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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第27章(第1页)

回到驻地,团长把众人召集在一起,宣布将在夜间突袭另一伙地方武装的大本营。

解散以后,各人回到军营换上夜行的军装,把弹药袋背在身上,扛着枪出门。

没有防弹衣,他们只能靠敏捷的身手保护自己不死伤。

陈凛来了一年多,除了日常的步兵基础训练,他学会的最重要的军事技能是开装甲车和远程爆破,通常只有当了干部的人才能在行动的时候坐在装甲车里指挥,大多数情况下,士兵只能荷枪实弹步行。

缅北山区潮湿多雨,突袭又往往是在夜间,远程爆破炸弹安装难度相当大,不仅要有防水结构,还要炸点准确,才不至于伤到自己人。

和那些年老迟钝又不肯动脑子的当地士兵相比,陈凛心细又大胆,安装爆破装置的任务往往落到他身上。

割据一方的军阀们虽然有钱,但也只愿意把钱花在购□□支上,对于一般性的爆破装置和监听监控设备则舍不得多下本钱,一方面这些雇佣兵很多人文化水平不高,缅甸当地兵不识字的大有人在,过于复杂的军事设备他们根本不会用,不利于实战;另一方面,他们也不愿意花钱培养更优秀的士兵,免得他们被敌人杀死或俘虏而损失惨重。

很多威力大的炸弹都是士兵们自己研制改装的,乔林在技校学过两年电子通讯技术,经过他改进的炸弹无论是遥感和威力,都比普通炸弹强很多,因此他经常额外受到嘉奖。

陈凛跟他学了半年,逐渐也掌握了这门技术。

按照上级发下来的侦查地图,两人仔细研究之后,确定了几个炸点,准备逐一安装炸弹。

乔林负责技术性环节,而陈凛作为小分队队长,不仅要安装爆破装置,还要组织部署战场上几十个人的火力搭配、制定作战路线。

缅北当地士兵虽然身强力壮,却不爱动脑筋,出门打仗从不考虑作战计划和路线,只知道敌军来了就一哄而上去打,这样的水平打打游击战还行,一旦遇上对方有重型武器,无秩序作战只会是以卵击石,而陈凛则不一样,他更愿意花时间动脑筋在战前部署作战计划,用最短的时间在战场上赢得效率。

对陈凛的指挥才能,乔林一向佩服,觉得陈凛是那种天生具有军事头脑的人,虽然没有经过正规部队训练,但是脑子非常灵活。

“这可比玩真人cs刺激多了。”

乔林是个军事狂热分子,当年在家乡报考军校落榜以后想参军入伍,因为视力不够没有选上,在这里当雇佣兵正好圆了他的梦。

陈凛厌恶战争,尤其是这样为了争夺地盘、割据一方而发动的战争,在这样的战斗里,牺牲没有意义,而他之所以参加战斗只是为了有一天能活着离开这里。

集合完毕后,部队整装待发,陈凛把头上的钢盔压低,摸了摸军装心口的口袋,那个银镯他一直随身带着,感觉就像带了个护身符,无论他身处什么样的险境,银镯主人的灵魂都会保佑他。

茂密的山林里,陈凛指挥突击分队先行探路,而爆破分队则在乔林带领下去到事先选好的炸点安装炸弹,敌军派出了装备最良好的精锐部队应战,双方激烈交火,战斗持续了一个多钟头。

山坡上,陈凛趴在潮湿泥泞的草丛里观察敌军的火力部署,各种不知名的蚊虫爬在身上叮咬,身后也不时传来爆炸声,让他不得不打起一百二十分精神才能把精力集中起来观察。

“□□(一种冰毒类毒品)要不要?”

一个士兵悄悄问陈凛。

“不要。”

陈凛从来不沾这些。

地方武装缺医少药,很多受伤的士兵用□□来当麻醉剂镇痛,军队里虽然没有严格规定,但人人都知道,毒品一沾上就戒不掉。

乔林的爆破行动执行得不错,几个炸点先后爆炸,有效阻止了敌军的进攻,为攻坚战赢得了时间,占据了有利时机以后,陈凛利用地形优势,指挥士兵三面夹击包抄敌军,仅仅用了十几分钟的火力对抗,就消灭了对方一百多人,还占领了一个小型基地。

士兵们争先恐后跳下山坡去抢夺对方的武器和食品,其中一个军用帐篷边上点着一堆篝火,篝火上还有一只正在被火熏烤着的肥羊,于是他们什么也不顾了,全都扑上去要吃羊肉。

陈凛知道他们平常生活艰苦,难得吃一回肉,也就没有阻止他们。

看到帐篷里似乎有人,陈凛警觉地端着冲锋枪过去勘察,发现里面躺着一个十二三岁的小男孩,男孩又瘦又小,穿一身不合体的军装,看起来像是受伤了,瘫在地上起不来。

当地很多武装组织因为士兵不够,经常招募一些未成年的小孩当童子军,其中不乏一些只有十二三岁的娃娃兵,陈凛见那孩子惊恐地看着自己,举手做了个手势,示意他只要投降,就不杀他。

男孩举起一只手做投降的手势,陈凛正要上前,说时迟那时快,男孩从褥子底下摸出一把手枪对着陈凛开枪,尽管陈凛反应灵敏地往边上避开,还是被打中的肩膀,手枪后坐力很大,他往后踉跄好几步才倒地不起。

而几乎就在一瞬间,男孩被端着冲锋枪的乔林一通扫射打成筛子,粉红的脑浆和鲜血混在一起,场面惨烈。

乔林解决了这个娃娃兵,跑去看陈凛伤势,鲜血不断从伤口涌出来,看样子肩膀被子弹贯穿,他已经昏迷了。

火速把陈凛送回驻地,将军破格安排车送陈凛到十几里外的医院治疗,几百个士兵里也难得有一个有指挥才能的人,将军不想失去这个未来的军官。

去医院的车上,乔林问陈凛要不要吃几粒□□镇痛,陈凛缓缓摇了摇头,苍白的脸上都是汗珠。

失血过多,他一会儿清醒一会儿昏迷,昏迷的时候满脑子都是一个少女的影子,她穿着漂亮的裙子,冒雨到工地上找他,不顾他身上的泥浆,和他紧紧拥抱。

“白葭……你别走啊……等等我……你别走……”

昏迷的陈凛呓语不断。

到了医院以后,医生护士把陈凛抬进手术室,这里说是医院,不如说是个医疗所,设备比兰溪镇的镇医院还简陋,手术进行到一半,麻药的药力就失效了,陈凛疼到快失去知觉,拼命咬着牙不让自己喊叫出来。

那种生死命悬一线的感觉,让两年来不知前途的茫然瞬间开朗,陈凛告诉自己,不能再这么行尸走肉一般活着,他不仅要离开这里,还要活得更好,出人头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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