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66 章 全族被灭文女主角(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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绯红骑了一阵的沙漠种,就遇上了接应谢柏翘的骆驼队。
“……大人!是大人和公子回来了!”
人群虽有骚动,却并不意外这个结果。
大人溺爱公子,几乎是什么都依着公子,特别是大人坐拥十六部之后,公子的荣宠无人能及。人们都说,公子才是草原第一猎手,虽然是个身娇体弱的病秧子,可他的两个妹妹,一个成了声势烜赫的龙荒女王,另一个则是统领了第四部,年纪轻轻位居小帅。
要不是公子缠绵病榻,深居简出,人人都想见识龙荒第一公子的风采。
绯红把谢柏翘抱下了马,又骑上了一匹骆驼。
它睫毛长长的,像个温顺的小姑娘一样,用脑袋蹭着谢柏翘。
“葡桃,乖葡桃。”
谢柏翘伸手抚摸双峰骆驼,安抚它的急躁。
这只小骆驼快五岁了,但异常粘人,绯红记得她第一次把小骆驼牵到谢柏翘的面前,当成他二十六岁的生辰礼物,这只小骆驼就跟野马一样,野性难驯,对新主人谢柏翘不屑一顾。
眼下才过了三年,谢柏翘就把它养得老老实实的,见不着主人就会焦躁。
谢柏翘鲜少出门,平日里的习惯便是养一些小家伙,粗犷点的,诸如骆驼、野马、牛羊,小型的,就是花鸟虫鱼,顺带一提,他个人特爱养龟,龙荒所有的龟种都被他养了一遍,但都活不过三个月,病美人哭哭啼啼气病了一场。
绯红湿了好几件衣裳,才将人给哄好。
随后绯红便下令,不许公子接触任何一只龟。
绯红从后头抱着谢柏翘,身体随着路段微微颠簸,她漫不经心道,“你把葡桃养得太娇惯了,万一有一天,她长久离了你怎么办?”
谢柏翘垂下眼眸,他臂间还搭着一盏气死风灯,照出姣薄唇形。
“……嗯?你走神什么?”
谢柏翘扬起脖颈,有些眷恋靠在绯红的胸前。
“没什么,只是许久不曾,跟明上这般同骑了。”
从含章灭国,到龙荒夺权,他陪着她步步走来,她身边也出现了越来越多的新面孔。她跟其他人去骑马,去狩猎,去征伐。
她野心勃勃,脱胎换骨,越来越习惯这里的一切,驾轻就熟做她的王。
可他却有些水土不服。
她已经很久没有像这样,将他从后头抱着,双臂延展过来,自然穿过他的腰,那弯弓射箭的双手,就搭在他所能看见的地方。
他随时都可以触碰。
谢柏翘最喜欢的还是北上龙荒的那段日子,他们一起睡马厩,在湿冷的夜里相互取暖,看着蝴蝶披着雨露,从眼前飞过。暗夜里,那蝴蝶似一道惊艳的流光,化作了谢柏翘每一场美梦的神灵。
梦中她骑着蝴蝶来接他。
而现在呢?
他不再需要逃亡,身边也尽是奉承与讨好,她用最短的时间让他恢复了在含章的卓然地位。
他仍是高高在上、纤尘不染、锦衣玉食的公子,却再也不能任性要求她抱着自己,喂他喝药。
她很忙。
前有太子,后有长公主,都是不省心的玩意儿,偏偏宗政皇族偏心长女与次子,又留下了考验,不让她轻易得到前太子与长公主的势力。
域外与中原的战事一触即发,而海市蜃楼神秘莫测,他们屡次派出的人手都折损其中,底儿他们还没有摸清楚,龙荒不能贸然对抗。
与此同时,远嫁赫连的龙荒雪蚕时不时便要来信,她对她的依恋比新婚丈夫还要深刻!这些,也是需要龙荒女王亲自去安抚的,毕竟是龙荒雪蚕退让了一步,让绯红顺利收拢十六部族,她再怎么依她都不为过。
因此她一次又一次地,把他从最前面的地方,排到最后边。
谢柏翘清晰意识到,他不是最重要的。
因为他是一个最安分的、最懂人心的、最不会乱跑的军师,她拿不定主意的时候,只需到他房里走一走,问一问,随后又是数日的消失。她并不总是什么都告诉他的,所以他大部分时候都在揣测,她又在做什么呢?
