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例四十一(领养日(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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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领养日6
周六的领养活动一直持续到晚上闭馆才结束, 殷九竹足足站了十二个小时,感觉腿都要废了。
冯盼盼本来是过来看看热闹,没想到他们的工作如此辛苦, 干脆自告奋勇地留下来帮忙, 和他们一起给前来领养的人介绍猫咪和狗狗。
一天下来,他们成果斐然, 居然真的推销出去了十只宠物!明天再接再厉,给剩下的小可爱们找到领养人就好了。
景旭也累的要死, 回到宿舍时已经晚上十一点多了, 方博文早就睡了, 被他爬上床的动静惊醒, 哼唧了几声。
“老景,回来了?”方博文问。他只参加了周五的布展,周末继续在图书馆学习。
景旭:“抱歉啊文子, 把你给吵醒了……”
“不怪你,是我最近心里有事,觉轻,洗漱间里落一滴水我都能醒。”
景旭揉揉眼睛,在床上翻了个身:“什么事啊?”
“还不是考公的事情 ……你说我复习了这么久, 真的能上岸吗?我是我们村里唯一一个考上985的, 我爸妈做梦都想让我端铁饭碗,可他们给我的期盼越大, 我肩膀上的压力也就越大, 我这几天稍微有点动静就醒,醒了就睡不着, 每天都在想我要是考不上怎么办,我要是让爸妈失望了怎么办, 我要是……”方博文絮絮叨叨倾诉完自己的问题,期盼好兄弟能给点安慰,结果等了半天,都没听到景旭的声音。
“老景,老景……?”
“……”
“儿子,儿子……?”
回答他的,只有景旭绵长的呼吸声。
“靠,这龟(二声 )孙(二声 )居然沾枕头就睡着了,有这么累吗?!”
……
要问景旭有这么累吗,答案只有两个字——当然!
第二天,景旭是被落到他脸上的焦灼阳光唤醒的,他迷迷糊糊地睁开眼,在看到窗外天光大亮时,足足反应了好一阵,然后猛地从床上坐了起来。
寝室里空无一人,方博文已经去自习了,他走得早,以为景旭有上闹钟,就没有叫他。
景旭的手机上只有三条来自同一个人的微信。
@竹:人呢?(8:30)
@竹:还没起床吗?(9:00)
@竹:……(9:25)
而现在的时间是……十一点!!
景旭顿时眼前一黑,用最短的速度换了衣服刷了牙,出门刷了辆共享单车,风驰电掣赶到了商场。
一路上他的大脑里闪过无数种“后果”,这些结果之中,他最怕的就是殷九竹生气。在医院做六休一时,他都没有迟到过一次,怎么偏偏今天迟到了呢!而且一迟到就迟到了好几个小时!
景旭慌慌张张跑进商场中庭,果然,领养动物的展位前已经被客人们挤得水泄不通了。
景旭赶忙挤过去,一路上被人群踩了好几脚,头发也被弄乱了。他气喘吁吁地挤到殷九竹身旁,愧疚开口:“老师,对……”
“来了?”殷九竹淡淡打断他,“来了就换工服工作吧,今天来的人比昨天多。那边有便利店的三明治,你没吃早饭的话先吃一个垫垫肚子。”
没有生气,没有责怪,殷九竹平平静静的说完,然后就离开招呼客人去了。
景旭傻傻站在原地,呆了好一会儿,直到有人从后面重重拍了一下他的肩膀,景旭才魂归身体。
“小景同学,今天早上是不是睡过头了?”冯盼盼笑嘻嘻地凑上来,头顶的爆炸头duang duang直晃。
她随手给景旭塞了个三明治,景旭三两口吃完,尴尬地说:“盼盼姐,不好意思今天又让你来帮忙。”
“安啦,小事啦。”冯盼盼道,“反正我也喜欢动物,就过来凑凑热闹喽。不过幸亏有我在,还能替你顶班……你不知道,早上来了一大群人,一会儿的功夫就领养出三只!”
