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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我要娶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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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进来的人并不是伍元庆。
对于周顺到江北省的任职,伍元庆觉着无所谓,来一只狗,来一只猫,总之是要来的。论资历,他比央执行委员会调查统计局徐局长还高,但都算是姜公子派,一条船上坐的人,爱屋及屋,他自然会对周顺有一些多多少少的青睐。
然而,这青睐是有限的,就像猎人喜欢他的猎狗,这种喜欢也无法改变猎狗是狗的事实。
他拿着周顺派人送过来的请柬,突然有些讨厌这条猎狗的逾矩,它本来只配在桌子底下吃东西,结果你摸了一下它的毛,它竟然伸着狗脸到桌面上对食物欲进不轨之事。
幸好,猎狗也很快意识到自己的失礼,次日便拎着贵重的礼物亲自前来登门邀请。伍元庆露着菩萨似的柔和表情,“小老弟,瞧你这客气的,怎么还亲自来了呢!请柬我收到了,到时一定去的。”
话语中尽是阳光满满,显得人畜无害。
周顺低姿态地表达着歉意与诚意,权力面前,不是主子,就是奴才,很难有平等的人际关系。
当周顺离开伍府,伍元庆只感觉到心里进了一只苍蝇,让人极度不舒服。
后来,考虑到周顺是徐局长的人,伍元庆觉得也不必做得太不给对方面子。最后,他就打发办公厅主任支伟前代替他去赴个宴。
支伟前的信念就是,当官不为钱,不如回家种水田;弄钱不升官,人生少体面。伍元庆瞧不上周顺,可他瞧得上,万一哪天会用着这周顺呢。
当他推门进去,发现大家正等着他,这让他感觉到当官真好。
“周处长,伍主席本来是非来不可的,谁知临时有事,你瞧这,让他觉得十分歉意,特意派我来代表他。我叫支伟前,政府办公厅主任。”支伟前进门时的严肃一扫而空,脸上舒展了很多,至少卸去了一半官威,换上弥勒佛一般的表情。
“见过见过。”周顺的情绪调整地极快,这着实让季沫佩服,只见周顺接着说,“支主任能前来,是我周某人的荣幸。快请上坐。”
支伟前走了两步,突然发现季沫,立刻停住脚步,愣了一秒,然后快步走到季沫身边。
“季主席,你也在这。”支伟前表示出惊讶。
“怎么,我不可以吗?”季沫故作调侃地说,“周站长不仅是地方上的站长,也是派驻军方办事处的主任。”
“季主席,你瞧——”支伟前敲打一下自己的嘴巴,“见着你在这,我一激动,就语无伦次了,等会儿我自罚几杯。”
季沫哈哈一笑,“你老哥,我是开玩笑儿的。你能来,我也很高兴。不过,你千万别叫我主席,除此之外,你叫我小季,季沫,季助理,都行。”
季沫除了军方身份,在政府里任职为省主席特别助理,享受省主席的待遇,行使副主席的职权,反正是一个不伦不类的职务。
支伟前自然不会叫季沫为小季的,他脑瓜子一转,说,“既然你今天代表军方,那我就叫你季军长吧。”
季沫也就懒得和他争论,便说:“支主任,快入座吧,我们大伙可盼你半天了。”
“抱歉呀,各位。”支伟前正要入座,发现那应是最尊贵客人的位置,便推让季沫去坐,如此三番,就像宋江推让梁山第一把交椅一样,最后方才扭扭捏捏地入了座。
有人说,喝酒喝的是人情世故;这话固然有对的成分,但不全面。酒局,是同一层次人群之间的人情世故,略有上下层级的延伸。
饭局结束,季沫和支伟前都有了些醉意,自然,周顺几近于醉。
离开这样的酒局,季沫在赵芳的搀扶下,踉踉跄跄地往家走着。
其实,赵芳的心里很犹豫,她不知道,该把季沫扶回她的住处,还是把他弄回他的季宅。
放弃思考,也是一种幸福。
赵芳索性不去纠结这个问题,他往哪蹿,她就往哪走。事情简单了,人生就明了了。
人生难得一场醉。可是,这样的饭局,季沫却不敢醉,他要保持心灵的清醒。他多么希望自己是竹林七贤之一,在真性情中真醉一场,然后驾着牛车狂奔,无所谓路途,兴起而逐,兴尽而止——
走了很远一截路,季沫恢复常态,不再复醉酒时的踉跄。
“你没醉?”赵芳很是惊讶,“你刚才是假装的?”
