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二十章 独目部落(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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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啊,真是好,想不到阿光你居然是这样的人,只能怪我当初瞎了眼,四喜,我们走!”
凌潇潇是一个倔强性子,她肯定也不会让自己呆在这里守阿光的窝囊气,毕竟他们当初会留在这个轮回客栈全都是因为苏晨,如今苏晨不在了,那他们也没有留下来的理由。
凌潇潇拽着四喜就要往外面走,可是身后却还是响起了阿光的声音。
“轮回客栈的老板是你们赶走的,如果轮回客栈遇到了事情,那谁来解决呢,你们想走可以,先把轮回客栈的老板找回来再说。”
凌潇潇一听这话简直肺都快要气炸了,刚要回头反驳阿光却被四喜拽住了手腕,她回头一看,一个独目人正站在门口向里面张望,因为那个人长的太过恐怖了,一时之间凌潇潇竟然忘记了说话。
“请问,这里是轮回客栈吗?”
那个人的脸型很长,简直要是一般人的一倍,颧骨突然异常,看起来就像是两个鸡蛋树立在鼻子两侧,而本应该有眼睛的位置,却没有了眼睛,平坦的就好像是脸颊一样,鼻子扁平,一张薄的几乎看不到嘴唇的嘴,长的尤为丑陋。
最让人惊讶的就是在那张脸的额头中央位置,有一个竖着生长的眼睛,此时正直勾勾的看着凌潇潇,和她才不过一尺远的距离。
凌潇潇有些木讷的往后面退了一步,拉开自己和独目人之间的距离,缓缓的点点头,盯着独目人的眼睛说道:“这里就是轮回客栈,你有什么事吗?”
在独目人的面前,凌潇潇居然一点也任性不起来。
独目人站在轮回客栈的门口,几乎要把门口的烛光全都遮挡住了,他的身材很高大,上臂发达,长胳膊长腿,看起来足足快要高达三米,着实令人惊讶。
除了眼睛,这个独目人看起来和平常人没有什么两样,只是有些特别的就是他的身材和相貌,实在是出奇的丑陋。
独目人进来之后扫视了一眼客栈之内,最后把目光落在阿光的身上,“我要找的人就是你。”
阿光丝毫都没有理会,只是指了指自己对面的位置示意独目人坐下。
“有什么事情吗?”阿光平淡的声音响起。
这一次凌潇潇却不着急离开了,她看这个独目人实在是太奇怪了,满心的好奇,更想听一听这个独目人到底有什么事情要拜托轮回客栈。
“我想寻找一个人。”独目人平淡无奇的脸上闪过一丝激动,看起来却是更加的诡异。
“把你的故事说出来吧,只有知道了故事,我才能帮你找人。”
独目人生活在一望无际的大草原上,那里的天总是蓝的,水总是清的,天空中永远有白云在飘着,身边总是有洁白的绵羊在奔跑。
那种生活,对独目人来说,就是天堂。
独目人名字叫咔木什,按照他们当地的翻译,意思就是雄鹰,从名字上就是充满了父辈对咔木什满满的期望,希望他可以像雄鹰一样展翅翱翔在无边无际的天空。
咔木什所在的地方叫做独目部落,他们的特殊性就在于他们的长相,他们只有在额头的位置上了一个眼睛,看起来很是怪异,而且他们身材高大健壮,看起来威风凛凛。
独目部落擅长骑射,可以说部落里的孩子不分男女全都是在马背上长大的,他们的骑射技术也是特别出众,百米之内不管是什么东西,或者是系在头发丝上面的东西,他们也可以准确无误的射中。
