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四章 藏匿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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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越想越是糊涂,平哥只能寄望于刘闯来揭开谜底了。
刘闯“嘿”地一笑说:“大家都以为丢失的铅笔是被披德藏在了厕所里。我却知道不是。因为在管教们搜查的时候,我已经想到了这种藏铅笔的方式。那天解散之后,我第一时间就去厕所便池里做了检查。如果铅笔真的藏在那里,即使管教们没查出来,我也会查出来的。但我可以确定:那便池的存水弯里除了屎尿之外,什么都没有!”
这就更不可思议了。平哥和赵蒙嘴被堵上了,没法说话,只有王林代表他们提出心中的困惑:“便池的存水弯是管教搜查时唯一的死角。如果不是藏在那里,铅笔怎么会突然消失,后来又突然出现?”
刘闯看着王林,感慨道:“说到这件事我也不得不佩服你。你确实施了个好手笔!”
王林梗着脖子:“你一定要说是我藏的?那好,你说我藏在哪里了?”
刘闯笑笑说:“你应该是藏在自己身上的吧?方法很多,脚心袜子里,舌头下面,或者是耳朵眼里,都有可能的。”
这下连平哥都觉得荒唐。要知道,当时丢失的可是一整支的铅笔,长度接近二十公分,怎么可能随随便便就藏在身上。还说什么耳朵眼里,难道是孙悟空在藏金箍棒吗?
可更让平哥奇怪的是,王林居然没有反驳对方。相反,他瞪大眼睛看着刘闯,好像被对方说中了心思一般。难道当时那铅笔真的就是被王林藏在身上?那他的身体构造得是多么的特别,才能逃过管教们的严厉搜查?
刘闯看出了平哥所想,他又笑了,眼睛看着平哥,手却指向王林,说道:“那只是一个铅笔头。他偷了披德的铅笔,然后便刨成了一个小小的铅笔头。以他玩铅笔的手法,可以把一支铅笔刨到两公分以下——那么小的东西,还不是想藏哪儿就藏哪儿?”
平哥非但没有听明白,反而更加糊涂。藏起一个铅笔头确实简单,可如果王林当时已经把铅笔刨成了铅笔头,那他后来又该怎样才能把铅笔头变回成杀人时用的那一整支铅笔?
刘闯正要解释这个问题,他轻叹一声说:“先是丢了一支铅笔,后来又出现一支铅笔。大家难免会认为后来出现的正是先前丢失的那一支。有人正是利用这样的思维定式来设局,他先是偷笔,然后杀人。因为那个思维定式的存在,大家的嫌疑目光全都纠缠在小顺和披德的争斗,却不知其中令有玄机。”
刘闯的目光转向王林,口中不停:“你的局做得很巧。虽然我知道丢失的铅笔并没有藏在厕所中,但这也不足以帮助我识破你的阴谋。后来我的思维之所以能跳出那个定式,全都是因为你的一个小习惯。所以说在这一点上,并不是我击败了你,而是你自己的习惯击败了你。”
王林没有说话,但他的目光明显黯然了一下,掩藏不住心中的痛恨和遗憾。
“你喜欢咬铅笔,这是你多年来养成的习惯。你第一天上工就被‘大馒头’骂过,而你却无法改变。后来没办法,‘大馒头’只好把你的铅笔留作专用——那被咬烂的铅笔头就是属于你的标记。这其实很正常,一个人的习惯是很难改变的,当你专心工作的时候,总会下意识的把铅笔叼在嘴里。”刘闯停顿了一下,忽又眯起眼睛道,“不正常的事情在于:有一天,你的这个习惯却突然消失了!”
刘闯这么一说,平哥也回想起来了。确实,从某一天开始王林忽然不咬铅笔头了。从时间上看,似乎就是丢铅笔的事件发生之后。这两件事情之间难道会有什么联系?
“一个人的习惯是很难改变的。”刘闯把已经说过的话又强调了一遍,“即使要改也得有个过程。可你的改变不仅突然,而且非常彻底。这足以让我怀疑:你绝不仅仅是在改变一个怀习惯,你还有其他的目的。这个目的的意义如此重大,重大到你必须极为谨慎地来对抗自己多年养成的顽疾。”
的确,一个人的习惯不可能一朝养成,更不可能一朝改变。即使王林有心要改,稍不留意也会再犯。之前也受过“大馒头”的责骂,他不是改不了吗?怎么突然之间又改过来了,而且如此彻底,就像他从未有过这一习惯似的。当时平哥等人也曾觉得奇怪,可这件事本身又是如此微不足道,谁会就此深想下去呢?