她这么一说,景旭更愧疚了:“抱歉,我睡得太沉了,你们要是早些给我打电话的话,我就能赶过来了。”
“我也想给你打电话啊,但是小竹不让。”冯盼盼耸了耸肩,惟妙惟肖地学了起来,“她说:‘昨天那么忙,景旭肯定是太累了,没有听到手机闹钟。让他多休息一会儿吧,别吵他了’。”
“……老师是这么说的?”
“当然!我干嘛说谎。”冯盼盼冲他眨眨眼,“小朋友,殷老师可‘心疼’你了哦。你以后要好好报答她,听懂没有?”
景旭抬头看向不远处殷九竹的身影,视线里,年轻女郎正小心翼翼地把一只小猫咪从笼子里抱出来,蹲下-身,把它交给了它的新主人。
那是一家三口,爸爸妈妈把第一次抱小猫的光荣任务交给了孩子,小男孩伸出双手,期待又雀跃地抱住软乎乎的小猫,他把脸在小猫脑袋上蹭了又蹭,咯咯乐着;小猫咪并不怕生,四爪并用地回抱住他,也把自己身上的味道蹭给了他。可以预见,小猫的到来,将给这个家庭带来无尽的欢乐。
看到小猫有了新的归宿,殷九竹嘴角上扬,眼神里满是柔情。她抬手挑起一缕头发勾在耳后,侧脸精致,仿佛带着光。
殷九竹冥冥之中像是感受到了他的视线,忽然侧头回望了过来。
在视线即将接触的前一秒,景旭慌张地低下头,开始假装忙碌起手边的事情。
他口干舌燥,目眩神晕,仿佛有千百句话堵在心脏,又像是有千百种感情在血液里奔腾。
他不敢开口,他也不能开口。
他就这么假装忙碌了不知多久,直到一个人影出现在他展台前。
“哈罗~小哥哥,”有过一面之缘的女主持人孟桃隔着展台冲他摆了摆手,“我来支持你们的活动啦!”
她脸上还带着稍显夸张的妆容,看样子应该是刚做完节目就匆匆赶过来了。
见到她,景旭有些意外:“我记得你是叫……小桃是吧?谢谢你的节目,给我们引流了不少客人。”
“别客气,因为我也很喜欢小动物嘛,能帮你们这种公益活动打打广告,我也很开心呢。”孟桃眨了眨涂着桃色眼影和闪闪亮片的眼睛,好奇地望着笼子里酣睡的小猫小狗,“它们都好乖啊。”
景旭赶忙介绍:“这次领养活动,我们带来的都是性格温顺的小动物,脾气都很乖,你想抱抱她们吗?”
“可以吗?”孟桃立刻兴奋地指向一只三花猫,“那我想抱抱这只!”
她指的三花猫,正是殷九竹从变态快递员脚下救下的两只猫咪之一,殷九竹给它取了个怪怪的名字,叫“聚顶”,大家都觉得名字拗口,想给它换个名字,偏偏小三花就喜欢这个怪名字,用其他名字呼唤它它都高傲的不给反应。
景旭从笼子里取出小猫,轻手轻脚地递到了孟桃怀里。
它乖极了,橘色和黑色的色块遍布在它身上,肚皮倒是雪白的。它刚一躺进孟桃怀里,两只小前爪就开始有节奏的一伸一缩,十分可爱。
这个动作被称为“踩奶”,只有猫咪在极度放松、安全的情况下才会做出的动作。
“没想到聚顶和你这么有缘啊,居然开始踩奶了!”景旭恭喜她。
“聚顶?三花聚顶的那个聚顶?”孟桃一点都没嫌弃这个名字难听,反而开始一遍遍地叫着这个怪异的名字:“聚顶,聚顶……顶顶!妈妈的好顶顶!”
景旭:“……”
等等,他错过什么了,怎么这几分钟的功夫,妈妈都叫上了?
仿佛在回应她的呼唤,孟桃怀中的猫咪细声细气地“喵嗷~”了一声。
孟桃惊喜交加:“听到没有,它在叫我妈!”