季沫意味深长地一笑,“醉了,只是我清醒的快而已。”
赵芳犹豫了再三,最终还是鼓起勇气挽着了季沫的胳膊。
季沫也没有拒绝,他知道,一个无依无靠的女人,活在这所谓的平和的时代,真得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更让人讨厌的,男人在放纵自己的时候,却又要站在道德的制高点去要求女性。
“你今后有什么打算?”
面对季沫突然地发问,赵芳愣了一下,“我——”
“想没想过继续读大学?或者出去留学?或者,去做生意?”
如果这些话是从别人的嘴里说出来,赵芳一定觉得那不过是明嘲暗讽。但她感觉到了季沫的真诚,可是,不是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人生的权利,尤其是像她这样,衣着鲜艳,却被某种势力操控着,如棋子般。
“我没想过——。”赵芳有些感慨,感慨这个世界真得有人会去关心她,“像我这种身份的人,有什么资格和权利去选择人生?活着,也许是上天给我最大的恩赐了。”
季沫扭头看着赵芳,他仿佛在参悟这个世界的真相。可什么是真相?如果他不是出身于名家大族,也许,他活得连一条狗都不如!
季沫心里有一种疼,心疼底层人士生活的不易,心疼在这个时代,许多人却在为活着挣扎!他下意识地握住赵芳的手,他想把自己的温暖给一份于她,让她在世界的寒冷中少一份颤抖。
赵芳被季沫这样一主动,一股暖流涌进她的胸膛。
第二天,赵芳起得特别早,她给季沫做了粥,还特意多弄了几个小菜。待季沫吃完早餐,她要送上班的季沫一程,季沫也默许了。
这天下午,赵芳还在季沫办公厅的不远处等候着季沫下班。
她接到季沫之后,有些小庆喜地说:“我回家给你露两手吧?”
她伸手取过季沫手中的公文包。
“有一家的面条特别有味道,我带你去品尝一下。”季沫想起了穆虎的手艺。
“好啊。”如果这样的日子能永伴自己,那将是多么幸福的一件事。
“发什么呆呢?”季沫说着,把手搭在赵芳的肩膀上。
“没什么。”赵芳这才反应过来,季沫并没有抽回手,这让她觉得,此刻,人生无比的充盈。
穆平莎老远就看见了季沫。
“季少。”穆平莎向季沫招了招手。
季沫也招手示意。
穆平莎并没有因为季沫揽着一个女子而变得心情低落,相反,季沫的出现,仿佛给她无聊的生活开了一扇窗,把整个春天都放了进来。
当季沫走到饭店跟前来,穆平莎落落大方地走到季沫身边。
“季少,你们好。”
“这位是穆平莎。这位是赵芳。”季沫把手放下来,“弄两碗面条吃吃。”
穆平莎与赵芳互相打了招呼,就热情招呼两人进屋入座。
穆虎见季沫来到,不仅下了面,还又炒了几个下饭菜。
季沫正和赵芳吃着面,只听见穆平莎热情地招呼客人:“二位,请屋里坐。”
“把你们店最出名的特色面做两份来。”
“好嘞。”
季沫觉得这男人的声音特别熟悉,抬起头,竟然是袁崇。在袁崇边上的,是叶止止。
季沫停下手中的筷子,正准备叫袁崇他们过来一起坐,却见袁崇拉着叶止止的袖角,指了指不远处的一张桌子,然后,两人便有说有笑地向那边走去。
叫也不是,不叫也不是。最后,季沫还是埋下了头吃他的面条。
季沫的内心有些惶恐,就像一个小偷躲在窗帘后面,而男女主人正在房间里。
“季少——”穆平莎把两碗面条端给袁崇和叶止止后,来到季沫这里,在桌子旁的长条凳上坐下来,“今天味道怎么样?”
