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祭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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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到了一个许诺,放下了一桩心事,长乐公主很快就陷入了沉睡。倒是让坐在他身边的贾玖瞪着他发了好一会儿愣。
贾玖不知道长乐公主为什么会在这个时候醒来,也不知道长乐公主为什么会突然睡过去,如果说巧合,那也未免太巧了。可除了巧合,他又找不到合适的解释。
坐在长乐公主的床榻边上,贾玖这会儿什么都没想,只是在长乐公主的身边坐了好一会儿,这才跟突然惊醒一般,溜到火塘那边,用烧开的水给自己沏了一杯茶。
好吧,出门在外,团茶之类的就不用想了,现在能吃的,只有枫露白茶。滋味浅淡不说,还要冲泡三四次才能够出色,也是少数适合小孩子饮用的茶。——一般的炒制的绿茶喝多了,会伤了脾胃,所以大多数的权贵之家都会专门采购给孩子们吃的茶。枫露白茶就属于这一类。——他出来的时候就带了这个,去年的秋茶,最是适合这种看着热、晚上依旧离不开被子的日子里吃。
反正外面都是冰,那些动物们肯定是不会靠近这里的。毕竟这里有成群的狼的气味。而草原上的狼群则是最不能招惹的。虽然贾玖很想离开这块地方,不过,若是半道上长乐公主出了事儿,那就麻烦了。
只有活着带回去的长乐公主才能够发挥足够的价值。死掉的长乐公主,很可能让皇帝无处可发的怒气发泄到他的头上。
谁让贾家的实力最弱,偏偏贾家有人能够杀入草原呢。
若是长乐公主的死传回大齐,然后再有人在皇帝跟太上皇身边运作一下,那么,肯定会发生大事情。而以贾家的蠢笨。别人就是不想用这颗棋子都不行啊。
一想到贾政和王夫人的脑子和能耐,贾玖就知道,自己没有太多的选择。
更重要的是,贾元春已经回到了宫廷。如果贾元春成为皇妃是定数的话,那么在宫里有个可靠的盟友比什么都强。
皇后不一定能够制得住下面的宠妃,但是所有的宠妃都必须看皇帝的脸色。
长乐公主若是能够回到大齐,对于贾玖这边来说。可是一张好牌。
既然是这样。又何妨在这里多停留两天,等长乐公主好起来的再走呢。
贾玖很光棍,他完全忘记了自己造成了异象。对于他来说。夏天下冰雹什么的,即便没有亲眼见过也是听说过的。他不觉得这有什么稀奇的。
可是对于古人来说,天色骤变可不是一个好兆头。无论是在大齐还是在草原,天色骤变乃至下冰雹都是一件大事。尤其是草原,在碧浪无垠的季节里面下起了冰雹。那可是一件非常不吉利的事儿。
冰雹容易出现在气候较为温暖的亚热带和温带,而且地形越复杂越是容易发生。相反,草原往往是一望无垠的平原,地形单一。又在北方,很多人很可能一辈子都没有听说过冰雹,更不要说亲眼所见了。
古人常用六月飞雪代表有天大的冤情。而冰雹则比六月飞雪要严重多了。
别说是大齐,就是南面的宋国。他们的京城一旦发生冰雹,宋国的皇帝就会下罪己诏。到了草原上,冰雹更是被神化、魔化了。有人说是夏天会下冰雹是因为天神发怒了,也有人说那是恶魔出世了天神示警才会在夏天的时候出现大块大块的冰。这个时候,各地都会举行祭祀,其中以草原上的人最为虔诚,用的祭礼也最为血腥——选出部族里面最漂亮的女人,将之打扮得漂漂亮亮的,然后活活蒸死——以此祈求上苍的庇佑。
现在草原上的时间正好是初夏,这个时节,对于祖祖辈辈的生在草原、不曾超越过大齐的边境到达大齐内陆的狄人来说,在这个时候在草原上看到大块大块的冰刀冰枪,那根本就是神谕。
就有这么一个小部落发现了这块绿色和白色交错在一起的草场:碧绿的草地上,青草青壮粗长,没过了人的膝盖。可就在这些青草之间,居然有一片片冰刃冰枪。每一根留在地面上的都不短于两尺。而且相当一部分的冰刃冰枪上还可以清楚地看到血迹和残留的动物皮毛。
在场的每一个人都能够分辨得出来,这是对猎物达成了穿透性伤害之后留下的痕迹。
问题是,猎物呢?
