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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2章 红鸢(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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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绮坐上专车回去的时候,温润的眸子又重新变得极为冷静淡漠。
“林总。”
“嗯。”
林绮侧眸看向拍摄基地。
刚刚那一阵风吹过时,她看见秋风撩起女人的发丝,露出白皙耳边一角的红痕。
那抹红痕,分明是吻痕。
不管是不是拍戏,这两人的关系,都比她想象中的更为亲密。
她曾说林侑是她的朋友。
可朋友之间,怎么能真的吻下去?
林绮靠在座椅上,翘着二郎腿,手指轻点大腿,沉思了一会儿,对身边的助理说道:“楠臻,背调一下孙滢月的饰演者,林侑。”
秦楠臻有些惊讶,“林侑?”
“你认识?”林绮挑眉。
林绮的秘书处由为人仔细、办事干净利落的三人组成。
秦楠臻之前受林绮委托,奔赴海外工作了一段时间,昨天刚回国接替另一人在林绮身边工作。
时隔多年听到林侑这个名字,不由愣神。
秦楠臻笑道,“不是,只是想到我大学的一个同学也叫林侑,但是她是学摄影的,现在估计是摄影师吧。”
两人大一的时候还是室友,后来大二林侑就搬出去了,专心搞她摄影的工作,对于宿舍里的人来说并没有算的上多熟。
秦楠臻说着打开笔记本,找到剧组人员的资料,打开那人信息栏,瞳眸一凝,眼睛微微放大。
真的是林侑?
不过,她的头发什么时候剪得这么短了?变帅了好多。
“是你同学吧?”
见秦楠臻看照片微微出神的模样,林绮指尖抵住额头,嘴角微勾,了然道。
秦楠臻点了点头,微微吃惊的模样在打扮得一丝不苟精神十足的职业妆里分外明显。
“真的是林侑……”
林绮靠在椅子上,微眯眼睑,豪华的商务车行驶的十分平稳。
“找一下她之前拍摄的作品。”
“好的,林总。”
秦楠臻带着几分好奇,搜索网上关于林侑的信息。
找到时,眼里不由闪过几分惊叹。
“林总,这都是她的作品。”
林侑有经营过微薄账号,里面的作品都是她亲手拍摄。
这三年发的博文很少,近乎全是风光摄影,而且看景色,还是在国外拍的。
或宏伟,或空灵,或雄壮,或柔美。
总之,拍的都很好看。
林绮拿过鼠标,一张张游览过,心里有了定论。
“楠臻,准备一份合同……”
……
***
晚餐后,所有人开始忙碌起来。
拍摄继续。
*
那一晚,孙泰明难得下了决定,让孙饮礼和景薄烟第二天共赴商会,参加会谈。
这意味着孙滢月能利用孙饮礼的身份,开始着手触及孙家业务。
“这位好心的爷,夫人,求您们了,赏点儿吧,我已经好多天没吃饭了,”
从人力车夫的拉车上下来,味道刺鼻衣衫邋遢的乞丐举着碗凑近。
孙滢月皱着眉头嫌弃地看了他一眼,揽着景薄烟往另一边走。
“爷,求您了!”
乞丐一瘸一拐地黏着他们,趁着景薄烟不注意,将小纸片塞进孙滢月手里。
孙滢月随手将小纸片塞进西裤口袋,顺便掏出一个银元丢到乞丐碗里,发出叮当声响。
“滚滚滚。”
乞丐接了银元,兴高采烈地弯腰不停拜谢:“好嘞,谢谢爷,谢谢爷!”
离乞丐几步远后孙滢月松开了景薄烟,两者手臂拍抖了下灰尘,随后拿下头上戴的绅士帽。
“晋贤是不是发现,吴县这样的落魄人,变多了。”
孙滢月听到问话,回头看她。
微眯的眼眸让人看不清底色。
今天的景薄烟身着一身得体娴静的旗袍,既显得高雅富贵的同时又凸显曼妙身姿。
与西装纤挺的孙滢月站在一起,端的是郎才女貌。
孙滢月突然笑了两声,深邃的眼眸注视着景薄烟的眼睛。
“烟儿怎么对乞丐上心了?”