“……”景旭迟疑了。如果他的耳朵没出问题的话,那就是孟桃的脑袋出问题了。
脑袋出问题的孟桃把怀中小猫举高高,根本舍不得松手:“景旭,给我办手续吧,我要领养它!”
景旭正要回答,忽然身边多了一道娉婷的身影——殷九竹打断了聊得热火的两人,问:“小桃,我记得你之前说,你家里人并不同意你养宠物,觉得猫咪掉毛太多,体味也大。”
孟桃没想到,自己之前采访时随口的一句抱怨,殷九竹居然会牢牢记住。
她心思百转千回,一句话不假思索的脱口而出:“我已经和我妈商量好了!她同意我养猫的!”
说完这话,她立刻低下头装作逗猫的样子,不想让殷九竹和景旭见到她脸上的心虚。
怀中的猫咪实在太可爱了,小三花赖在她怀里,细声细气的叫着。
她喜欢猫,从小的梦想就是拥有一只属于自己的猫咪,但是她每次提出要求时,她妈妈总有八百个理由在等着她。不过……她现在已经是成年人了,虽然毕业后暂时住在家里,但她有手有脚、吃的玩的都是自己工资买的,难道养只猫还要征求父母的意见吗?
再说了,网上不是经常能看到那种帖子——养猫之前,父母百般阻挠;养猫之后,父母坚持不了多久就倒戈,把猫咪当成孙子宠……
这只小三花这么可爱,她先斩后奏带回去,想必相处久了,她爸妈一定会“真香”的!
……
周日的领养情况比周六还要好,如果说周六的客人以看热闹的巨多,那么周日的客人都是实实在在想要领养宝贝的。
在人群中,殷九竹看到了好几个熟面孔——他们都是前一天来看过小动物,回家经过一番谨慎思考后,决定今天来领养的。
而且,这些小动物已经体检完毕,做完绝育和体内外驱虫,也打过第一年的疫苗……光是这些,就足够给宠物主人们节省好大一笔支出。
整整一天,他们展位前的人流就没有降下来过,大家随便扒拉了两口盒饭当作午餐,忙起来根本顾不上饿。
他们一直忙到了晚上八点多,带来的25只小动物有24只找到了新主人,甚至连经历过大手术的阿杜都遇到了宠爱它的小哥哥!
殷九竹非常舍不得阿杜,当初是她把它从车轮下救回来,在贫血的状态下和死神赛跑……转眼,这只狸花猫已经恢复了健康,只有体内的三片骨板几颗骨钉,还记得它受过的伤害。
不过殷九竹心里清楚,宠物医生能陪伴一只宠物的路程永远只有短短一瞬,她遇到它、救助它、送走它,便已足够;未来的旅程,就要靠它的新主人了。
其他动物都被领养走,唯有一只小狗,最后“剩”了下来——正是“钉子户”小玫瑰。
说实话,这个结果实在出乎所有人的意料。
流浪动物多是串串儿,像小玫瑰这样的纯种约克夏犬实在少见,动保社团的所有学生们都认定,小玫瑰绝对是第一只被领走的。
哪想到,小玫瑰个子小小,脾气倒是蛮大的。展台前来去不停的人流让它产生了应激反应,若是有人想要伸手摸摸它,它就会呲出尖利的小牙齿,一边发抖一边汪汪叫个不停。
即使它再可爱,谁会想要领养一只有攻击意图的小狗呢?
景旭没办法,只能把它放在桌布下面的昏暗空间里,它一进去就老实下来,开始安安静静地啃肉干,前后状态判若两犬。
冯盼盼伸出手指点点它湿漉漉的鼻头:“我看啊,你根本不是应激,你就是不想被其他人带走,对不对?”