族长和长老当场就跪了下来。在他们看来,理应被这些冰刀冰枪钉在地上的猎物不见了,冰刀和冰枪却还留在原地,那只有一个可能——上苍觉得祭品不够。
看见族长和长老都跪了下来,那些部落里妇孺连忙爬下篷车跟着跪在了地上。那些男人刚开始看到这样的景象也呆愣住了,直到女人和孩子们爬下了车,他们才反应过来,纷纷跟着下马跪拜。
礼毕,年迈的长老最先站起来,转过身来,对着依旧跪拜在地上的族民道:“天神没有得到满意的祭品,我们必须举行一次祭祀——最高级别的祭祀。”
他的族民没有意义,只有一个人例外,这个人便是部落里面最为勇猛的勇士。按照草原上的规矩,最勇猛的勇士有资格最先挑选战利品。除去那些献给大部落的礼物,部落里最好的战利品往往不是在族长和长老的手中,而是在最勇猛的勇士手里。
这跟大齐有很大的不同。也许是因为他们刚刚从蛮荒走出来,也许是因为生存的艰难,在很多事情上,这种小部落表现得比大部落和部落联盟更加公平公正。因为公平和公正是部落凝聚力的根本,没有了公平与公正,就是亲兄弟也会落到自相残杀的地步。
也正是因为这种公平与公正,也使得需要举行某种级别之上的祭祀的时候,遭遇到损失最严重的,将是部落里面最勇猛的勇士。
因为他拥有整个部落里面最漂亮的女人和最多的财富。
莫日根,这个以箭术震慑了整个部落的男人眼下就拥有整个部落里面最漂亮的女人。这个女人不但是他的恩人。还是他心心念念花了好大力气才弄到手的女人,更甚者,这个女人的肚子里还有他的孩子!
看到族人将目光都停留在自己的身上,莫日根站直了自己的身体。
他知道,族人在等待自己的决定。
“我,我不愿意。塔娜有了我的孩子。按照规矩,怀着孩子的女人可以不用成为祭品。”
长老将自己的目光转向自己的妻子。这位老妇人立刻带着几个年长的女人来到那个名叫塔娜的女人身边。仔细检查过之后,对着长老点了点头。
长老看见自己的老妻对自己点头,只得道:“既然塔娜已经怀孕了。那么就选俄日敦塔娜。”
人群中传来惊呼声,有一小撮人乱成一团。
有人昏倒来了。
俄日敦塔娜,翻译成汉语就是宝珠。能够被称为宝珠的女孩,他的家族一般来说肯定是某个部族里的嫡系。或者干脆是族长、长老家比较得宠的女儿。这个被选中的孩子就是族长正妻的女儿,也是长老的外孙女儿。
作为草原上的女孩。他怎么会不知道祭礼的事儿?只是作为一个小女孩,他始终对父亲和外祖父抱着一丝希望,认为自己不会中选。毕竟在此之前,他还有一个被唤作明珠的异母姐姐。虽然这个姐姐被献给了苍狼部成为苍狼部某个头领的侧妻。可是部落里面的第一美人到他头上没多久,就被莫日根新娶的妻子给拿走了。
这才是他最难过的事。他从小就喜欢莫日根,甚至整天跟在莫日根身后跑。可是部落里面人都认为他的姐姐跟莫日根才是一对。等姐姐离开了。莫日根又买回了一个女奴,不但将之取名为塔娜还悉心地照顾他、让他行驶妻子的权利管理自己的财产。却不愿意娶他这个被父母和长老捧在手心儿里的、新出炉的部落第一美人。
这对俄日敦塔娜无疑是个极大的打击。
为此,俄日敦塔娜已经难过了好些日子,甚至在背地里不知道诅咒了被取名为塔娜的女人多少次,希望这个女人永远地消失。看到面前这副绿与白的景色的时候,他就以为上苍终于听到了他的声音,谁想到,最后这件事情还是落到了他的头上。
俄日敦塔娜承受不住打击昏过去了,可是他的母亲却舍不得女儿,当即就站了起来:“长老,昨天我做了一个梦,梦见天上的星星掉在了大地上。星星是天神的财产,如果我们把天神的财产归还给天神,应该能够平息天神的愤怒。我们毕竟只是一个小部落,也拿不出什么体面的祭品,如果能够找到天神财产,想来那是献给天神最好的礼物。”
部落里面的长老,不但是部落里面最有智慧的人,还是部落里面的医者和巫师。草原上的人很迷信,很多草原人都愿意相信,巫术这种东西是会伴随着血统而传承的。长老既然是部落里面的巫师,那么他的儿女和子孙的身上也会带上巫觋的色彩。既然长老的女儿这么说了,那么一定是神启。
长老也舍不得外孙女儿,便顺着女儿的话道:“那么,你可知道那颗星星落在哪里了么?”