孙滢月不等景薄烟回话,眼珠子一转,继续说道:“对了,我听说城南有一个姓高的屠户,因为给穷人乞丐施舍粥饭,结果被传染了恶劣的风寒,没多久就病死了。”
“我还听说,那屠户死了以后,家里不多的米粮都被乞丐们抢光了,要不是我们孙家接济,他家里仅剩的老娘恐怕都会饿死。”
景薄烟微阖眼睑,视线恍惚地落到地上。
孙滢月仰头,拿起绅士帽微挡了下明媚的阳光。
灰色砖瓦堆砌的高楼,连绵起伏,沿街叫喝声不断。
街边的乞丐寻着人挨个儿躬身乞讨。
“他们年纪轻轻,有手有脚,不靠自己来获得报酬,偏偏想着行街乞讨不劳而获,你对那些人上心,只会给自己带来不幸。”
孙滢月刚才给那人一银元,是因为那人同为组织的地下工作者。
他们为了不暴露身份,只能以这样的方式来保证自己的基础生活,同时要兼顾完成组织的任务。
若他是单纯的乞丐,手脚健全,孙滢月不会给他一分一毫。
景薄烟还在沉思。
不远处却传来了一道声音。
“说得好!”
二人闻声回头望去,看见一个唇红齿白、阳光俊朗的西装少年快步而来。
“你们好,我叫常逸,家父常博恩。”
常博恩是南复商会的会长,眼前的人,是那人的独子常奕?
孙滢月扬着眉跟常逸握了下手。
“您好,在下孙饮礼,字晋贤,这是内人,景薄烟。”
景薄烟挂上标志的笑颜,“您好。”
“哦哦,您好。”常逸看着景薄烟的眼神带着几分惊艳,“夫人真是国色天香之貌啊,孙兄好福气。”
景薄烟莞尔一笑,“常先生过誉了,凡人之资罢了。”
“哪有……”常逸突然想起来什么,对孙滢月说道:“嗷对了孙兄,孙兄刚刚一番言论甚有道理,我父亲对苏南一带的丐帮头疼很久了,来来来,我们进去说……”
一行人走进南复公馆,不远处的高楼上,戴着棕色贝雷毛呢帽的男子放下了手里的望远镜。
桌子上放着一柄被黑色布料紧紧包裹的长枪。
男人皱着眉头低声自语:“怎么回事,传来的情报不是说这个时候常博恩会来公馆吗?难不成,那家伙已经在里面了?”
……
装饰典雅的会议室,许多西装革履的男子,还有旗袍打扮精致的女子已经落座。
首位上的主人迟迟不见身影。
“小逸,你父亲还没好吗?”一男子等得不耐烦了,转头问不远处坐着跟孙滢月聊天的常逸。
常逸回道:“不好意思莫叔叔啊,我爸还有事没处理完,不过应该快了,我让人给您上杯茶吧。”
“小逸现在是越长越开了,需不需要姐姐给你介绍几个姑娘,认识一下,放心,都是良家千金。”穿着黑色镂领式旗袍的女子笑着说道。
“不用不用,苏姨,我还小,还在读书呢,被我父亲知道腿得被打断。”
“哈哈哈哈……”聊到这话题众人都不自禁笑了开来。
“孙少夫人身边这位看着面生啊,嘶,不会是……”
景薄烟一双风情流转的桃花眸漾着大大方方的笑意,“是我丈夫,近些日子刚从德国留学归来。”
“啊呀,海归啊,了不得!”
“……”
“不好了!不好了!!”
“少爷!不好了!”