想着她的下一步棋,这是他为数不多的对弈乐趣。
渐渐的,谢柏翘又觉得不满足了。
只要她想,只要她回头,她随时都能看见身后的他。
他是一个病秧子呀,怎么跑都跑不远的,所以她总是不担心他会出什么幺蛾子,除了这具破身体。现在神医来了,她把他扔给他,好像只要有了一个医术超绝的大夫在,他就会活得跟王八一样长寿。
但王八没水,血条再厚,照样会死。
就像是他养一个就死一个的小王八们,他越是期望做到某一件事,命运总会猝不及防给他最沉重的打击。
谢柏翘知道,他今夜如此出逃,借着自己的伤势,搅乱她的布局,一定会在她的心上惹了几分恶感。病美人要知情识趣,万事周全,才会惹得人们怜惜,否则便是恃宠而骄,落得个魅惑君上的罪名。
但他不想再安分了。
他想自私一回。
于是谢柏翘转过头,主动去讨一口酥糖。
她避开了。
他的两瓣唇压在她的耳廓上。
“为什么?”
他嘴唇翕动,吐出细微的气息,生怕惊扰她鬓边的黄金环饰,“龙荒女子十六岁便可以与情郎双宿双飞……我不行么?”
“不行。”
绯红拒绝了他,“你如今身份,便是我的兄长,频繁出入我的毡帐,你让其他人如何看待?况且你的身体,需要静养,不宜过分折腾。”她像是以前一样哄着他,“翘哥别闹,你知道我需要你,我们的大业尚未完成,你难道就不想亲眼看见仇人的河山染血,我们的含章万古流芳?”
她柔声道,“一切要以大局为重,待江山定鼎,我肯定会给翘哥……”
“冠冕堂皇。”
他竟然这样说。
绯红的动作一顿。
病公子像是湖中的惊鹤,昂起了头颅,风灯在他的袖边,钻入了一段昏黄又混沌的光,从衣料薄薄透出,仿佛一头抱着月亮的白兔,他直视着她,“什么含章,什么复国,说得好听,你只爱自己,只爱那一柄天子剑!”
“你猜疑徽音夫人跟帝师是外族奸细,就顺水推舟,留下辛小吉,又借魏军之手,名正言顺去除你的障碍和眼线。如此一来,咳,哀兵必胜,你将以你的远见,赢得含章子民的认同,而宗政国主愚昧昏庸,成了你声望的踏脚石!”
“帝师以死洗脱了奸细的嫌疑,你又接手我与新桃,只为更好利用老帝师的名气、人脉为你铺路!”
“前太子呢?他性情柔弱,悲春伤秋,本该被严厉管束,你却松懈人手,咳,放任他逃跑,以此捧杀他。长公主倒是一枚好棋,你就用神医牵着她,让她主动去海市蜃楼,做你的间谍!”
“她若成了,你便收拢了一名悍将,她若不成,死在蜃楼,你也有理由发兵追讨,为亲族报仇,不是么?”
他越说越急,整张脸都皱了起来,痛苦不堪。
帝王最是性情凉薄,偏偏她又擅长情爱。
“至于束心——”
谢束心将气死风灯提起到颊边。
乌发雪肌,灯下的美人蛊得要命,“明上的春梦里,应当有我这张脸,对吗?”