那个女人伸手一指,道:“顺着这个方向,沿着冰雪的痕迹往前走,就能够找到那颗星星。”
族长和长老对视一眼,立刻达成了一致。
发生了这样的事情,这个部落显然已经走不了了。女人和孩子们继续留在篷车上,而男人们则跨上马匹沿着冰雪的痕迹往前找。
作为部落第一勇士,莫日根当然是第一批出发的人,他没有看到,自己妻子的马车被安排在了最外围。
人的左脚跟右脚看着是一样长短的,可实际行走的时候,右脚迈出的距离会比左脚多出那么一点点。如果地形复杂也就是算了,如果地形平坦又足够广阔,周围又没有参照物的话,那么人就会在大地上绕上一大圈,最后回到自己出发的地方。
这一点对于大多数生物都是一样的。
哪怕这些勇士们顺着地上的冰雪没有找到替代品的。他们回来的时候,看到的也只会是处于外围的女人。
这也是属于长老家传下来的智慧,如今也不过是被一位母亲利用了而已。无论最后归来的族人们发现的第一个女人是不是莫日根的妻子塔娜,对于这位母亲来说都无关紧要。他只要自己的女儿平安无事就可以了。
对于这一切,贾玖一无所知。他将马匹的缰绳松开,让马匹在周围自由的行走、进食。他很确定这些马匹不会到处乱跑。因为在此之前,他已经将周围撒上了狼血。
因此。在篷车里面远远地听到马匹的长嘶声就一点都奇怪了。
听到远方传来马匹的嘶鸣声。贾玖立刻冲出了篷车。他先将目光转向了自己的马。那四匹马正好凑在一起吃草呢。
贾玖立刻就来的兴致。
在收拾那群马贼的时候,因为看到尸体里面有很多被马贼砍翻砍死的汉家女子,所以那会儿贾玖也有些控制不住自己。不免用上了大招。那些马贼们固然是挡不住这样的大招的,可那些马匹和牛羊也一样没有办法抵挡住贾玖的攻击,不是被砍成了几块就是化成了血沫。
现在,贾玖发现不方便了。
因为没有替换的马匹。他就不得不停下来休息。这让他觉得很不爽。按照他原来的计划,草原上的人口大约超过了两百万。如果想要让草原对大齐的威胁降低到一定的水平以下,那么,就先要让草原上的人口降低到某个水准以下。
而这个水准,贾玖认为二八理论是个很好的参考标准。如果只消失了两成的人口。那么草原上的人只会觉得自己受了侮辱,进而产生极大的凝聚力,从而给大齐带来更大的威胁。可要是消失的人口达到了八成。那么,草原上会有大量的草场空出来。这个时候。即便大齐什么都没有做,看到那么多空出来的草场,那些草原上的人也会坐不住的。对于草原上的人来说,草场才是部落延续的基础。
所以,目前只杀掉了四十来万人的贾玖觉得,自己只不过达成了四分之一的任务,还有四分之三等着自己去完成呢。
问题是,草原上的冬天来得很早很早。如果不能在八月之前完成任务,他就不得不在冰雪里面继续奔波。那样的话,也许今年他还不能回去。
这无疑不是一件好事儿。
毕竟年下乃是一年里面最重要的祭祀。他已经误了清明以后的祭祀,误了这年前的祭祀,只怕有人会闹腾不休,对自己也好,对自己的家族也好,都是不利的。因为在世人的眼中,贾玖是道门弟子,而道门是不能插手草原之事的。即便自己建了巨大的功勋,也不能宣之于众,更不可能成为自己的护身符,反而有可能成为自己的夺命符。
如果让人知道自己不顾祭祀先人的重要性,反而跟男人来战场上争功,那只会给自己带来无数的麻烦,甚至有可能自己现在的一切都会失去,比方说朝廷的册封,还有嫡女的身份。就是道门也不可能为自己说话。
所以,贾玖需要马匹。
当然,如果有个助手什么的,那就更好了。可以帮助自己驾车,也可以代替自己伺候车里的那位娇贵的公主。而自己则可以解放出来,直接去找那些狄人的麻烦,而不是只能守在这里,浪费时间。