仿佛在回应她,小玫瑰伸出舌头,啪嗒啪嗒地舔起她的手指,把她的指尖舔的都是肉干味道。
“真是个小机灵鬼。”冯盼盼抱起它,稀罕得不得了,她身上有冯日天留下的“狗味儿”,小玫瑰并不怕她,这个味道让它觉得像是见到了同类一样,很安心。
殷九竹赞同闺蜜的话,她看向一旁的景旭:“我觉得盼盼说的很有可能。景旭,小玫瑰和你关系向来很好,你走到哪里、它就跟到哪里,在它心里你就相当于它的爸爸,它舍不得你,所以才不想被别人领养。”
狗狗很忠诚,它们依恋主人、信赖主人,即使辗转去到别人家里,也会记得主人身上熟悉的味道。
景旭的身上的味道很独特,像是阳光与消毒药水混合的气息,小玫瑰知道,如果它离开了,那它以后就再也闻不到他的味道了。
不光它舍不得景旭,其实景旭也非常舍不得它。
“……可我现在根本没条件领养它。”景旭烦恼极了,“我现在还住宿舍,我总不能和院长说,能不能把小玫瑰在院里寄养一年,等我毕业租房了再带走它?”
住院部的笼位有限,小玫瑰总是占着笼位,其他病宠若要住院的话,就没办法安排了。
他伸出手轻轻抚摸小玫瑰的头顶,脸色几经变化,十分纠结。
殷九竹见他这样愁眉不展,脸色也跟着黯淡下来。
冯盼盼看看两人,又看看自己怀里的小可爱,忽然开口:“这有什么麻烦的?——我把小玫瑰领养了,不就可以了吗?”
她可不是一时脑热,这段时间,她一只在考虑“二胎”的事情。冯日天一只狗在家太寂寞,若是能有第二只小狗和他作伴,岂不很好?再说,她家日天已经被没收了作案工具,即使遇到了漂亮狗妹妹,也不可能做坏事的。
而且她领养小玫瑰之后,景旭也不用担心领养人失联,以后想来看小玫瑰,随时都可以看望。
这不是双赢的事情嘛!
……
周日晚上八点,商场里的人流并未见少,但一楼中庭领养宠物的展位处,只剩下零星几个志愿者在做最后的收尾工作。
就在他们拆除展位时,一名年轻男人冲到他们展台前,额头带汗,面色焦急:“你们活动已经结束了吗?”
志愿者见他语气急切,赶忙回答:“是的,领养活动已经结束了。”
志愿者仔细打量着面前的年轻男人,觉得他有些眼熟……啊,这不是昨天那位牵着警犬来执勤的年轻民警嘛。
没错,这位姗姗来迟的男人正是刚刚下班的小宋警官。
今天也不知怎么回事,警情一件连着一件,小宋警官从早上到派出所开始,就一直忙的团团转,连口水都没顾得上喝。等到好不容易下班了,他急匆匆换了衣服就往商场赶。
——他已经想到领养小玫瑰的办法了!他和所长商量过了,他可以把小玫瑰养在所里,和战神住在一起。反正战神的犬舍足有十平米大,冬暖夏凉,小玫瑰那么小小一只,肯定能挤下的!
哪想到计划赶不上变化。刚刚他在商场门口遇到了一个迷路的小朋友,他带着她找到了妈妈,孩子妈妈拉着他不撒手,甚至还要给他跪下,他忙说不用不用,就这么一来二去的,耽误了二十多分钟……结果就这样迟到了。
“那……所有的狗,都被领养走了吗?”小宋警官怀抱希望的问。
“是的,都被领养走了。”志愿者点头。
小宋警官身体晃了晃,赶忙伸手扶住桌面,支撑住身体。他不死心,再次确认道:“那只叫小玫瑰的约克夏,也被领养了?”
“对。”志愿者见他脸色苍白,立刻猜到了真相,“您想领养小玫瑰?……真不巧,就在您来前十分钟,领养人刚走。”
“那位领养人的电话能给我一下吗?我实在太喜欢它了,想和领养人商量一下,能不能把小玫瑰让给我。我可以给他一些补偿!如果他不愿意我也理解,能让我以后时不时去看望它也可以!”
