在这样一个特殊的夜晚借这一首《梦中的婚礼》传达我对她的爱。因为没有经过她的同意,所以我不能说出她的名字,但我想请在场的各位帮我见证,乔倚夏这一生只有这一段情,而这一段情的名字,就是她的名字。我与她,千山万水,永不相离,生老病死,永不相弃。“
灯光恢复了初始状态,在场的人有鼓掌的,亦有起哄的,不过都是经过大场面的人,也只是闹闹便作罢,不会过多为难,或是无休止的追问“男”主角是谁。隔着一段长长的距离,路西绽与乔倚夏的目光交汇,蔓延出一道名为天长地久的未来之路。
她们将这份感情隐藏的很好,除了亲友之外,没有人会把这两个同样卓越美丽女人联想成恋人。
过了许久,江夏戈满脸红晕,手中握着一个精致的瓶子再次朝她走来,看样子是喝醉了。不止她,乔倚夏和孟流琛也在江夏戈之后走到她的身边,四个人再次相聚,孟流琛看江夏戈的眼神有点躲闪,江夏戈反倒是大方的很。
“你这是喝的什么鬼东西?鹤顶红吗?”路西绽蹙眉问道。
“亲爱的,你可真孤陋寡闻。”江夏戈把瓶子上的英文字母对准她,“看好了,产自日本,是最高贵的矿泉水品种之一。跟我的身份十分相配。”
“的确,跟你精神病患者的身份再相配不过了。毕竟哪个正常人会用一瓶矿泉水来衡量自己的价值呢。我以前只当你是傻有钱,现在看来你根本就是智力低下。”路西绽讥讽道。
江夏戈本来就喝了酒,情绪暴躁的很,听她这么说,就更愤怒了:“喂,你干嘛这么说,你懂不懂什么叫一分价钱一分货,三千块的水跟一块钱的水怎么能相提并论呢?我知道我没你聪明,可是搞不好就是我小时候太不注重生活质量造成的,亡羊补牢为时不晚,只要心中怀有希望,赶超路西绽指日可待。”
路西绽看着她满眼放光的样子,一把夺过她手中的矿泉水瓶,仔细看了看,然后冷笑了一声:“一个看长相让我忍不住想叫阿姨的人竟然还对这种三岁儿童都不会相信的外理论怀揣着希望,我到底在跟一些什么样的人来往?哦不,还是说你根本就是披着人皮的草履虫?如果这种所谓的高贵矿泉水对人类有任何实质性帮助的话,那大概就是拜你这个啥有钱打款所赐迅速拉动了日本gdp的增长吧?可惜安倍晋三并不知道在遥远的中国有一个为了他的子民们能够早日过上跟美利坚人民一样富裕的好日子通过买他们的矿泉水进行资助的暴发户少女。我劝你不要再做类似‘喝水就能跟路西绽一样聪明的白日梦了’,出门右转左拐有一条水深八米的河,不挣扎不到三分钟一定毙命。如果我是你,会选择马上去投河,并且虔诚地祝愿下辈子能有正常的智商,不用太高,有路西绽的十分之一就足以弥补你今生的缺憾了。”
孟流琛&乔倚夏:……
江夏戈满脸写着,这个女人明明就是趁她喝醉了神志不清故意欺负她,可是怎么办她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回击她。
路西绽看着她恼怒地满脸通红的样子,不屑地摇了摇头。
“你能不能别老用言语攻击我?”
合着她憋了这么久就憋出这么一句话。
路西绽十分惋惜地看着她:“哦,这实在太困难了。你的存在实在无法不令我对人类的智商平均值感到担忧。”
江夏戈觉得自己特别无助,她特别希望有个人能帮帮她,但乔倚夏显然跟路西绽是一伙儿的,孟流琛,算了,他应该比自己受路西绽的羞辱还要惨。
“你是不是接下来要说,整条街的智商都被我拉低了?”