至少有一个人——刘闯。
“我发现你的习惯突然改变了,我就开始分析你这么做的目的。这并不难:你不咬铅笔之后,最有意义的变化就是每天开工时,你可以像其他犯人一样自由挑选铅笔了。联想到你在习惯改变的前一天,曾将一直使用的那支铅笔咬裂到报废,于是我猜测:你真正的目的就是要换铅笔,并且以后都要保持住挑选铅笔的权力。接下来我自然会想:你到底想要什么样的铅笔?根据我的观察,最初两天,你挑选的铅笔很短,几乎是其他犯人不屑再用的。这个偏好非常特别,我一度以为短铅笔就是你的目的。可后来情况却又变了,你对很短的铅笔不再有兴趣,最后甚至也像普通的犯人一样,反而刻意去找相对来说比较长的铅笔了。这就让我很困惑,我无法确定你挑选铅笔时到底遵循着怎样的准则。直到小顺被人杀死,一支近乎完整的铅笔插在他的眼球中,我这才豁然开朗。我找到了你挑选铅笔的准则,同时也看穿了你的全部把戏。”
面对刘闯抽丝剥茧般的分析,王林已完全无力反驳。于是在这个寂静幽暗的地下室中,四个男人上演的却是刘闯一人的独角戏。
“当你每天早晨挑选铅笔的时候,你其实是在进行一项置换工程——将一个小得不能再小的铅笔头置换成一整支长铅笔。我之前说过:你偷走了披德的铅笔,并且将其刨成了两公分左右的铅笔头,这么小的铅笔头你很容易藏匿。在你的置换计划开始的第一天,你需要领到一支四公分长的铅笔,到了收工的时候,你把两公分的铅笔头交还回去,却把四公分的铅笔留下来,因为这两支铅笔的长度误差在正常的生产消耗范围内,无人会对你的置换行为产生怀疑,那天‘大馒头’无意中也配合了你一把:你把原来的铅笔咬报废了,‘大馒头’为了刁难你,故意把最短的铅笔派发给你,这正中你的下怀,如果他当时给你一支长铅笔的话,你的计划就得延误一天了。”
接下来的事情就简单了。你只需要如法炮制——每天两公分,那个被你藏起来的铅笔头就像自己会长一样。小顺和披德一共被关了十天,这十天的时间足够让原先的铅笔头‘长’成一支近乎完整的长铅笔,当你的置换工程完成之后,你便把换得的长铅笔偷偷带回监舍,藏在厕所的便池里,一方面时刻备用,一方面则让铅笔染上屎尿的气味,以便案发后更好地给披德栽赃。"
“我给披德栽什么赃?”王林嘶哑着嗓子说道,他已经沉默了很久,现在终于抓住一丝反击的机会,“披德恨透了小顺,自然想杀他……我有什么理由杀小顺?小顺和我关系挺好。”
这越想越是糊涂,平哥只能寄望于刘闯来揭开谜底了。
刘闯“嘿”地一笑说:“大家都以为丢失的铅笔是被披德藏在了厕所里。我却知道不是。因为在管教们搜查的时候,我已经想到了这种藏铅笔的方式。那天解散之后,我第一时间就去厕所便池里做了检查。如果铅笔真的藏在那里,即使管教们没查出来,我也会查出来的。但我可以确定:那便池的存水弯里除了屎尿之外,什么都没有!”
这就更不可思议了。平哥和赵蒙嘴被堵上了,没法说话,只有王林代表他们提出心中的困惑:“便池的存水弯是管教搜查时唯一的死角。如果不是藏在那里,铅笔怎么会突然消失,后来又突然出现?”
刘闯看着王林,感慨道:“说到这件事我也不得不佩服你。你确实施了个好手笔!”
王林梗着脖子:“你一定要说是我藏的?那好,你说我藏在哪里了?”
刘闯笑笑说:“你应该是藏在自己身上的吧?方法很多,脚心袜子里,舌头下面,或者是耳朵眼里,都有可能的。”
这下连平哥都觉得荒唐。要知道,当时丢失的可是一整支的铅笔,长度接近二十公分,怎么可能随随便便就藏在身上。还说什么耳朵眼里,难道是孙悟空在藏金箍棒吗?
可更让平哥奇怪的是,王林居然没有反驳对方。相反,他瞪大眼睛看着刘闯,好像被对方说中了心思一般。难道当时那铅笔真的就是被王林藏在身上?那他的身体构造得是多么的特别,才能逃过管教们的严厉搜查?
刘闯看出了平哥所想,他又笑了,眼睛看着平哥,手却指向王林,说道:“那只是一个铅笔头。他偷了披德的铅笔,然后便刨成了一个小小的铅笔头。以他玩铅笔的手法,可以把一支铅笔刨到两公分以下——那么小的东西,还不是想藏哪儿就藏哪儿?”
平哥非但没有听明白,反而更加糊涂。藏起一个铅笔头确实简单,可如果王林当时已经把铅笔刨成了铅笔头,那他后来又该怎样才能把铅笔头变回成杀人时用的那一整支铅笔?