这是独目部落的骄傲,也是他们最与众不同的地方。
从咔木什有记忆开始,他就是和马儿羊儿生活在一起,他的玩伴儿很少,因为独目部落的人口就非常少,不过几十万人,却是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可是说他们从来都不知道部落之外是什么样子,因为他们的外围,有高高的城墙阻隔着。
咔木什向往自由,所以他更想变成雄鹰飞过高高的城墙去看看外面的生活,每当他把自己的愿望跟娘亲说起的时候,总是会把娘亲吓的一把捂住他的嘴,叮嘱他以后再也不许说这样的话。
咔木什不明白,自己把自己的愿望说出来,为什么就会被母亲责备,他的愿望不会改变,而且终究会有一天实现的。
等到咔木什十七岁的时候,那一年夏天的篝火节上,咔木什很是兴奋,因为在那一天他就算是成年人了,就会有资格像父亲哥哥那样骑在马背上去狩猎,有机会成为整个独目部落的勇士。
那天晚上咔木什尽情的欢呼着,就像是雄鹰一样矫健,可就在那天晚上,母亲告诉了他一个十分震惊的消息。
“咔木什,我已经和玛塔麻麻说好了,等到过年开春,你就和玛塔成亲。”
玛塔是和咔木什从小一起长大的好姑娘,她很漂亮,也很可爱,总是喜欢追在咔木什的后面“咔木什哥哥,咔木什哥哥”的喊着,可是从小到大咔木什都是把玛塔当做妹妹,他是绝对不会娶玛塔做妻子的。
咔木什的反对遭到父亲的拒绝,父亲的严肃让咔木什有苦说不出,他的愿望还没有实现,他不愿意让妻子成为牵绊自己脚步的绊脚石,他想要逃离,可是他没有办法,只能逆来顺受。
咔木什变的沉默,甚至开始躲着玛塔,每次看到玛塔失望的眼神,咔木什也是心里难过,但他不能原谅自己迎娶妹妹,他做不到。
那年秋天,咔木什出人意料的说要随着父亲和哥哥一起去狩猎,他已经是成年人了,想要证明一下自己,赢得一个勇士的称号让自己这辈子不后悔。
“好,这才像是我的儿子,等你赢得一个勇士的称号,就把这个称号的奖杯送给玛塔当做定亲礼物!”
父亲豪迈的笑声听起来尤为刺耳,对于咔木什来说,勇士的奖杯就是勇士的生命,哪有送给妻子当定亲礼物的,自己一定要赢得勇士称号。
“好啊,真是好,想不到阿光你居然是这样的人,只能怪我当初瞎了眼,四喜,我们走!”
凌潇潇是一个倔强性子,她肯定也不会让自己呆在这里守阿光的窝囊气,毕竟他们当初会留在这个轮回客栈全都是因为苏晨,如今苏晨不在了,那他们也没有留下来的理由。
凌潇潇拽着四喜就要往外面走,可是身后却还是响起了阿光的声音。
“轮回客栈的老板是你们赶走的,如果轮回客栈遇到了事情,那谁来解决呢,你们想走可以,先把轮回客栈的老板找回来再说。”
凌潇潇一听这话简直肺都快要气炸了,刚要回头反驳阿光却被四喜拽住了手腕,她回头一看,一个独目人正站在门口向里面张望,因为那个人长的太过恐怖了,一时之间凌潇潇竟然忘记了说话。
“请问,这里是轮回客栈吗?”
那个人的脸型很长,简直要是一般人的一倍,颧骨突然异常,看起来就像是两个鸡蛋树立在鼻子两侧,而本应该有眼睛的位置,却没有了眼睛,平坦的就好像是脸颊一样,鼻子扁平,一张薄的几乎看不到嘴唇的嘴,长的尤为丑陋。
最让人惊讶的就是在那张脸的额头中央位置,有一个竖着生长的眼睛,此时正直勾勾的看着凌潇潇,和她才不过一尺远的距离。
凌潇潇有些木讷的往后面退了一步,拉开自己和独目人之间的距离,缓缓的点点头,盯着独目人的眼睛说道:“这里就是轮回客栈,你有什么事吗?”