“哦不。安德森虽然蠢了点,但他至少还属于人类。而你我的关系自然不能类比夏洛克与安德森。仙女是生活在天堂的优雅公主,而妖精被打入十八层地狱之后甚至连投胎转世的机会都没有,我跟你之间的距离岂止区区几条街,分明隔了一整个人间。”
江夏戈&乔倚夏&孟流琛:……
“咳咳。”孟流琛干咳了一声,他看着一脸浮生若梦的江夏戈,说道,“姐,你是不是有点,过于毒舌了……”他本来还想说,夏戈姐都被你气傻了,但是路西绽根本不给他这个机会。
“这怎么能叫毒舌呢?毒舌在古汉语和现代汉语中通常用来形容人语言恶毒,我不过是在心平气和地陈述一个众所周知的事实,并且脸上还洋溢着令人如沐春风的微笑,堪称世纪名媛。流琛,身为我的弟弟,你竟然如此看待我?真是令我心寒。”
孟流琛:(我还是不说话了)
乔倚夏上前握住路西绽的手,实在忍不住笑意。惹谁都不要惹路西绽,这是真理。否则她会用她的三寸不烂之舌让你意识到你有多愚蠢。
江夏戈愤懑地把矿泉水一扔,好在周围的人们相谈甚欢,没人注意到她,只见她泪眼朦胧地说道:“是是是,你这条毒蛇,全宇宙你最聪明了好吧!”
路西绽摇摇头:“不,你这话说错了,全宇宙最聪明的人是我们家倚夏,怎么会是我呢?”
“……”
“姐,你该不会下一句要说,因为倚夏姐看上了你,所以特别聪明吧……我看电影的时候,里面的主角经常这么说。”
“你真的确定要把我跟那些不懂讨另一半欢心的蠢货们相提并论吗?我刚刚所说的话,百分百是发自内心对我女朋友的赞美,纯粹的赞美。”说罢还特别温柔地看了乔倚夏一眼。
江夏戈觉得她要被路西绽逼疯了,于是她开始寻找起自己的女朋友来跟路西绽决一死战。
“姐,你前一阵子挺温柔的啊,为什么现在又突然变成我最开始见你时候的样子了,甚至有过之无不及呜呜,好可怕。”
路西绽眨眨眼睛:“大概是因为刚刚倚夏当众跟我告白之后,我觉得我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的原因吧?我突然觉得,我明明是天之骄女,为什么要变得跟你们一样俗不可耐?还是保持真我比较好。”
真是牵强又莫名其妙的理由。可是又让人无可反驳。
“可是你之前还跟我说,你不是天生就这么聪明的。”那一天,她特别有母爱的把他揽在怀里,鼓励他好好学习,让他在悲伤中解脱出来。那一刻,他觉得他的世界都被她点亮了。
路西绽充满怜悯地看着他,仿佛在看一个即将饿死的乞丐:“乖弟弟,你可能在国外待太久了,不知道我们中国人最擅长编织善意的谎言。”
“姐,说真的,我们大学的辩论社特别出名,你要是能加入,绝对是最佳辩手。”
“连你都能考上的大学综合实力能强到哪里去?我宁愿去农田里体验体验面朝黄土背朝天的艰苦生活,也不愿意把我宝贵的生命浪费到跟小学生抬杠上。”
孟流琛觉得自己彻底被路西绽击败了。他垂着头,努力思考为什么明明是姐弟,自己却总是说不过她,问题究竟出在哪里,他一定要想个明白。
就在这时,江夏戈拉着一个女人的手又回到了她的面前,这个女人她们不会不认识,正是江夏戈的女朋友沈泠杉。沈泠杉微微一笑,完全是动人心魄的美丽,比江夏戈那只妖精亦有过之无不及。她落落大方地说了声大家好。包括路西绽在内的人皆点了点头作为回应。
“沈小姐有一种与生俱来的贵气。”
这句话真的是路西绽说的吗,孟流琛甚至是乔倚夏都略微惊讶的看了她一眼,前一秒她还在疯狂地对身边的人进行人身攻击,现在却完全换了个样子。
待后来两拨人分开之后,孟流琛才问道:“姐姐,我看你看那位沈小姐的眼神好像有点奇怪。”
“虽然见过,但每次见都会觉得有点怪。”
“怎么个怪法儿?”
“不知道,总感觉她不像是我们这个时代的人。”路西绽说道。
“哦天哪,她该不会是穿越来的吧?”国内的知识虽然没学多少,不过电视剧孟流琛倒是看了不少。
“呵。”路西绽抱住肩膀,发出一声轻蔑的笑声。
感受到了来自路西绽的神之蔑视,孟流琛尴尬道:“不是姐姐你说她不像这个时代的人的吗?”
路西绽正对着他,眼神里充满了爱护,像在看一个懵懂无知的孩子一样:“流琛啊,你知道为什么我的心中永远充满着自信吗?就是因为总有像你这种我随便说一句话就当成真理的人存在。白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