刘闯正要解释这个问题,他轻叹一声说:“先是丢了一支铅笔,后来又出现一支铅笔。大家难免会认为后来出现的正是先前丢失的那一支。有人正是利用这样的思维定式来设局,他先是偷笔,然后杀人。因为那个思维定式的存在,大家的嫌疑目光全都纠缠在小顺和披德的争斗,却不知其中令有玄机。”
刘闯的目光转向王林,口中不停:“你的局做得很巧。虽然我知道丢失的铅笔并没有藏在厕所中,但这也不足以帮助我识破你的阴谋。后来我的思维之所以能跳出那个定式,全都是因为你的一个小习惯。所以说在这一点上,并不是我击败了你,而是你自己的习惯击败了你。”
王林没有说话,但他的目光明显黯然了一下,掩藏不住心中的痛恨和遗憾。
“你喜欢咬铅笔,这是你多年来养成的习惯。你第一天上工就被‘大馒头’骂过,而你却无法改变。后来没办法,‘大馒头’只好把你的铅笔留作专用——那被咬烂的铅笔头就是属于你的标记。这其实很正常,一个人的习惯是很难改变的,当你专心工作的时候,总会下意识的把铅笔叼在嘴里。”刘闯停顿了一下,忽又眯起眼睛道,“不正常的事情在于:有一天,你的这个习惯却突然消失了!”
刘闯这么一说,平哥也回想起来了。确实,从某一天开始王林忽然不咬铅笔头了。从时间上看,似乎就是丢铅笔的事件发生之后。这两件事情之间难道会有什么联系?
“一个人的习惯是很难改变的。”刘闯把已经说过的话又强调了一遍,“即使要改也得有个过程。可你的改变不仅突然,而且非常彻底。这足以让我怀疑:你绝不仅仅是在改变一个怀习惯,你还有其他的目的。这个目的的意义如此重大,重大到你必须极为谨慎地来对抗自己多年养成的顽疾。”
的确,一个人的习惯不可能一朝养成,更不可能一朝改变。即使王林有心要改,稍不留意也会再犯。之前也受过“大馒头”的责骂,他不是改不了吗?怎么突然之间又改过来了,而且如此彻底,就像他从未有过这一习惯似的。当时平哥等人也曾觉得奇怪,可这件事本身又是如此微不足道,谁会就此深想下去呢?
至少有一个人——刘闯。
“我发现你的习惯突然改变了,我就开始分析你这么做的目的。这并不难:你不咬铅笔之后,最有意义的变化就是每天开工时,你可以像其他犯人一样自由挑选铅笔了。联想到你在习惯改变的前一天,曾将一直使用的那支铅笔咬裂到报废,于是我猜测:你真正的目的就是要换铅笔,并且以后都要保持住挑选铅笔的权力。接下来我自然会想:你到底想要什么样的铅笔?根据我的观察,最初两天,你挑选的铅笔很短,几乎是其他犯人不屑再用的。这个偏好非常特别,我一度以为短铅笔就是你的目的。可后来情况却又变了,你对很短的铅笔不再有兴趣,最后甚至也像普通的犯人一样,反而刻意去找相对来说比较长的铅笔了。这就让我很困惑,我无法确定你挑选铅笔时到底遵循着怎样的准则。直到小顺被人杀死,一支近乎完整的铅笔插在他的眼球中,我这才豁然开朗。我找到了你挑选铅笔的准则,同时也看穿了你的全部把戏。”
面对刘闯抽丝剥茧般的分析,王林已完全无力反驳。于是在这个寂静幽暗的地下室中,四个男人上演的却是刘闯一人的独角戏。
“当你每天早晨挑选铅笔的时候,你其实是在进行一项置换工程——将一个小得不能再小的铅笔头置换成一整支长铅笔。我之前说过:你偷走了披德的铅笔,并且将其刨成了两公分左右的铅笔头,这么小的铅笔头你很容易藏匿。在你的置换计划开始的第一天,你需要领到一支四公分长的铅笔,到了收工的时候,你把两公分的铅笔头交还回去,却把四公分的铅笔留下来,因为这两支铅笔的长度误差在正常的生产消耗范围内,无人会对你的置换行为产生怀疑,那天‘大馒头’无意中也配合了你一把:你把原来的铅笔咬报废了,‘大馒头’为了刁难你,故意把最短的铅笔派发给你,这正中你的下怀,如果他当时给你一支长铅笔的话,你的计划就得延误一天了。”
接下来的事情就简单了。你只需要如法炮制——每天两公分,那个被你藏起来的铅笔头就像自己会长一样。小顺和披德一共被关了十天,这十天的时间足够让原先的铅笔头‘长’成一支近乎完整的长铅笔,当你的置换工程完成之后,你便把换得的长铅笔偷偷带回监舍,藏在厕所的便池里,一方面时刻备用,一方面则让铅笔染上屎尿的气味,以便案发后更好地给披德栽赃。"
“我给披德栽什么赃?”王林嘶哑着嗓子说道,他已经沉默了很久,现在终于抓住一丝反击的机会,“披德恨透了小顺,自然想杀他……我有什么理由杀小顺?小顺和我关系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