一西装男子苍白着脸踉踉跄跄地推开门跑到常逸面前。
“老爷,老爷他……”
常逸的脸色在男子小声说完后一下子变得失了血色,瞳眸颤动。
紧接着而来的是手持枪械的军人将会议室里的人团团围住,吓得众人难以再安坐在椅子上。
孙滢月和景薄烟对视了一眼,一个眼里疑惑诧异,一个伪装成疑惑地眸子里深藏算计。
林绮坐上专车回去的时候,温润的眸子又重新变得极为冷静淡漠。
“林总。”
“嗯。”
林绮侧眸看向拍摄基地。
刚刚那一阵风吹过时,她看见秋风撩起女人的发丝,露出白皙耳边一角的红痕。
那抹红痕,分明是吻痕。
不管是不是拍戏,这两人的关系,都比她想象中的更为亲密。
她曾说林侑是她的朋友。
可朋友之间,怎么能真的吻下去?
林绮靠在座椅上,翘着二郎腿,手指轻点大腿,沉思了一会儿,对身边的助理说道:“楠臻,背调一下孙滢月的饰演者,林侑。”
秦楠臻有些惊讶,“林侑?”
“你认识?”林绮挑眉。
林绮的秘书处由为人仔细、办事干净利落的三人组成。
秦楠臻之前受林绮委托,奔赴海外工作了一段时间,昨天刚回国接替另一人在林绮身边工作。
时隔多年听到林侑这个名字,不由愣神。
秦楠臻笑道,“不是,只是想到我大学的一个同学也叫林侑,但是她是学摄影的,现在估计是摄影师吧。”
两人大一的时候还是室友,后来大二林侑就搬出去了,专心搞她摄影的工作,对于宿舍里的人来说并没有算的上多熟。
秦楠臻说着打开笔记本,找到剧组人员的资料,打开那人信息栏,瞳眸一凝,眼睛微微放大。
真的是林侑?
不过,她的头发什么时候剪得这么短了?变帅了好多。
“是你同学吧?”
见秦楠臻看照片微微出神的模样,林绮指尖抵住额头,嘴角微勾,了然道。
秦楠臻点了点头,微微吃惊的模样在打扮得一丝不苟精神十足的职业妆里分外明显。
“真的是林侑……”
林绮靠在椅子上,微眯眼睑,豪华的商务车行驶的十分平稳。
“找一下她之前拍摄的作品。”
“好的,林总。”
秦楠臻带着几分好奇,搜索网上关于林侑的信息。
找到时,眼里不由闪过几分惊叹。
“林总,这都是她的作品。”
林侑有经营过微薄账号,里面的作品都是她亲手拍摄。
这三年发的博文很少,近乎全是风光摄影,而且看景色,还是在国外拍的。
或宏伟,或空灵,或雄壮,或柔美。
总之,拍的都很好看。
林绮拿过鼠标,一张张游览过,心里有了定论。
“楠臻,准备一份合同……”
……
***
晚餐后,所有人开始忙碌起来。
拍摄继续。
*
那一晚,孙泰明难得下了决定,让孙饮礼和景薄烟第二天共赴商会,参加会谈。
这意味着孙滢月能利用孙饮礼的身份,开始着手触及孙家业务。
“这位好心的爷,夫人,求您们了,赏点儿吧,我已经好多天没吃饭了,”
从人力车夫的拉车上下来,味道刺鼻衣衫邋遢的乞丐举着碗凑近。
孙滢月皱着眉头嫌弃地看了他一眼,揽着景薄烟往另一边走。
“爷,求您了!”
乞丐一瘸一拐地黏着他们,趁着景薄烟不注意,将小纸片塞进孙滢月手里。
孙滢月随手将小纸片塞进西裤口袋,顺便掏出一个银元丢到乞丐碗里,发出叮当声响。
“滚滚滚。”
乞丐接了银元,兴高采烈地弯腰不停拜谢:“好嘞,谢谢爷,谢谢爷!”
离乞丐几步远后孙滢月松开了景薄烟,两者手臂拍抖了下灰尘,随后拿下头上戴的绅士帽。
“晋贤是不是发现,吴县这样的落魄人,变多了。”
孙滢月听到问话,回头看她。
微眯的眼眸让人看不清底色。
今天的景薄烟身着一身得体娴静的旗袍,既显得高雅富贵的同时又凸显曼妙身姿。
与西装纤挺的孙滢月站在一起,端的是郎才女貌。
孙滢月突然笑了两声,深邃的眼眸注视着景薄烟的眼睛。
“烟儿怎么对乞丐上心了?”
