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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8章 法医眼中的尸体 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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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8章法医眼中的尸体(六)
张美玉这个女孩就这样,在徐新的车里被徐新**了。//高速更新//当然,徐新在这方面是老手,他在**张美玉的时候,是戴套的,他可不想因为什么留下什么蛛丝马迹而被警方逮捕。
但那个时候,徐新只是想玩弄女性,但并没有杀死张美玉的念头。
张美玉的死是死在了张美玉的单纯和幼稚之上。
徐新完事过后,摘下避孕套,打了个结,准备开出一段后,再扔掉,随后又将张美玉拉下了出租车,准备自行离开。张美兰发着狠说道:“你以为你能跑得掉?我都记住你车牌了!”
这个话给张美兰的人生彻底画上了句号。徐新重新下车,将伤痕累累的张美兰最终给掐死,然后又担心这第一现场留下的蛛丝马迹会比较多,于是拉上张美兰的尸体上了车,开了一段后,将其直接弃尸于路郊之边。
当然,徐新的那个避孕套被扔在了哪里?不得而知,事后询问过徐新,徐新很肯定的回答是“丢进了河里。”
这怎么到张美玉的手上,那只有天晓得了!
最后的呈堂证供,徐新死都不敢相信,对自己最不有利的证据竟然会出现。当然,这一切的真相,警方是不会跟徐新说起的。
徐新最终因718**杀人案而获得死刑,(和张振宇的死缓比起来,徐新是一名累犯,罪加一等。)张振宇**杀人罪名不成立,被释放,但他因为**,而被拘留十五天。
这个案件尘埃落定,可以说,黄正荣师傅功不可没。只是他走的太早,那一天离他正式退休的日子还只有区区的五百天!
讲完这个让人伤感的案子过后,我想补充一个有关尸检之前要烧香看时机的真实案例。这个也怪我大意,自从黄正荣师傅去世过后,我这个半吊子算是勉强出师了,但这种出师大家都心知肚明,容易犯错是我当时的“主旋律”。
其他先不要说,就说那一个尸检前的烧香步骤,和单时才能踏进尸检室尸检的规定常忘。张美玉的那次尸检还是在朱警官的提醒下才想起的,要是没人提醒,经常就是我尸检结束后才反应过来。
为何老是不长记性或者记不住这个规矩呢?是因为我从来没有因为破坏规矩而受到过教训,说俗一点,就是不跌一跤,不知摔跤的疼。
但自从经历过下面的这起事情过后,我长记性了。从此过后,只要是尸检,我都会在尸检之前老老实实点上三支香,看上时机再确定是否尸检。
那案子其实很简单:一老太在家中死亡,其唯一的儿子和儿媳准备给其尽孝办白事,结果却遭致了邻里们的反对,说是要验尸,为何?那是因为邻里们觉得老太在家中死的蹊跷,都纷纷指责老太的儿子和儿媳平日里有虐待老太的情况,邻里们纷纷怀疑老太是被她儿子和儿媳虐待死的。
这个案子也因为邻里们的报案而变得复杂,如果真是如邻里所言,那老太的儿子和儿媳可能会面临虐待甚至杀人的罪名。
我也是在第一时间接到通知,为这名老太尸检。当我乘车赶到老太的家里,发现老太的家门口围了很多人,这些人应该都是老太的邻居亲戚。我在警察的带领下,勉强挤过人群,来到老太的门口,我耳边不断的响着“这老太真可怜。”、“养儿防老,这儿子的良心被狗吃了!”、“那儿媳妇最不是东西,一看面相就不知道是好人。”群众们的种种评价和指责。
警察敲开了门,门打开了,里面人不多,就两名警察,还有一对中年夫妇,看模样应该是被警方正控制着的老太的儿子和儿媳妇。
来到老太的房间,觉得阴森森的,阳光被厚厚的窗帘挡在了窗外,老太的房间很小,不足七平米,但里面却堆满了很多东西,有各类的大纸箱、衣柜衣橱、还有很多撑得满满的大袋子。
老太就躺在那单人床上,一动不动。旁边一民警将老太的死亡证明递了过来,对着我说道:“易法医,这是没有报案前给这王老太开的死亡证明。”