但她偏克制了,只摸他的发,不碰他的唇,用似有若无的暧昧牵系着他。
病公子的眼锋冰寒,低低自嘲。
“束心的政治价值,胜过一盘的棋子,明上担心纵溺情海,会毁了我,毁了这一颗,为数不多,清醒的棋子。”
绯红不怒反笑,捋好他碎发。
“你今日话这般多,想来是憋得狠了,还有什么,一并吐出来,消了你的郁气。”
她贴着他的耳朵,“只一点你误会了,我并非不想要哥哥,如今我手握十六部,各方眼线都跟了过来,若教他们得知,翘哥是我心爱的,他们以此要挟我,那如何是好?一时贪欢纵然痛快,可小红想跟哥哥——”
她环住他,半张脸陷入他的毛领里,将一头纤弱敏感的月兔捉入怀中。
“夏萤点灯,雪冬冰嬉,四时八节,江山与哥哥俱在我怀里。”
侍从们远远坠在了主子的身后,便见前方不知发生了什么变故,那盏提在公子里的风灯,突然脱了手,坠进了昏暗的沙海。风灯里的火芯不慎滚落,碰着了厚纸,呼哧一下,剧烈烧了起来。
火烧星夜,沸腾如昼。
他们低声讨论。
“这是怎么了?吵架了?”
“哎,你说话真不吉利,怎么就不能是定情啊?”
“你觉得——”
那侍从眼神犀利,“十六部的大人,会定情吗?”
众人都觉得很有道理。
十六部大人权掌龙荒朔漠,只要她一声令下,各族儿郎定会疯了似的自荐枕席。弱水三千,只取一瓢,那不过是君王的哄人把戏而已。
谢柏翘又吐血了,因为过于兴奋。
绯红只得下令,原地扎营,众侍从用半个时辰搭了个毡房出来。
绯红把人抱了进去,又煮了他随身携带的药包,毡房内弥漫起一股腥涩的药味。谢柏翘裹在色彩艳丽的毛毯里,升温得很快,鼻尖沁出一点热雾,连睫毛也湿漉漉的,他咳嗽了一声,眼神游离,“其实,我没有伤风……我找商陆,要了点药。”
“商陆?”
谢柏翘言简意赅,“神医倒水莲,商陆是他真名。嗯,我找他,开了点,快速起热的药。”
绯红等他坦白。
那头白狐狸,把自己的脑袋,一点一点没入毯子里,瓮声瓮气地说,“你不用管我,烧个半夜就好了,咳咳。”
绯红就懂了。
“翘哥可真是爱作死。”她慢条斯理摊开掌心,将中指跟无名指的约指摘了下来,“烧个半夜,你就要小命呜呼了。”
她掀开毛毯。
错金银、绿松石跟石骨的戒面堆积在一起,风灯下的色彩冷艳诡谲。谢柏翘眼前铺开一片黑色大漆,又交错着水波粼粼,天火一路沉到了禁地深处,谢柏翘又隐约想起了那张巫傩面具,她的颜色猖狂晕染在他的身体上。
绯红走出毡帐,净了手,重新戴上了束缚野兽的驱环,又是一副衣冠楚楚、矜贵自傲的模样。
十六部大人收敛了情态,喜怒不形于色。
“好了,该算个账了,是谁领头,带公子出来的?”
侍从们莫名有些紧张。
“回禀大人,是,是小人。”
队伍里走出一个虎背熊腰的男子,他忐忑地说,“公子思念过度,属下看他快不行……”
“我记得,我说过,没有我的命令,任何人不得带公子出营。”她转动石骨指环,“怎么,公子的命令,已经可以凌驾于我之上了?你们是否觉得,讨好公子,比听从十六部大人更有出路?”
口吻轻慢,却寒意彻骨,众人跪了一地。
“大人,大人饶命,我们错了,求您再给我们一次机会!我们再也不敢了!”