听见马匹的嘶鸣声的时候,贾玖还以为是野马群。这才草原上很常见。草原上多的是野马群、野牛群、野羊群。如果能够降服,那是一笔很大的财富。哪怕只是其中的一群,放到大齐的集市上也是一笔庞大的财富。
要知道,大齐有的是人愿意在好马身上花费巨额的财富。每年大齐的马市上都会有人在马匹上一掷千金。一千两以内的马都不是什么好马,真正的好马,就是砸上三五千银子都不稀奇。
而大齐的马匹拿到草原上,什么都不是。
只可惜,贾玖没有这么多时间浪费在这里,他只能用最粗暴的方式,把马肉带回去。
没办法,谁叫他没有可以装活物的随身空间呢?不过蚊子肉再小也是肉。只要能够带回去,他自有用处。
贾玖无比欢喜地等着财富掉进自己的口袋。
现实给了贾玖一个耳光。竟然有人对着他射了一箭。贾玖手中一挥,或天戟一扬,那支箭就掉在了地上。
贾玖对着地上的那支羽箭瞪眼,却不知道远处有人也在惊叹。
草原上的弓最远也就能够射五百步的距离而已。这样的好弓,还是那些大部落的镇族之宝,跟莫日根这样的小部落的勇士,他能够使用的,也就是三百步的强弓。这还是部落为了招揽勇士特别花了大价钱弄到手并且花大力气经常保养的。加上弓矢宝贵,所以草原上的射手们并不会把弓拉满,那会让弓矢深入泥土从而限制了弓矢的寿命。
莫日根也一样。
当然,莫日根没有拉满弓的另一个理由便是,怕对面的那个小女孩就是所谓的天神的财产。如果是那样的话,不小心把人射死了,那么接下来死的就是他的妻子和孩子了。为了自己的妻子和孩子,他必须带一个替代品回去。
所以那支箭矢,他还特地折掉了箭头,却没有想到对方会直接拿出武器将之击落。
“咦,你们看清楚那丫头是从哪里拿出那把武器的么?”
发现贾玖并且看到他把箭矢击落的人可不是一个,当下就有人追问了。
长老的儿子高勒奇是第一个对贾玖的武器提出异议的人:“你们没有发现他手里的武器很特别么?那可不是我们惯用的武器,倒像是南面的武器。可要说是武器,是不是太闪亮了一点。我觉得那东西上面镶嵌了太多的宝石。”
另外一个人笑道:“那不是更好?宝石拆下来,正好可以用来换粮食。高勒奇,我原来以为你姐姐是为了不让女儿成为祭品才这么说的。看起来,你姐姐比你有天分哦。”
莫日根听了也凑趣道:“我听说过这种武器。他的名字叫做方天戟,能够使用这种武器的人,在南面的历史上,从来都是被君王们争相拉拢的绝代猛将。不过,我从来不知道会有人在武器上镶嵌这么多的珠宝。”
的确,方天戟是在类似铁制枪尖的两侧带有称作“月牙”锋刃的长兵器。其中,把带有两个对称月牙锋刃的叫做方天戟;而把只有一个月牙锋刃的单称青龙戟或戟刀。方天戟中最有名的就是吕布使用过的方天画戟。但是,即便是被称为方天画戟,实际上也是黑漆漆的。
作为一个神射手,莫日根的眼睛自然是好使的。他一眼就看到了对方手里的方天戟的与众不同。作为在战场上使用的武器,杀伤力固然很重要,这重量也是相当重要的。如果太重,只会消耗使用者的体力。而战场杀戮是最消耗体力的,再增加额外的负担,只会让自己的陷入险境。
就跟雕弓的传说一样,武器上有了太多的装饰,武器的锋利程度也许不会有太多程度的损失,但是坚韧度和持久度就会受到影响,甚至镶嵌了宝石的地方也会成为武器的弱点,从而影响战斗最终的胜利归属。所以,哪怕是君王的仪刀,也只会在刀鞘上进行装饰,而不是在刀身上镶嵌珠宝。
能够使用方天戟的人无一不是战场上的悍将,可是没有人会这么糟蹋自己的兵器。
莫日根无法解释对方的行为。
除非对方有绝对的自信,否则,莫日根也只有用天神的财产来形容对方了。因为只有传说中的天人才不会在意这些。(未完待续)