志愿者为难地摇头:“抱歉,领养人的信息是不能外泄的,就算您是民警,我们也没办法给您。”
“……”
仿佛有一道巨雷披在了小宋警官头顶,在这一刻,他不禁想要吟诗几首。
风萧萧兮易水寒,小玫瑰一去兮不复还。
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玫瑰。
寒雨连江夜入吴,平明送客楚山孤。洛阳亲友如相问,一朵玫瑰在玉壶。
宋一庭宛如游魂一样迈步离开,脑中反复滚动着一个问题——
——他把前辈的小娇妻弄丢了,前辈会不会咬死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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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领养日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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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下来,他们成果斐然, 居然真的推销出去了十只宠物!明天再接再厉,给剩下的小可爱们找到领养人就好了。
景旭也累的要死, 回到宿舍时已经晚上十一点多了, 方博文早就睡了, 被他爬上床的动静惊醒, 哼唧了几声。
“老景,回来了?”方博文问。他只参加了周五的布展,周末继续在图书馆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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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怪你,是我最近心里有事,觉轻,洗漱间里落一滴水我都能醒。”
景旭揉揉眼睛,在床上翻了个身:“什么事啊?”
“还不是考公的事情 ……你说我复习了这么久, 真的能上岸吗?我是我们村里唯一一个考上985的, 我爸妈做梦都想让我端铁饭碗,可他们给我的期盼越大, 我肩膀上的压力也就越大, 我这几天稍微有点动静就醒,醒了就睡不着, 每天都在想我要是考不上怎么办,我要是让爸妈失望了怎么办, 我要是……”方博文絮絮叨叨倾诉完自己的问题,期盼好兄弟能给点安慰,结果等了半天,都没听到景旭的声音。
“老景,老景……?”
“……”
“儿子,儿子……?”
回答他的,只有景旭绵长的呼吸声。
“靠,这龟(二声 )孙(二声 )居然沾枕头就睡着了,有这么累吗?!”
……
要问景旭有这么累吗,答案只有两个字——当然!
第二天,景旭是被落到他脸上的焦灼阳光唤醒的,他迷迷糊糊地睁开眼,在看到窗外天光大亮时,足足反应了好一阵,然后猛地从床上坐了起来。
寝室里空无一人,方博文已经去自习了,他走得早,以为景旭有上闹钟,就没有叫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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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旭慌慌张张跑进商场中庭,果然,领养动物的展位前已经被客人们挤得水泄不通了。
景旭赶忙挤过去,一路上被人群踩了好几脚,头发也被弄乱了。他气喘吁吁地挤到殷九竹身旁,愧疚开口:“老师,对……”
“来了?”殷九竹淡淡打断他,“来了就换工服工作吧,今天来的人比昨天多。那边有便利店的三明治,你没吃早饭的话先吃一个垫垫肚子。”
没有生气,没有责怪,殷九竹平平静静的说完,然后就离开招呼客人去了。
景旭傻傻站在原地,呆了好一会儿,直到有人从后面重重拍了一下他的肩膀,景旭才魂归身体。
“小景同学,今天早上是不是睡过头了?”冯盼盼笑嘻嘻地凑上来,头顶的爆炸头duang duang直晃。
她随手给景旭塞了个三明治,景旭三两口吃完,尴尬地说:“盼盼姐,不好意思今天又让你来帮忙。”
“安啦,小事啦。”冯盼盼道,“反正我也喜欢动物,就过来凑凑热闹喽。不过幸亏有我在,还能替你顶班……你不知道,早上来了一大群人,一会儿的功夫就领养出三只!”
她这么一说,景旭更愧疚了:“抱歉,我睡得太沉了,你们要是早些给我打电话的话,我就能赶过来了。”
“我也想给你打电话啊,但是小竹不让。”冯盼盼耸了耸肩,惟妙惟肖地学了起来,“她说:‘昨天那么忙,景旭肯定是太累了,没有听到手机闹钟。让他多休息一会儿吧,别吵他了’。”
“……老师是这么说的?”