“挺好的。”季沫并没有抬头。
“赵小姐,还合你胃口吗?”穆平莎又问赵芳。
赵芳这时已吃完最后一口,擦一下嘴,“味道真得很美,没想到,一碗面条也可以做成如此的美味。我想问一下——”
穆平莎等着她的下半句。
“能不能教教我这手艺。”赵芳怕对方误会了自己的意思,又连忙说:“我是想学会了,给季少做着吃。”
“那当然没问题了。”穆平莎说,“只是这厨房里,烟熏火燎的,不知道你能接受吧?”
“做饭嘛,本来就这样,没有什么吃不了的苦的。”
“季少——”
两人听见有人叫季沫,也就不再聊了。
季沫这时刚吃完,他故作惊讶地向东西南北一瞅,然后向对方晃动一下手,“袁崇,你们也在这。”
季沫也只好站起身向对方走去。
“季沫,你也在这?”叶止止说,“吃了没?这里的面条真得是一绝。”
“我刚吃完。”季沫发现,这两个人坐在一起,那真得是天造地设的一对,“这不,准备走,过来给你们打声招呼。”
“咱们什么时候抽空坐坐。”袁崇说,“咱们也得学会偷得浮生半日闲。”
“那你到时组局,我一定到场。”季沫已有了要离开的意思。
“季少——”赵芳轻声叫了一声。
“你俩慢用,我先行一步。”
叶止止看向赵芳,但她没有打招呼。她注视着两人一道离开饭店,竟然有一股说不清的惆怅从心底升起。
她以为,季沫是不会和赵芳这样的人走得太近的;她以为,季沫总应该时时刻刻地提防着赵芳才对,可是,他俩多像一对情侣!
“止止,刚才那个女孩长得挺妖冶。”袁崇也注意到和季沫一同离开的女孩,“该不会是他有了新欢吧?”
“也许吧。”叶止止机械地回了一句。
“他是得有个女人了。”袁崇自言自语地说。
“我吃完了,咱们走吧。”
袁崇看看碗里,还有一大口,“好吧,那咱们走。”
在回去的路上,袁崇又随口问道:“止止,季沫是真得记不起你了吗?”
“是吧。”
“要不,我拿天把你们曾经的事告诉他。”袁崇试探着问。
“有机会的话,还是我亲自告诉他吧。”
时间这东西,可以沉淀一些东西,也可以冲淡一些东西。
季沫把赵芳送回住处,因为心里想着叶止止和袁崇吃面条的画面,所以,他在街上恍惚地走着,漫无目的。
夜色渐起,终究变浓。
“季沫?”一个带着惊讶的声音传进季沫的耳朵。
“运水。”季沫这才发现自己竟然来到州雨大学的街面上。
“你找云裳?”杜运水的目光带着一种可怜的质疑。
“我是随意走走,恰巧从这里路过。”季沫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就会走到这里来了。
杜运水的目光中全是质疑,他才不相信季沫是随意逛逛路过此地。
“要不,进去坐坐?”杜运水并没有真心邀请季沫,“也许,云裳在家,还没休息。”
“改天吧。”季沫并没有打算进去,远离,对一些场合而言,是一种对禁锢的释放。
“也好。”杜运水下意识地说出这句话。
“对了。”季沫的话语让杜运水一下子提防起来,他瞅着季沫,只见对方接着说:“改天,——”季沫犹豫了一下,“我亲自登门拜访你二位,邀请你二位参加我的婚礼。”
“你要算结婚?”杜运水心里咕咚一下,他的第一个念头,把新娘子想成了云裳,但又很意识到,新娘子是另有其人。
“和谁?”杜运水竟有些好奇,内心突然就有了一些释放。
“改天你就会认识的。”季沫故作风趣地说,“留个悬念吧。”
季沫又和杜运水聊了一会儿天,突然觉得身上有一层寒意,便和杜运水告别,向家的方向走去。
夜里,季沫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
“秋水,给我沏杯茶。”