得到了一个许诺,放下了一桩心事,长乐公主很快就陷入了沉睡。倒是让坐在他身边的贾玖瞪着他发了好一会儿愣。
贾玖不知道长乐公主为什么会在这个时候醒来,也不知道长乐公主为什么会突然睡过去,如果说巧合,那也未免太巧了。可除了巧合,他又找不到合适的解释。
坐在长乐公主的床榻边上,贾玖这会儿什么都没想,只是在长乐公主的身边坐了好一会儿,这才跟突然惊醒一般,溜到火塘那边,用烧开的水给自己沏了一杯茶。
好吧,出门在外,团茶之类的就不用想了,现在能吃的,只有枫露白茶。滋味浅淡不说,还要冲泡三四次才能够出色,也是少数适合小孩子饮用的茶。——一般的炒制的绿茶喝多了,会伤了脾胃,所以大多数的权贵之家都会专门采购给孩子们吃的茶。枫露白茶就属于这一类。——他出来的时候就带了这个,去年的秋茶,最是适合这种看着热、晚上依旧离不开被子的日子里吃。
反正外面都是冰,那些动物们肯定是不会靠近这里的。毕竟这里有成群的狼的气味。而草原上的狼群则是最不能招惹的。虽然贾玖很想离开这块地方,不过,若是半道上长乐公主出了事儿,那就麻烦了。
只有活着带回去的长乐公主才能够发挥足够的价值。死掉的长乐公主,很可能让皇帝无处可发的怒气发泄到他的头上。
谁让贾家的实力最弱,偏偏贾家有人能够杀入草原呢。
若是长乐公主的死传回大齐,然后再有人在皇帝跟太上皇身边运作一下,那么,肯定会发生大事情。而以贾家的蠢笨。别人就是不想用这颗棋子都不行啊。
一想到贾政和王夫人的脑子和能耐,贾玖就知道,自己没有太多的选择。
更重要的是,贾元春已经回到了宫廷。如果贾元春成为皇妃是定数的话,那么在宫里有个可靠的盟友比什么都强。
皇后不一定能够制得住下面的宠妃,但是所有的宠妃都必须看皇帝的脸色。
长乐公主若是能够回到大齐,对于贾玖这边来说。可是一张好牌。
既然是这样。又何妨在这里多停留两天,等长乐公主好起来的再走呢。
贾玖很光棍,他完全忘记了自己造成了异象。对于他来说。夏天下冰雹什么的,即便没有亲眼见过也是听说过的。他不觉得这有什么稀奇的。
可是对于古人来说,天色骤变可不是一个好兆头。无论是在大齐还是在草原,天色骤变乃至下冰雹都是一件大事。尤其是草原,在碧浪无垠的季节里面下起了冰雹。那可是一件非常不吉利的事儿。
冰雹容易出现在气候较为温暖的亚热带和温带,而且地形越复杂越是容易发生。相反,草原往往是一望无垠的平原,地形单一。又在北方,很多人很可能一辈子都没有听说过冰雹,更不要说亲眼所见了。
古人常用六月飞雪代表有天大的冤情。而冰雹则比六月飞雪要严重多了。
别说是大齐,就是南面的宋国。他们的京城一旦发生冰雹,宋国的皇帝就会下罪己诏。到了草原上,冰雹更是被神化、魔化了。有人说是夏天会下冰雹是因为天神发怒了,也有人说那是恶魔出世了天神示警才会在夏天的时候出现大块大块的冰。这个时候,各地都会举行祭祀,其中以草原上的人最为虔诚,用的祭礼也最为血腥——选出部族里面最漂亮的女人,将之打扮得漂漂亮亮的,然后活活蒸死——以此祈求上苍的庇佑。
现在草原上的时间正好是初夏,这个时节,对于祖祖辈辈的生在草原、不曾超越过大齐的边境到达大齐内陆的狄人来说,在这个时候在草原上看到大块大块的冰刀冰枪,那根本就是神谕。
就有这么一个小部落发现了这块绿色和白色交错在一起的草场:碧绿的草地上,青草青壮粗长,没过了人的膝盖。可就在这些青草之间,居然有一片片冰刃冰枪。每一根留在地面上的都不短于两尺。而且相当一部分的冰刃冰枪上还可以清楚地看到血迹和残留的动物皮毛。
在场的每一个人都能够分辨得出来,这是对猎物达成了穿透性伤害之后留下的痕迹。
问题是,猎物呢?