“当然!我干嘛说谎。”冯盼盼冲他眨眨眼,“小朋友,殷老师可‘心疼’你了哦。你以后要好好报答她,听懂没有?”
景旭抬头看向不远处殷九竹的身影,视线里,年轻女郎正小心翼翼地把一只小猫咪从笼子里抱出来,蹲下-身,把它交给了它的新主人。
那是一家三口,爸爸妈妈把第一次抱小猫的光荣任务交给了孩子,小男孩伸出双手,期待又雀跃地抱住软乎乎的小猫,他把脸在小猫脑袋上蹭了又蹭,咯咯乐着;小猫咪并不怕生,四爪并用地回抱住他,也把自己身上的味道蹭给了他。可以预见,小猫的到来,将给这个家庭带来无尽的欢乐。
看到小猫有了新的归宿,殷九竹嘴角上扬,眼神里满是柔情。她抬手挑起一缕头发勾在耳后,侧脸精致,仿佛带着光。
殷九竹冥冥之中像是感受到了他的视线,忽然侧头回望了过来。
在视线即将接触的前一秒,景旭慌张地低下头,开始假装忙碌起手边的事情。
他口干舌燥,目眩神晕,仿佛有千百句话堵在心脏,又像是有千百种感情在血液里奔腾。
他不敢开口,他也不能开口。
他就这么假装忙碌了不知多久,直到一个人影出现在他展台前。
“哈罗~小哥哥,”有过一面之缘的女主持人孟桃隔着展台冲他摆了摆手,“我来支持你们的活动啦!”
她脸上还带着稍显夸张的妆容,看样子应该是刚做完节目就匆匆赶过来了。
见到她,景旭有些意外:“我记得你是叫……小桃是吧?谢谢你的节目,给我们引流了不少客人。”
“别客气,因为我也很喜欢小动物嘛,能帮你们这种公益活动打打广告,我也很开心呢。”孟桃眨了眨涂着桃色眼影和闪闪亮片的眼睛,好奇地望着笼子里酣睡的小猫小狗,“它们都好乖啊。”
景旭赶忙介绍:“这次领养活动,我们带来的都是性格温顺的小动物,脾气都很乖,你想抱抱她们吗?”
“可以吗?”孟桃立刻兴奋地指向一只三花猫,“那我想抱抱这只!”
她指的三花猫,正是殷九竹从变态快递员脚下救下的两只猫咪之一,殷九竹给它取了个怪怪的名字,叫“聚顶”,大家都觉得名字拗口,想给它换个名字,偏偏小三花就喜欢这个怪名字,用其他名字呼唤它它都高傲的不给反应。
景旭从笼子里取出小猫,轻手轻脚地递到了孟桃怀里。
它乖极了,橘色和黑色的色块遍布在它身上,肚皮倒是雪白的。它刚一躺进孟桃怀里,两只小前爪就开始有节奏的一伸一缩,十分可爱。
这个动作被称为“踩奶”,只有猫咪在极度放松、安全的情况下才会做出的动作。
“没想到聚顶和你这么有缘啊,居然开始踩奶了!”景旭恭喜她。
“聚顶?三花聚顶的那个聚顶?”孟桃一点都没嫌弃这个名字难听,反而开始一遍遍地叫着这个怪异的名字:“聚顶,聚顶……顶顶!妈妈的好顶顶!”
景旭:“……”
等等,他错过什么了,怎么这几分钟的功夫,妈妈都叫上了?
仿佛在回应她的呼唤,孟桃怀中的猫咪细声细气地“喵嗷~”了一声。
孟桃惊喜交加:“听到没有,它在叫我妈!”
“……”景旭迟疑了。如果他的耳朵没出问题的话,那就是孟桃的脑袋出问题了。
脑袋出问题的孟桃把怀中小猫举高高,根本舍不得松手:“景旭,给我办手续吧,我要领养它!”