绯红垂眸。
“回去领罚,带头的,一百鞭,其余人,三十鞭,不可让公子知晓。再有下次,就自行了结在我面前。”
“是!谢大人赏!”
绯红暗想,或许她回去之后,也该血洗一遍谢柏翘身边的耳目,他总有本事,将她的人变成了他的跟随者。
喜欢是一回事,防人之心是另一回事。
这次出行,她并未告知谢家兄妹,但谢柏翘准确找到了她,一方面是他心思缜密,善于推断,另一方面是她的耳目出现了纰漏,竟然走漏风声。
她不得不作废原先引诱魏殊恩的计划,重新换了新的方案。
比如,草原女王跟她的俊美的不听话的小奴隶跟班。
“继续追杀魏殊恩,留着他的命,逼他入绝境,让他忍饥挨饿,流离转徙,尝尽人间一切冷暖苦楚。然后,在他走投无路之际,找个机会告诉他,龙荒不忌出身,只要有勇有谋,便可一步登天,做那万人之上。”
如果能将男主训练成她手下的一员猛将,让他亲自领兵攻打元魏,想必也是精彩至极。
绯红舔着唇,血液兴奋,如同沸腾的火星,下一刻便要烧起来。
十六部大人布置妥当,又折身回了房间,那一头雪白的狐狸昏睡在艳丽的毛毯里,眼尾驮着两笔新染的胭脂。她伸手触碰他眉眼,指骨冰冷,驱环锋利,他非但不躲,还本能凑上去,发出哼哼唧唧的响声。
绯红眉梢溢着情意,眼底泛着锋芒。
当她身居高位,权势就是春/药,美人也如那四时花,随她采摘。而她若是失败,美人与真心都会叛她而去,因为她黯然失色,泯然众生,再也找不到令人心动的艳色。没什么丑不丑陋,有利可图,人间男女皆如此。
天地长夜,唯有江山不老,因此任何挡在她面前的,都该被她亲手毁灭。
“好哥哥,我爱你一往情深,但你可别,再碍我的事。”
。
绯红骑了一阵的沙漠种,就遇上了接应谢柏翘的骆驼队。
“……大人!是大人和公子回来了!”
人群虽有骚动,却并不意外这个结果。
大人溺爱公子,几乎是什么都依着公子,特别是大人坐拥十六部之后,公子的荣宠无人能及。人们都说,公子才是草原第一猎手,虽然是个身娇体弱的病秧子,可他的两个妹妹,一个成了声势烜赫的龙荒女王,另一个则是统领了第四部,年纪轻轻位居小帅。
要不是公子缠绵病榻,深居简出,人人都想见识龙荒第一公子的风采。
绯红把谢柏翘抱下了马,又骑上了一匹骆驼。
它睫毛长长的,像个温顺的小姑娘一样,用脑袋蹭着谢柏翘。
“葡桃,乖葡桃。”
谢柏翘伸手抚摸双峰骆驼,安抚它的急躁。
这只小骆驼快五岁了,但异常粘人,绯红记得她第一次把小骆驼牵到谢柏翘的面前,当成他二十六岁的生辰礼物,这只小骆驼就跟野马一样,野性难驯,对新主人谢柏翘不屑一顾。
眼下才过了三年,谢柏翘就把它养得老老实实的,见不着主人就会焦躁。
谢柏翘鲜少出门,平日里的习惯便是养一些小家伙,粗犷点的,诸如骆驼、野马、牛羊,小型的,就是花鸟虫鱼,顺带一提,他个人特爱养龟,龙荒所有的龟种都被他养了一遍,但都活不过三个月,病美人哭哭啼啼气病了一场。
绯红湿了好几件衣裳,才将人给哄好。
随后绯红便下令,不许公子接触任何一只龟。
绯红从后头抱着谢柏翘,身体随着路段微微颠簸,她漫不经心道,“你把葡桃养得太娇惯了,万一有一天,她长久离了你怎么办?”