族长和长老当场就跪了下来。在他们看来,理应被这些冰刀冰枪钉在地上的猎物不见了,冰刀和冰枪却还留在原地,那只有一个可能——上苍觉得祭品不够。
看见族长和长老都跪了下来,那些部落里妇孺连忙爬下篷车跟着跪在了地上。那些男人刚开始看到这样的景象也呆愣住了,直到女人和孩子们爬下了车,他们才反应过来,纷纷跟着下马跪拜。
礼毕,年迈的长老最先站起来,转过身来,对着依旧跪拜在地上的族民道:“天神没有得到满意的祭品,我们必须举行一次祭祀——最高级别的祭祀。”
他的族民没有意义,只有一个人例外,这个人便是部落里面最为勇猛的勇士。按照草原上的规矩,最勇猛的勇士有资格最先挑选战利品。除去那些献给大部落的礼物,部落里最好的战利品往往不是在族长和长老的手中,而是在最勇猛的勇士手里。
这跟大齐有很大的不同。也许是因为他们刚刚从蛮荒走出来,也许是因为生存的艰难,在很多事情上,这种小部落表现得比大部落和部落联盟更加公平公正。因为公平和公正是部落凝聚力的根本,没有了公平与公正,就是亲兄弟也会落到自相残杀的地步。
也正是因为这种公平与公正,也使得需要举行某种级别之上的祭祀的时候,遭遇到损失最严重的,将是部落里面最勇猛的勇士。
因为他拥有整个部落里面最漂亮的女人和最多的财富。
莫日根,这个以箭术震慑了整个部落的男人眼下就拥有整个部落里面最漂亮的女人。这个女人不但是他的恩人。还是他心心念念花了好大力气才弄到手的女人,更甚者,这个女人的肚子里还有他的孩子!
看到族人将目光都停留在自己的身上,莫日根站直了自己的身体。
他知道,族人在等待自己的决定。
“我,我不愿意。塔娜有了我的孩子。按照规矩,怀着孩子的女人可以不用成为祭品。”
长老将自己的目光转向自己的妻子。这位老妇人立刻带着几个年长的女人来到那个名叫塔娜的女人身边。仔细检查过之后,对着长老点了点头。
长老看见自己的老妻对自己点头,只得道:“既然塔娜已经怀孕了。那么就选俄日敦塔娜。”
人群中传来惊呼声,有一小撮人乱成一团。
有人昏倒来了。
俄日敦塔娜,翻译成汉语就是宝珠。能够被称为宝珠的女孩,他的家族一般来说肯定是某个部族里的嫡系。或者干脆是族长、长老家比较得宠的女儿。这个被选中的孩子就是族长正妻的女儿,也是长老的外孙女儿。
作为草原上的女孩。他怎么会不知道祭礼的事儿?只是作为一个小女孩,他始终对父亲和外祖父抱着一丝希望,认为自己不会中选。毕竟在此之前,他还有一个被唤作明珠的异母姐姐。虽然这个姐姐被献给了苍狼部成为苍狼部某个头领的侧妻。可是部落里面的第一美人到他头上没多久,就被莫日根新娶的妻子给拿走了。
这才是他最难过的事。他从小就喜欢莫日根,甚至整天跟在莫日根身后跑。可是部落里面人都认为他的姐姐跟莫日根才是一对。等姐姐离开了。莫日根又买回了一个女奴,不但将之取名为塔娜还悉心地照顾他、让他行驶妻子的权利管理自己的财产。却不愿意娶他这个被父母和长老捧在手心儿里的、新出炉的部落第一美人。
这对俄日敦塔娜无疑是个极大的打击。
为此,俄日敦塔娜已经难过了好些日子,甚至在背地里不知道诅咒了被取名为塔娜的女人多少次,希望这个女人永远地消失。看到面前这副绿与白的景色的时候,他就以为上苍终于听到了他的声音,谁想到,最后这件事情还是落到了他的头上。
俄日敦塔娜承受不住打击昏过去了,可是他的母亲却舍不得女儿,当即就站了起来:“长老,昨天我做了一个梦,梦见天上的星星掉在了大地上。星星是天神的财产,如果我们把天神的财产归还给天神,应该能够平息天神的愤怒。我们毕竟只是一个小部落,也拿不出什么体面的祭品,如果能够找到天神财产,想来那是献给天神最好的礼物。”
部落里面的长老,不但是部落里面最有智慧的人,还是部落里面的医者和巫师。草原上的人很迷信,很多草原人都愿意相信,巫术这种东西是会伴随着血统而传承的。长老既然是部落里面的巫师,那么他的儿女和子孙的身上也会带上巫觋的色彩。既然长老的女儿这么说了,那么一定是神启。
长老也舍不得外孙女儿,便顺着女儿的话道:“那么,你可知道那颗星星落在哪里了么?”