我拿过那张死亡证明,看了一下,死者姓名叫王桂芬,72岁,上面的死亡原因写的是“猝死”两字。
我苦笑了一下,收下了死亡证明,由于王桂芬老太的房间狭小,于是我让陪同我的警察出去等候,我一个人开始做前期取证工作。
说实在话,在跟死者王桂芬打交道之前,我已经有很多次一个人给死者做尸检的记录了,那时候觉得很坦然,至少没有害怕的感觉。但今天感觉怪怪的,虽然外面是大白天,且围观的人很多,还不时能听到人们的评论声,但就是这么一个环境,我面对着王桂芬,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毛,感觉就像她还没有死掉的样子。
我走到王桂芬的床边,然后蹲身打开工具箱,就在我蹲在那打开工具箱的一刹那,突然发现,床沿处挂着两只脚,对,就是有人坐在床沿。
我猛然一抬头,只见王桂芬坐在那边朝我笑,我一个趔趄,差点摔倒,正当我再次抬头看去的时候,王桂芬依旧很平静的躺在床上。
我吓得不轻,难道是我有幻觉了?根据相关的规定,法医在尸检、取证的过程中,如果出现致幻的情况,应停止工作,不能继续尸检和取证。
我随即站了起来,拿出身边的清凉油(这东西,每一个法医都会备着,以防各种恶臭造成晕厥,但不到关键时刻是不会轻易使用的,因为使用这过后会影响对现场的嗅觉灵敏度。),摘下口宅,在人中处抹了一抹,在清凉油的“刺激”下,顿时清醒了很多。
于是,调整了一下心态,继续先期的取证工作。
由于该案子的性质,只要以死者身上的伤为主要衡量依据,因此,一般性的,周边的物证取证就显得相对次要一点。所以,先期的取证工作进行的还是比较快的。等我取证完毕后,就通知了门外守候的民警,将王桂芬的尸体运往尸检室,做进一步的尸检。
离开王桂芬的家,我刚坐进车子,旁边的司机看着我,来了一句很无厘头的话道:“怎么?被人骚扰了?”
我一脸茫然的看着司机,问道:“什么乱七八糟的?”
“那你这背上的手印怎么来的?”司机耸着肩问道:
“手印?没人碰我呀,哪来的手印?”我不相信的回答道:
“不信,你自己看!”司机说道:
我见司机不像是在开玩笑,连忙脱下警服一看,果真,一白白的右手手印在黑色的警服上特别的显眼。
我感觉不妙,连忙下车,见运尸车还没有开启,我拦了下来,然后我一边爬上了运尸车,一边戴上手套,然后打开包着王桂芬尸体的包裹,拿起王桂芬的右手一看,只见她的右手上有很明显的白灰,这白灰哪里来的?
这时我细细一想,连忙又折返到王桂芬的家里,看到通往二楼的狭窄楼梯的两边,是脱了墙漆的墙壁,随手一抹,手上都是白白的墙灰,根据我的经验判断,王桂芬手上的白色物体就是这墙壁上的墙灰。
第218章法医眼中的尸体(六)
张美玉这个女孩就这样,在徐新的车里被徐新**了。//高速更新//当然,徐新在这方面是老手,他在**张美玉的时候,是戴套的,他可不想因为什么留下什么蛛丝马迹而被警方逮捕。
但那个时候,徐新只是想玩弄女性,但并没有杀死张美玉的念头。
张美玉的死是死在了张美玉的单纯和幼稚之上。
徐新完事过后,摘下避孕套,打了个结,准备开出一段后,再扔掉,随后又将张美玉拉下了出租车,准备自行离开。张美兰发着狠说道:“你以为你能跑得掉?我都记住你车牌了!”
这个话给张美兰的人生彻底画上了句号。徐新重新下车,将伤痕累累的张美兰最终给掐死,然后又担心这第一现场留下的蛛丝马迹会比较多,于是拉上张美兰的尸体上了车,开了一段后,将其直接弃尸于路郊之边。
当然,徐新的那个避孕套被扔在了哪里?不得而知,事后询问过徐新,徐新很肯定的回答是“丢进了河里。”
这怎么到张美玉的手上,那只有天晓得了!
最后的呈堂证供,徐新死都不敢相信,对自己最不有利的证据竟然会出现。当然,这一切的真相,警方是不会跟徐新说起的。
徐新最终因718**杀人案而获得死刑,(和张振宇的死缓比起来,徐新是一名累犯,罪加一等。)张振宇**杀人罪名不成立,被释放,但他因为**,而被拘留十五天。
这个案件尘埃落定,可以说,黄正荣师傅功不可没。只是他走的太早,那一天离他正式退休的日子还只有区区的五百天!