谢柏翘垂下眼眸,他臂间还搭着一盏气死风灯,照出姣薄唇形。
“……嗯?你走神什么?”
谢柏翘扬起脖颈,有些眷恋靠在绯红的胸前。
“没什么,只是许久不曾,跟明上这般同骑了。”
从含章灭国,到龙荒夺权,他陪着她步步走来,她身边也出现了越来越多的新面孔。她跟其他人去骑马,去狩猎,去征伐。
她野心勃勃,脱胎换骨,越来越习惯这里的一切,驾轻就熟做她的王。
可他却有些水土不服。
她已经很久没有像这样,将他从后头抱着,双臂延展过来,自然穿过他的腰,那弯弓射箭的双手,就搭在他所能看见的地方。
他随时都可以触碰。
谢柏翘最喜欢的还是北上龙荒的那段日子,他们一起睡马厩,在湿冷的夜里相互取暖,看着蝴蝶披着雨露,从眼前飞过。暗夜里,那蝴蝶似一道惊艳的流光,化作了谢柏翘每一场美梦的神灵。
梦中她骑着蝴蝶来接他。
而现在呢?
他不再需要逃亡,身边也尽是奉承与讨好,她用最短的时间让他恢复了在含章的卓然地位。
他仍是高高在上、纤尘不染、锦衣玉食的公子,却再也不能任性要求她抱着自己,喂他喝药。
她很忙。
前有太子,后有长公主,都是不省心的玩意儿,偏偏宗政皇族偏心长女与次子,又留下了考验,不让她轻易得到前太子与长公主的势力。
域外与中原的战事一触即发,而海市蜃楼神秘莫测,他们屡次派出的人手都折损其中,底儿他们还没有摸清楚,龙荒不能贸然对抗。
与此同时,远嫁赫连的龙荒雪蚕时不时便要来信,她对她的依恋比新婚丈夫还要深刻!这些,也是需要龙荒女王亲自去安抚的,毕竟是龙荒雪蚕退让了一步,让绯红顺利收拢十六部族,她再怎么依她都不为过。
因此她一次又一次地,把他从最前面的地方,排到最后边。
谢柏翘清晰意识到,他不是最重要的。
因为他是一个最安分的、最懂人心的、最不会乱跑的军师,她拿不定主意的时候,只需到他房里走一走,问一问,随后又是数日的消失。她并不总是什么都告诉他的,所以他大部分时候都在揣测,她又在做什么呢?
想着她的下一步棋,这是他为数不多的对弈乐趣。
渐渐的,谢柏翘又觉得不满足了。
只要她想,只要她回头,她随时都能看见身后的他。
他是一个病秧子呀,怎么跑都跑不远的,所以她总是不担心他会出什么幺蛾子,除了这具破身体。现在神医来了,她把他扔给他,好像只要有了一个医术超绝的大夫在,他就会活得跟王八一样长寿。
但王八没水,血条再厚,照样会死。
就像是他养一个就死一个的小王八们,他越是期望做到某一件事,命运总会猝不及防给他最沉重的打击。
谢柏翘知道,他今夜如此出逃,借着自己的伤势,搅乱她的布局,一定会在她的心上惹了几分恶感。病美人要知情识趣,万事周全,才会惹得人们怜惜,否则便是恃宠而骄,落得个魅惑君上的罪名。
但他不想再安分了。
他想自私一回。
于是谢柏翘转过头,主动去讨一口酥糖。
她避开了。
他的两瓣唇压在她的耳廓上。
“为什么?”
他嘴唇翕动,吐出细微的气息,生怕惊扰她鬓边的黄金环饰,“龙荒女子十六岁便可以与情郎双宿双飞……我不行么?”
“不行。”
绯红拒绝了他,“你如今身份,便是我的兄长,频繁出入我的毡帐,你让其他人如何看待?况且你的身体,需要静养,不宜过分折腾。”她像是以前一样哄着他,“翘哥别闹,你知道我需要你,我们的大业尚未完成,你难道就不想亲眼看见仇人的河山染血,我们的含章万古流芳?”