景旭正要回答,忽然身边多了一道娉婷的身影——殷九竹打断了聊得热火的两人,问:“小桃,我记得你之前说,你家里人并不同意你养宠物,觉得猫咪掉毛太多,体味也大。”
孟桃没想到,自己之前采访时随口的一句抱怨,殷九竹居然会牢牢记住。
她心思百转千回,一句话不假思索的脱口而出:“我已经和我妈商量好了!她同意我养猫的!”
说完这话,她立刻低下头装作逗猫的样子,不想让殷九竹和景旭见到她脸上的心虚。
怀中的猫咪实在太可爱了,小三花赖在她怀里,细声细气的叫着。
她喜欢猫,从小的梦想就是拥有一只属于自己的猫咪,但是她每次提出要求时,她妈妈总有八百个理由在等着她。不过……她现在已经是成年人了,虽然毕业后暂时住在家里,但她有手有脚、吃的玩的都是自己工资买的,难道养只猫还要征求父母的意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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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只小三花这么可爱,她先斩后奏带回去,想必相处久了,她爸妈一定会“真香”的!
……
周日的领养情况比周六还要好,如果说周六的客人以看热闹的巨多,那么周日的客人都是实实在在想要领养宝贝的。
在人群中,殷九竹看到了好几个熟面孔——他们都是前一天来看过小动物,回家经过一番谨慎思考后,决定今天来领养的。
而且,这些小动物已经体检完毕,做完绝育和体内外驱虫,也打过第一年的疫苗……光是这些,就足够给宠物主人们节省好大一笔支出。
整整一天,他们展位前的人流就没有降下来过,大家随便扒拉了两口盒饭当作午餐,忙起来根本顾不上饿。
他们一直忙到了晚上八点多,带来的25只小动物有24只找到了新主人,甚至连经历过大手术的阿杜都遇到了宠爱它的小哥哥!
殷九竹非常舍不得阿杜,当初是她把它从车轮下救回来,在贫血的状态下和死神赛跑……转眼,这只狸花猫已经恢复了健康,只有体内的三片骨板几颗骨钉,还记得它受过的伤害。
不过殷九竹心里清楚,宠物医生能陪伴一只宠物的路程永远只有短短一瞬,她遇到它、救助它、送走它,便已足够;未来的旅程,就要靠它的新主人了。
其他动物都被领养走,唯有一只小狗,最后“剩”了下来——正是“钉子户”小玫瑰。
说实话,这个结果实在出乎所有人的意料。
流浪动物多是串串儿,像小玫瑰这样的纯种约克夏犬实在少见,动保社团的所有学生们都认定,小玫瑰绝对是第一只被领走的。
哪想到,小玫瑰个子小小,脾气倒是蛮大的。展台前来去不停的人流让它产生了应激反应,若是有人想要伸手摸摸它,它就会呲出尖利的小牙齿,一边发抖一边汪汪叫个不停。
即使它再可爱,谁会想要领养一只有攻击意图的小狗呢?
景旭没办法,只能把它放在桌布下面的昏暗空间里,它一进去就老实下来,开始安安静静地啃肉干,前后状态判若两犬。
冯盼盼伸出手指点点它湿漉漉的鼻头:“我看啊,你根本不是应激,你就是不想被其他人带走,对不对?”
仿佛在回应她,小玫瑰伸出舌头,啪嗒啪嗒地舔起她的手指,把她的指尖舔的都是肉干味道。
“真是个小机灵鬼。”冯盼盼抱起它,稀罕得不得了,她身上有冯日天留下的“狗味儿”,小玫瑰并不怕她,这个味道让它觉得像是见到了同类一样,很安心。
殷九竹赞同闺蜜的话,她看向一旁的景旭:“我觉得盼盼说的很有可能。景旭,小玫瑰和你关系向来很好,你走到哪里、它就跟到哪里,在它心里你就相当于它的爸爸,它舍不得你,所以才不想被别人领养。”
狗狗很忠诚,它们依恋主人、信赖主人,即使辗转去到别人家里,也会记得主人身上熟悉的味道。
景旭的身上的味道很独特,像是阳光与消毒药水混合的气息,小玫瑰知道,如果它离开了,那它以后就再也闻不到他的味道了。
不光它舍不得景旭,其实景旭也非常舍不得它。
“……可我现在根本没条件领养它。”景旭烦恼极了,“我现在还住宿舍,我总不能和院长说,能不能把小玫瑰在院里寄养一年,等我毕业租房了再带走它?”