在独目人的面前,凌潇潇居然一点也任性不起来。
独目人站在轮回客栈的门口,几乎要把门口的烛光全都遮挡住了,他的身材很高大,上臂发达,长胳膊长腿,看起来足足快要高达三米,着实令人惊讶。
除了眼睛,这个独目人看起来和平常人没有什么两样,只是有些特别的就是他的身材和相貌,实在是出奇的丑陋。
独目人进来之后扫视了一眼客栈之内,最后把目光落在阿光的身上,“我要找的人就是你。”
阿光丝毫都没有理会,只是指了指自己对面的位置示意独目人坐下。
“有什么事情吗?”阿光平淡的声音响起。
这一次凌潇潇却不着急离开了,她看这个独目人实在是太奇怪了,满心的好奇,更想听一听这个独目人到底有什么事情要拜托轮回客栈。
“我想寻找一个人。”独目人平淡无奇的脸上闪过一丝激动,看起来却是更加的诡异。
“把你的故事说出来吧,只有知道了故事,我才能帮你找人。”
独目人生活在一望无际的大草原上,那里的天总是蓝的,水总是清的,天空中永远有白云在飘着,身边总是有洁白的绵羊在奔跑。
那种生活,对独目人来说,就是天堂。
独目人名字叫咔木什,按照他们当地的翻译,意思就是雄鹰,从名字上就是充满了父辈对咔木什满满的期望,希望他可以像雄鹰一样展翅翱翔在无边无际的天空。
咔木什所在的地方叫做独目部落,他们的特殊性就在于他们的长相,他们只有在额头的位置上了一个眼睛,看起来很是怪异,而且他们身材高大健壮,看起来威风凛凛。
独目部落擅长骑射,可以说部落里的孩子不分男女全都是在马背上长大的,他们的骑射技术也是特别出众,百米之内不管是什么东西,或者是系在头发丝上面的东西,他们也可以准确无误的射中。
这是独目部落的骄傲,也是他们最与众不同的地方。
从咔木什有记忆开始,他就是和马儿羊儿生活在一起,他的玩伴儿很少,因为独目部落的人口就非常少,不过几十万人,却是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可是说他们从来都不知道部落之外是什么样子,因为他们的外围,有高高的城墙阻隔着。
咔木什向往自由,所以他更想变成雄鹰飞过高高的城墙去看看外面的生活,每当他把自己的愿望跟娘亲说起的时候,总是会把娘亲吓的一把捂住他的嘴,叮嘱他以后再也不许说这样的话。
咔木什不明白,自己把自己的愿望说出来,为什么就会被母亲责备,他的愿望不会改变,而且终究会有一天实现的。
等到咔木什十七岁的时候,那一年夏天的篝火节上,咔木什很是兴奋,因为在那一天他就算是成年人了,就会有资格像父亲哥哥那样骑在马背上去狩猎,有机会成为整个独目部落的勇士。
那天晚上咔木什尽情的欢呼着,就像是雄鹰一样矫健,可就在那天晚上,母亲告诉了他一个十分震惊的消息。
“咔木什,我已经和玛塔麻麻说好了,等到过年开春,你就和玛塔成亲。”
玛塔是和咔木什从小一起长大的好姑娘,她很漂亮,也很可爱,总是喜欢追在咔木什的后面“咔木什哥哥,咔木什哥哥”的喊着,可是从小到大咔木什都是把玛塔当做妹妹,他是绝对不会娶玛塔做妻子的。
咔木什的反对遭到父亲的拒绝,父亲的严肃让咔木什有苦说不出,他的愿望还没有实现,他不愿意让妻子成为牵绊自己脚步的绊脚石,他想要逃离,可是他没有办法,只能逆来顺受。
咔木什变的沉默,甚至开始躲着玛塔,每次看到玛塔失望的眼神,咔木什也是心里难过,但他不能原谅自己迎娶妹妹,他做不到。
那年秋天,咔木什出人意料的说要随着父亲和哥哥一起去狩猎,他已经是成年人了,想要证明一下自己,赢得一个勇士的称号让自己这辈子不后悔。
“好,这才像是我的儿子,等你赢得一个勇士的称号,就把这个称号的奖杯送给玛塔当做定亲礼物!”
父亲豪迈的笑声听起来尤为刺耳,对于咔木什来说,勇士的奖杯就是勇士的生命,哪有送给妻子当定亲礼物的,自己一定要赢得勇士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