她柔声道,“一切要以大局为重,待江山定鼎,我肯定会给翘哥……”
“冠冕堂皇。”
他竟然这样说。
绯红的动作一顿。
病公子像是湖中的惊鹤,昂起了头颅,风灯在他的袖边,钻入了一段昏黄又混沌的光,从衣料薄薄透出,仿佛一头抱着月亮的白兔,他直视着她,“什么含章,什么复国,说得好听,你只爱自己,只爱那一柄天子剑!”
“你猜疑徽音夫人跟帝师是外族奸细,就顺水推舟,留下辛小吉,又借魏军之手,名正言顺去除你的障碍和眼线。如此一来,咳,哀兵必胜,你将以你的远见,赢得含章子民的认同,而宗政国主愚昧昏庸,成了你声望的踏脚石!”
“帝师以死洗脱了奸细的嫌疑,你又接手我与新桃,只为更好利用老帝师的名气、人脉为你铺路!”
“前太子呢?他性情柔弱,悲春伤秋,本该被严厉管束,你却松懈人手,咳,放任他逃跑,以此捧杀他。长公主倒是一枚好棋,你就用神医牵着她,让她主动去海市蜃楼,做你的间谍!”
“她若成了,你便收拢了一名悍将,她若不成,死在蜃楼,你也有理由发兵追讨,为亲族报仇,不是么?”
他越说越急,整张脸都皱了起来,痛苦不堪。
帝王最是性情凉薄,偏偏她又擅长情爱。
“至于束心——”
谢束心将气死风灯提起到颊边。
乌发雪肌,灯下的美人蛊得要命,“明上的春梦里,应当有我这张脸,对吗?”
但她偏克制了,只摸他的发,不碰他的唇,用似有若无的暧昧牵系着他。
病公子的眼锋冰寒,低低自嘲。
“束心的政治价值,胜过一盘的棋子,明上担心纵溺情海,会毁了我,毁了这一颗,为数不多,清醒的棋子。”
绯红不怒反笑,捋好他碎发。
“你今日话这般多,想来是憋得狠了,还有什么,一并吐出来,消了你的郁气。”
她贴着他的耳朵,“只一点你误会了,我并非不想要哥哥,如今我手握十六部,各方眼线都跟了过来,若教他们得知,翘哥是我心爱的,他们以此要挟我,那如何是好?一时贪欢纵然痛快,可小红想跟哥哥——”
她环住他,半张脸陷入他的毛领里,将一头纤弱敏感的月兔捉入怀中。
“夏萤点灯,雪冬冰嬉,四时八节,江山与哥哥俱在我怀里。”
侍从们远远坠在了主子的身后,便见前方不知发生了什么变故,那盏提在公子里的风灯,突然脱了手,坠进了昏暗的沙海。风灯里的火芯不慎滚落,碰着了厚纸,呼哧一下,剧烈烧了起来。
火烧星夜,沸腾如昼。
他们低声讨论。
“这是怎么了?吵架了?”
“哎,你说话真不吉利,怎么就不能是定情啊?”
“你觉得——”
那侍从眼神犀利,“十六部的大人,会定情吗?”
众人都觉得很有道理。
十六部大人权掌龙荒朔漠,只要她一声令下,各族儿郎定会疯了似的自荐枕席。弱水三千,只取一瓢,那不过是君王的哄人把戏而已。
谢柏翘又吐血了,因为过于兴奋。
绯红只得下令,原地扎营,众侍从用半个时辰搭了个毡房出来。
绯红把人抱了进去,又煮了他随身携带的药包,毡房内弥漫起一股腥涩的药味。谢柏翘裹在色彩艳丽的毛毯里,升温得很快,鼻尖沁出一点热雾,连睫毛也湿漉漉的,他咳嗽了一声,眼神游离,“其实,我没有伤风……我找商陆,要了点药。”
“商陆?”