住院部的笼位有限,小玫瑰总是占着笼位,其他病宠若要住院的话,就没办法安排了。
他伸出手轻轻抚摸小玫瑰的头顶,脸色几经变化,十分纠结。
殷九竹见他这样愁眉不展,脸色也跟着黯淡下来。
冯盼盼看看两人,又看看自己怀里的小可爱,忽然开口:“这有什么麻烦的?——我把小玫瑰领养了,不就可以了吗?”
她可不是一时脑热,这段时间,她一只在考虑“二胎”的事情。冯日天一只狗在家太寂寞,若是能有第二只小狗和他作伴,岂不很好?再说,她家日天已经被没收了作案工具,即使遇到了漂亮狗妹妹,也不可能做坏事的。
而且她领养小玫瑰之后,景旭也不用担心领养人失联,以后想来看小玫瑰,随时都可以看望。
这不是双赢的事情嘛!
……
周日晚上八点,商场里的人流并未见少,但一楼中庭领养宠物的展位处,只剩下零星几个志愿者在做最后的收尾工作。
就在他们拆除展位时,一名年轻男人冲到他们展台前,额头带汗,面色焦急:“你们活动已经结束了吗?”
志愿者见他语气急切,赶忙回答:“是的,领养活动已经结束了。”
志愿者仔细打量着面前的年轻男人,觉得他有些眼熟……啊,这不是昨天那位牵着警犬来执勤的年轻民警嘛。
没错,这位姗姗来迟的男人正是刚刚下班的小宋警官。
今天也不知怎么回事,警情一件连着一件,小宋警官从早上到派出所开始,就一直忙的团团转,连口水都没顾得上喝。等到好不容易下班了,他急匆匆换了衣服就往商场赶。
——他已经想到领养小玫瑰的办法了!他和所长商量过了,他可以把小玫瑰养在所里,和战神住在一起。反正战神的犬舍足有十平米大,冬暖夏凉,小玫瑰那么小小一只,肯定能挤下的!
哪想到计划赶不上变化。刚刚他在商场门口遇到了一个迷路的小朋友,他带着她找到了妈妈,孩子妈妈拉着他不撒手,甚至还要给他跪下,他忙说不用不用,就这么一来二去的,耽误了二十多分钟……结果就这样迟到了。
“那……所有的狗,都被领养走了吗?”小宋警官怀抱希望的问。
“是的,都被领养走了。”志愿者点头。
小宋警官身体晃了晃,赶忙伸手扶住桌面,支撑住身体。他不死心,再次确认道:“那只叫小玫瑰的约克夏,也被领养了?”
“对。”志愿者见他脸色苍白,立刻猜到了真相,“您想领养小玫瑰?……真不巧,就在您来前十分钟,领养人刚走。”
“那位领养人的电话能给我一下吗?我实在太喜欢它了,想和领养人商量一下,能不能把小玫瑰让给我。我可以给他一些补偿!如果他不愿意我也理解,能让我以后时不时去看望它也可以!”
志愿者为难地摇头:“抱歉,领养人的信息是不能外泄的,就算您是民警,我们也没办法给您。”
“……”
仿佛有一道巨雷披在了小宋警官头顶,在这一刻,他不禁想要吟诗几首。
风萧萧兮易水寒,小玫瑰一去兮不复还。
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玫瑰。
寒雨连江夜入吴,平明送客楚山孤。洛阳亲友如相问,一朵玫瑰在玉壶。
宋一庭宛如游魂一样迈步离开,脑中反复滚动着一个问题——
——他把前辈的小娇妻弄丢了,前辈会不会咬死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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