那个女人伸手一指,道:“顺着这个方向,沿着冰雪的痕迹往前走,就能够找到那颗星星。”
族长和长老对视一眼,立刻达成了一致。
发生了这样的事情,这个部落显然已经走不了了。女人和孩子们继续留在篷车上,而男人们则跨上马匹沿着冰雪的痕迹往前找。
作为部落第一勇士,莫日根当然是第一批出发的人,他没有看到,自己妻子的马车被安排在了最外围。
人的左脚跟右脚看着是一样长短的,可实际行走的时候,右脚迈出的距离会比左脚多出那么一点点。如果地形复杂也就是算了,如果地形平坦又足够广阔,周围又没有参照物的话,那么人就会在大地上绕上一大圈,最后回到自己出发的地方。
这一点对于大多数生物都是一样的。
哪怕这些勇士们顺着地上的冰雪没有找到替代品的。他们回来的时候,看到的也只会是处于外围的女人。
这也是属于长老家传下来的智慧,如今也不过是被一位母亲利用了而已。无论最后归来的族人们发现的第一个女人是不是莫日根的妻子塔娜,对于这位母亲来说都无关紧要。他只要自己的女儿平安无事就可以了。
对于这一切,贾玖一无所知。他将马匹的缰绳松开,让马匹在周围自由的行走、进食。他很确定这些马匹不会到处乱跑。因为在此之前,他已经将周围撒上了狼血。
因此。在篷车里面远远地听到马匹的长嘶声就一点都奇怪了。
听到远方传来马匹的嘶鸣声。贾玖立刻冲出了篷车。他先将目光转向了自己的马。那四匹马正好凑在一起吃草呢。
贾玖立刻就来的兴致。
在收拾那群马贼的时候,因为看到尸体里面有很多被马贼砍翻砍死的汉家女子,所以那会儿贾玖也有些控制不住自己。不免用上了大招。那些马贼们固然是挡不住这样的大招的,可那些马匹和牛羊也一样没有办法抵挡住贾玖的攻击,不是被砍成了几块就是化成了血沫。
现在,贾玖发现不方便了。
因为没有替换的马匹。他就不得不停下来休息。这让他觉得很不爽。按照他原来的计划,草原上的人口大约超过了两百万。如果想要让草原对大齐的威胁降低到一定的水平以下,那么,就先要让草原上的人口降低到某个水准以下。
而这个水准,贾玖认为二八理论是个很好的参考标准。如果只消失了两成的人口。那么草原上的人只会觉得自己受了侮辱,进而产生极大的凝聚力,从而给大齐带来更大的威胁。可要是消失的人口达到了八成。那么,草原上会有大量的草场空出来。这个时候。即便大齐什么都没有做,看到那么多空出来的草场,那些草原上的人也会坐不住的。对于草原上的人来说,草场才是部落延续的基础。
所以,目前只杀掉了四十来万人的贾玖觉得,自己只不过达成了四分之一的任务,还有四分之三等着自己去完成呢。
问题是,草原上的冬天来得很早很早。如果不能在八月之前完成任务,他就不得不在冰雪里面继续奔波。那样的话,也许今年他还不能回去。
这无疑不是一件好事儿。
毕竟年下乃是一年里面最重要的祭祀。他已经误了清明以后的祭祀,误了这年前的祭祀,只怕有人会闹腾不休,对自己也好,对自己的家族也好,都是不利的。因为在世人的眼中,贾玖是道门弟子,而道门是不能插手草原之事的。即便自己建了巨大的功勋,也不能宣之于众,更不可能成为自己的护身符,反而有可能成为自己的夺命符。
如果让人知道自己不顾祭祀先人的重要性,反而跟男人来战场上争功,那只会给自己带来无数的麻烦,甚至有可能自己现在的一切都会失去,比方说朝廷的册封,还有嫡女的身份。就是道门也不可能为自己说话。
所以,贾玖需要马匹。
当然,如果有个助手什么的,那就更好了。可以帮助自己驾车,也可以代替自己伺候车里的那位娇贵的公主。而自己则可以解放出来,直接去找那些狄人的麻烦,而不是只能守在这里,浪费时间。