谢柏翘言简意赅,“神医倒水莲,商陆是他真名。嗯,我找他,开了点,快速起热的药。”
绯红等他坦白。
那头白狐狸,把自己的脑袋,一点一点没入毯子里,瓮声瓮气地说,“你不用管我,烧个半夜就好了,咳咳。”
绯红就懂了。
“翘哥可真是爱作死。”她慢条斯理摊开掌心,将中指跟无名指的约指摘了下来,“烧个半夜,你就要小命呜呼了。”
她掀开毛毯。
错金银、绿松石跟石骨的戒面堆积在一起,风灯下的色彩冷艳诡谲。谢柏翘眼前铺开一片黑色大漆,又交错着水波粼粼,天火一路沉到了禁地深处,谢柏翘又隐约想起了那张巫傩面具,她的颜色猖狂晕染在他的身体上。
绯红走出毡帐,净了手,重新戴上了束缚野兽的驱环,又是一副衣冠楚楚、矜贵自傲的模样。
十六部大人收敛了情态,喜怒不形于色。
“好了,该算个账了,是谁领头,带公子出来的?”
侍从们莫名有些紧张。
“回禀大人,是,是小人。”
队伍里走出一个虎背熊腰的男子,他忐忑地说,“公子思念过度,属下看他快不行……”
“我记得,我说过,没有我的命令,任何人不得带公子出营。”她转动石骨指环,“怎么,公子的命令,已经可以凌驾于我之上了?你们是否觉得,讨好公子,比听从十六部大人更有出路?”
口吻轻慢,却寒意彻骨,众人跪了一地。
“大人,大人饶命,我们错了,求您再给我们一次机会!我们再也不敢了!”
绯红垂眸。
“回去领罚,带头的,一百鞭,其余人,三十鞭,不可让公子知晓。再有下次,就自行了结在我面前。”
“是!谢大人赏!”
绯红暗想,或许她回去之后,也该血洗一遍谢柏翘身边的耳目,他总有本事,将她的人变成了他的跟随者。
喜欢是一回事,防人之心是另一回事。
这次出行,她并未告知谢家兄妹,但谢柏翘准确找到了她,一方面是他心思缜密,善于推断,另一方面是她的耳目出现了纰漏,竟然走漏风声。
她不得不作废原先引诱魏殊恩的计划,重新换了新的方案。
比如,草原女王跟她的俊美的不听话的小奴隶跟班。
“继续追杀魏殊恩,留着他的命,逼他入绝境,让他忍饥挨饿,流离转徙,尝尽人间一切冷暖苦楚。然后,在他走投无路之际,找个机会告诉他,龙荒不忌出身,只要有勇有谋,便可一步登天,做那万人之上。”
如果能将男主训练成她手下的一员猛将,让他亲自领兵攻打元魏,想必也是精彩至极。
绯红舔着唇,血液兴奋,如同沸腾的火星,下一刻便要烧起来。
十六部大人布置妥当,又折身回了房间,那一头雪白的狐狸昏睡在艳丽的毛毯里,眼尾驮着两笔新染的胭脂。她伸手触碰他眉眼,指骨冰冷,驱环锋利,他非但不躲,还本能凑上去,发出哼哼唧唧的响声。
绯红眉梢溢着情意,眼底泛着锋芒。
当她身居高位,权势就是春/药,美人也如那四时花,随她采摘。而她若是失败,美人与真心都会叛她而去,因为她黯然失色,泯然众生,再也找不到令人心动的艳色。没什么丑不丑陋,有利可图,人间男女皆如此。
天地长夜,唯有江山不老,因此任何挡在她面前的,都该被她亲手毁灭。
“好哥哥,我爱你一往情深,但你可别,再碍我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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