孙滢月不等景薄烟回话,眼珠子一转,继续说道:“对了,我听说城南有一个姓高的屠户,因为给穷人乞丐施舍粥饭,结果被传染了恶劣的风寒,没多久就病死了。”
“我还听说,那屠户死了以后,家里不多的米粮都被乞丐们抢光了,要不是我们孙家接济,他家里仅剩的老娘恐怕都会饿死。”
景薄烟微阖眼睑,视线恍惚地落到地上。
孙滢月仰头,拿起绅士帽微挡了下明媚的阳光。
灰色砖瓦堆砌的高楼,连绵起伏,沿街叫喝声不断。
街边的乞丐寻着人挨个儿躬身乞讨。
“他们年纪轻轻,有手有脚,不靠自己来获得报酬,偏偏想着行街乞讨不劳而获,你对那些人上心,只会给自己带来不幸。”
孙滢月刚才给那人一银元,是因为那人同为组织的地下工作者。
他们为了不暴露身份,只能以这样的方式来保证自己的基础生活,同时要兼顾完成组织的任务。
若他是单纯的乞丐,手脚健全,孙滢月不会给他一分一毫。
景薄烟还在沉思。
不远处却传来了一道声音。
“说得好!”
二人闻声回头望去,看见一个唇红齿白、阳光俊朗的西装少年快步而来。
“你们好,我叫常逸,家父常博恩。”
常博恩是南复商会的会长,眼前的人,是那人的独子常奕?
孙滢月扬着眉跟常逸握了下手。
“您好,在下孙饮礼,字晋贤,这是内人,景薄烟。”
景薄烟挂上标志的笑颜,“您好。”
“哦哦,您好。”常逸看着景薄烟的眼神带着几分惊艳,“夫人真是国色天香之貌啊,孙兄好福气。”
景薄烟莞尔一笑,“常先生过誉了,凡人之资罢了。”
“哪有……”常逸突然想起来什么,对孙滢月说道:“嗷对了孙兄,孙兄刚刚一番言论甚有道理,我父亲对苏南一带的丐帮头疼很久了,来来来,我们进去说……”
一行人走进南复公馆,不远处的高楼上,戴着棕色贝雷毛呢帽的男子放下了手里的望远镜。
桌子上放着一柄被黑色布料紧紧包裹的长枪。
男人皱着眉头低声自语:“怎么回事,传来的情报不是说这个时候常博恩会来公馆吗?难不成,那家伙已经在里面了?”
……
装饰典雅的会议室,许多西装革履的男子,还有旗袍打扮精致的女子已经落座。
首位上的主人迟迟不见身影。
“小逸,你父亲还没好吗?”一男子等得不耐烦了,转头问不远处坐着跟孙滢月聊天的常逸。
常逸回道:“不好意思莫叔叔啊,我爸还有事没处理完,不过应该快了,我让人给您上杯茶吧。”
“小逸现在是越长越开了,需不需要姐姐给你介绍几个姑娘,认识一下,放心,都是良家千金。”穿着黑色镂领式旗袍的女子笑着说道。
“不用不用,苏姨,我还小,还在读书呢,被我父亲知道腿得被打断。”
“哈哈哈哈……”聊到这话题众人都不自禁笑了开来。
“孙少夫人身边这位看着面生啊,嘶,不会是……”
景薄烟一双风情流转的桃花眸漾着大大方方的笑意,“是我丈夫,近些日子刚从德国留学归来。”
“啊呀,海归啊,了不得!”
“……”
“不好了!不好了!!”
“少爷!不好了!”
一西装男子苍白着脸踉踉跄跄地推开门跑到常逸面前。
“老爷,老爷他……”
常逸的脸色在男子小声说完后一下子变得失了血色,瞳眸颤动。
紧接着而来的是手持枪械的军人将会议室里的人团团围住,吓得众人难以再安坐在椅子上。
孙滢月和景薄烟对视了一眼,一个眼里疑惑诧异,一个伪装成疑惑地眸子里深藏算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