听见马匹的嘶鸣声的时候,贾玖还以为是野马群。这才草原上很常见。草原上多的是野马群、野牛群、野羊群。如果能够降服,那是一笔很大的财富。哪怕只是其中的一群,放到大齐的集市上也是一笔庞大的财富。
要知道,大齐有的是人愿意在好马身上花费巨额的财富。每年大齐的马市上都会有人在马匹上一掷千金。一千两以内的马都不是什么好马,真正的好马,就是砸上三五千银子都不稀奇。
而大齐的马匹拿到草原上,什么都不是。
只可惜,贾玖没有这么多时间浪费在这里,他只能用最粗暴的方式,把马肉带回去。
没办法,谁叫他没有可以装活物的随身空间呢?不过蚊子肉再小也是肉。只要能够带回去,他自有用处。
贾玖无比欢喜地等着财富掉进自己的口袋。
现实给了贾玖一个耳光。竟然有人对着他射了一箭。贾玖手中一挥,或天戟一扬,那支箭就掉在了地上。
贾玖对着地上的那支羽箭瞪眼,却不知道远处有人也在惊叹。
草原上的弓最远也就能够射五百步的距离而已。这样的好弓,还是那些大部落的镇族之宝,跟莫日根这样的小部落的勇士,他能够使用的,也就是三百步的强弓。这还是部落为了招揽勇士特别花了大价钱弄到手并且花大力气经常保养的。加上弓矢宝贵,所以草原上的射手们并不会把弓拉满,那会让弓矢深入泥土从而限制了弓矢的寿命。
莫日根也一样。
当然,莫日根没有拉满弓的另一个理由便是,怕对面的那个小女孩就是所谓的天神的财产。如果是那样的话,不小心把人射死了,那么接下来死的就是他的妻子和孩子了。为了自己的妻子和孩子,他必须带一个替代品回去。
所以那支箭矢,他还特地折掉了箭头,却没有想到对方会直接拿出武器将之击落。
“咦,你们看清楚那丫头是从哪里拿出那把武器的么?”
发现贾玖并且看到他把箭矢击落的人可不是一个,当下就有人追问了。
长老的儿子高勒奇是第一个对贾玖的武器提出异议的人:“你们没有发现他手里的武器很特别么?那可不是我们惯用的武器,倒像是南面的武器。可要说是武器,是不是太闪亮了一点。我觉得那东西上面镶嵌了太多的宝石。”
另外一个人笑道:“那不是更好?宝石拆下来,正好可以用来换粮食。高勒奇,我原来以为你姐姐是为了不让女儿成为祭品才这么说的。看起来,你姐姐比你有天分哦。”
莫日根听了也凑趣道:“我听说过这种武器。他的名字叫做方天戟,能够使用这种武器的人,在南面的历史上,从来都是被君王们争相拉拢的绝代猛将。不过,我从来不知道会有人在武器上镶嵌这么多的珠宝。”
的确,方天戟是在类似铁制枪尖的两侧带有称作“月牙”锋刃的长兵器。其中,把带有两个对称月牙锋刃的叫做方天戟;而把只有一个月牙锋刃的单称青龙戟或戟刀。方天戟中最有名的就是吕布使用过的方天画戟。但是,即便是被称为方天画戟,实际上也是黑漆漆的。
作为一个神射手,莫日根的眼睛自然是好使的。他一眼就看到了对方手里的方天戟的与众不同。作为在战场上使用的武器,杀伤力固然很重要,这重量也是相当重要的。如果太重,只会消耗使用者的体力。而战场杀戮是最消耗体力的,再增加额外的负担,只会让自己的陷入险境。
就跟雕弓的传说一样,武器上有了太多的装饰,武器的锋利程度也许不会有太多程度的损失,但是坚韧度和持久度就会受到影响,甚至镶嵌了宝石的地方也会成为武器的弱点,从而影响战斗最终的胜利归属。所以,哪怕是君王的仪刀,也只会在刀鞘上进行装饰,而不是在刀身上镶嵌珠宝。
能够使用方天戟的人无一不是战场上的悍将,可是没有人会这么糟蹋自己的兵器。
莫日根无法解释对方的行为。
除非对方有绝对的自信,否则,莫日根也只有用天神的财产来形容对方了。因为只有传说中的天人才不会在意这些。(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