讲完这个让人伤感的案子过后,我想补充一个有关尸检之前要烧香看时机的真实案例。这个也怪我大意,自从黄正荣师傅去世过后,我这个半吊子算是勉强出师了,但这种出师大家都心知肚明,容易犯错是我当时的“主旋律”。
其他先不要说,就说那一个尸检前的烧香步骤,和单时才能踏进尸检室尸检的规定常忘。张美玉的那次尸检还是在朱警官的提醒下才想起的,要是没人提醒,经常就是我尸检结束后才反应过来。
为何老是不长记性或者记不住这个规矩呢?是因为我从来没有因为破坏规矩而受到过教训,说俗一点,就是不跌一跤,不知摔跤的疼。
但自从经历过下面的这起事情过后,我长记性了。从此过后,只要是尸检,我都会在尸检之前老老实实点上三支香,看上时机再确定是否尸检。
那案子其实很简单:一老太在家中死亡,其唯一的儿子和儿媳准备给其尽孝办白事,结果却遭致了邻里们的反对,说是要验尸,为何?那是因为邻里们觉得老太在家中死的蹊跷,都纷纷指责老太的儿子和儿媳平日里有虐待老太的情况,邻里们纷纷怀疑老太是被她儿子和儿媳虐待死的。
这个案子也因为邻里们的报案而变得复杂,如果真是如邻里所言,那老太的儿子和儿媳可能会面临虐待甚至杀人的罪名。
我也是在第一时间接到通知,为这名老太尸检。当我乘车赶到老太的家里,发现老太的家门口围了很多人,这些人应该都是老太的邻居亲戚。我在警察的带领下,勉强挤过人群,来到老太的门口,我耳边不断的响着“这老太真可怜。”、“养儿防老,这儿子的良心被狗吃了!”、“那儿媳妇最不是东西,一看面相就不知道是好人。”群众们的种种评价和指责。
警察敲开了门,门打开了,里面人不多,就两名警察,还有一对中年夫妇,看模样应该是被警方正控制着的老太的儿子和儿媳妇。
来到老太的房间,觉得阴森森的,阳光被厚厚的窗帘挡在了窗外,老太的房间很小,不足七平米,但里面却堆满了很多东西,有各类的大纸箱、衣柜衣橱、还有很多撑得满满的大袋子。
老太就躺在那单人床上,一动不动。旁边一民警将老太的死亡证明递了过来,对着我说道:“易法医,这是没有报案前给这王老太开的死亡证明。”
我拿过那张死亡证明,看了一下,死者姓名叫王桂芬,72岁,上面的死亡原因写的是“猝死”两字。
我苦笑了一下,收下了死亡证明,由于王桂芬老太的房间狭小,于是我让陪同我的警察出去等候,我一个人开始做前期取证工作。
说实在话,在跟死者王桂芬打交道之前,我已经有很多次一个人给死者做尸检的记录了,那时候觉得很坦然,至少没有害怕的感觉。但今天感觉怪怪的,虽然外面是大白天,且围观的人很多,还不时能听到人们的评论声,但就是这么一个环境,我面对着王桂芬,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毛,感觉就像她还没有死掉的样子。
我走到王桂芬的床边,然后蹲身打开工具箱,就在我蹲在那打开工具箱的一刹那,突然发现,床沿处挂着两只脚,对,就是有人坐在床沿。
我猛然一抬头,只见王桂芬坐在那边朝我笑,我一个趔趄,差点摔倒,正当我再次抬头看去的时候,王桂芬依旧很平静的躺在床上。
我吓得不轻,难道是我有幻觉了?根据相关的规定,法医在尸检、取证的过程中,如果出现致幻的情况,应停止工作,不能继续尸检和取证。
我随即站了起来,拿出身边的清凉油(这东西,每一个法医都会备着,以防各种恶臭造成晕厥,但不到关键时刻是不会轻易使用的,因为使用这过后会影响对现场的嗅觉灵敏度。),摘下口宅,在人中处抹了一抹,在清凉油的“刺激”下,顿时清醒了很多。
于是,调整了一下心态,继续先期的取证工作。
由于该案子的性质,只要以死者身上的伤为主要衡量依据,因此,一般性的,周边的物证取证就显得相对次要一点。所以,先期的取证工作进行的还是比较快的。等我取证完毕后,就通知了门外守候的民警,将王桂芬的尸体运往尸检室,做进一步的尸检。
离开王桂芬的家,我刚坐进车子,旁边的司机看着我,来了一句很无厘头的话道:“怎么?被人骚扰了?”
我一脸茫然的看着司机,问道:“什么乱七八糟的?”
“那你这背上的手印怎么来的?”司机耸着肩问道:
“手印?没人碰我呀,哪来的手印?”我不相信的回答道:
“不信,你自己看!”司机说道:
我见司机不像是在开玩笑,连忙脱下警服一看,果真,一白白的右手手印在黑色的警服上特别的显眼。
我感觉不妙,连忙下车,见运尸车还没有开启,我拦了下来,然后我一边爬上了运尸车,一边戴上手套,然后打开包着王桂芬尸体的包裹,拿起王桂芬的右手一看,只见她的右手上有很明显的白灰,这白灰哪里来的?
这时我细细一想,连忙又折返到王桂芬的家里,看到通往二楼的狭窄楼梯的两边,是脱了墙漆的墙壁,随手一抹,手上都是白白的墙灰,根据我的经验判断,王桂芬手上的白色物体就是这墙壁上的墙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