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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彦森端着一杯红酒,迎着昏暗的灯光照射一下,晃了晃杯子。
鲜血一般的颜色,潘彦森宁愿把它想象成萧小天的血。
他喜欢醇酒和美人,酒这个东西,从他上幼儿园的时候就开始接触了。
用他爸爸潘基闻的话说,作为潘家的男人,从小不懂喝酒的话,那实在是太悲催了。
所以五岁开始,潘基闻就开始加入品酒的大军。
最初是自己家产的一系列品牌的白酒,从浅缀一口到鲸吸牛饮,这期间的过渡时间,潘彦森用了五年。
也就是说,潘彦森小学毕业的时候,白酒这个东西,基本就和喝水没有什么区别了。
这不但在潘家来说,估计放眼整个黑北省,十来岁便能把白酒当成水喝的恐怕也没有第二个了。
潘家的老太爷很是欣慰这个孙子的表现,从不大的时候开始,便已经有想法要把潘家未来扛大旗的重担放在潘彦森的身上。
可以说,潘基闻之所以能顺利接掌白酒潘的家业,和他有这么个能喝酒的儿子是分不开的。
后来潘彦森便被系统的传授了品酒的知识,白酒、啤酒、红酒、葡萄酒,料酒……甚至曰本的清酒,潘彦森也有接触。
不过对于潘彦森来说,连国产白酒除了蒙酒还算有草原上粗狂的味道之外,其他的都和喝水没什么区别,这清酒,淡的有点太那啥了。
用潘彦森的话说,喝清酒,还不如喝雪碧。
潘彦森虽然嗜饮,也只能说他比较会喝酒而已。
却并不像某些酒鬼一样贪杯。
那种“白酒就是我的命”
的事情,在潘彦森身上,是别想见到的。
与白酒相比,潘彦森还有更重要的“命”
——就是女人。
和喜欢白酒一样,潘彦森把白酒当水喝,把女人当饭吃。
有句老话说的好,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
却从没有听说过不喝水饿得慌的。
现在潘彦森就有些饿得慌了。
饿了的时候,仅仅是喝水显然是不行的。
所以潘彦森晃着杯中的红酒,迟迟没有放到唇边。
喝,还是不喝?
潘彦森心中忽然一阵烦躁,就像是得知自己曾经抛弃的女人小敏时间不长便又投入别人的怀抱的时候那种感觉一样。
就像是自己很久不用的丢弃在墙角的一个物件,却被别人捡走了,空空落落的有些失落。
这物件有用吗?没有。
那为什么没有用的东西却依然不希望被被人占有呢?
应该这就是那什么占有欲在作怪吧。
小敏给潘彦森的感觉是不一样的。
在慌乱的都市中,芙蓉牡丹竞相争艳,什么味道的女人,潘彦森没有经历过?在他二十多年的生命里,平均一下应该合得上一个月换一个了。
就像女人的大姨妈来的时候一样的准时。
只有小敏,在潘彦森身边陪了大概小半年的时间,迟迟不来的大姨妈让潘彦森几乎以为自己怀孕了的感觉,那经·血迟迟不来的烦躁,就像现在的感觉一般无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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