秋水只好披衣起来给他沏了茶。
“秋水,——”
夏秋水只好又跑进屋去,见季沫手里捧着书端坐在书桌前。
“少爷,你哪来的精神,这半夜的还不睡觉,竟然还看着书哩。”
季沫看着秋水,呆愣了一会儿,“给我续杯烫一点的水吧。”
秋水续了水,便在季沫对面坐下来。
“你不睡吗?”季沫惊讶地问。
“瞌睡都被你叫没了。”夏秋水说,“我还是在这陪着你,方便你差遣。”
“睡去吧,我不打扰你了。”
但秋水并没有离开,她陪季沫直到天亮去上了班。
这天季沫下班回来,秋水以为他会早点休息,没想到,他竟然又看了半夜的书这才上床睡觉。
之后几日,秋水总会发现季沫有些与平常不同,似乎有着什么心思。
“秋水——”季沫欲言又止。
“少爷,你有什么就说呗。”
“我母亲在吗?”季沫觉得,有的事还是直接面对母亲的好。
“应该在吧。”
季沫便离开屋子,他抬头看了看天空,在东边的天空上有一颗特别的这的星星在那闪呀闪。
“妈,我打算要结婚了。”季沫见到母亲后,直接坦露了此行的目的。
“啊?”丁慕晴想听儿子再说一遍,她想确认自己没有听错。
“我想娶个女孩回家。”季沫说,“也许,就这段时间。”
丁慕晴心里既高兴又为难,高兴自己终于可以快点抱上孙子了,为难的是,季家娶媳妇,怎么能没有准备呢?
“是吗?那可太好了。”丁慕晴想,只要有两个月的时间,应该来得及,“是谁家的姑娘?”
季沫愣了一下,并没有直接回答,说:“过两天我带她来见见你们。”
“也好。”丁慕晴因为儿子主动提到结婚,这让她高兴地忘乎所以,“也好。”
当儿子离开屋子的时候,丁慕晴才想起,儿子还没有告诉她,他要娶谁?是谁家的姑娘?
这进来的人并不是伍元庆。
对于周顺到江北省的任职,伍元庆觉着无所谓,来一只狗,来一只猫,总之是要来的。论资历,他比央执行委员会调查统计局徐局长还高,但都算是姜公子派,一条船上坐的人,爱屋及屋,他自然会对周顺有一些多多少少的青睐。
然而,这青睐是有限的,就像猎人喜欢他的猎狗,这种喜欢也无法改变猎狗是狗的事实。
他拿着周顺派人送过来的请柬,突然有些讨厌这条猎狗的逾矩,它本来只配在桌子底下吃东西,结果你摸了一下它的毛,它竟然伸着狗脸到桌面上对食物欲进不轨之事。
幸好,猎狗也很快意识到自己的失礼,次日便拎着贵重的礼物亲自前来登门邀请。伍元庆露着菩萨似的柔和表情,“小老弟,瞧你这客气的,怎么还亲自来了呢!请柬我收到了,到时一定去的。”
话语中尽是阳光满满,显得人畜无害。
周顺低姿态地表达着歉意与诚意,权力面前,不是主子,就是奴才,很难有平等的人际关系。
当周顺离开伍府,伍元庆只感觉到心里进了一只苍蝇,让人极度不舒服。
后来,考虑到周顺是徐局长的人,伍元庆觉得也不必做得太不给对方面子。最后,他就打发办公厅主任支伟前代替他去赴个宴。
支伟前的信念就是,当官不为钱,不如回家种水田;弄钱不升官,人生少体面。伍元庆瞧不上周顺,可他瞧得上,万一哪天会用着这周顺呢。
当他推门进去,发现大家正等着他,这让他感觉到当官真好。
“周处长,伍主席本来是非来不可的,谁知临时有事,你瞧这,让他觉得十分歉意,特意派我来代表他。我叫支伟前,政府办公厅主任。”支伟前进门时的严肃一扫而空,脸上舒展了很多,至少卸去了一半官威,换上弥勒佛一般的表情。
“见过见过。”周顺的情绪调整地极快,这着实让季沫佩服,只见周顺接着说,“支主任能前来,是我周某人的荣幸。快请上坐。”
支伟前走了两步,突然发现季沫,立刻停住脚步,愣了一秒,然后快步走到季沫身边。
“季主席,你也在这。”支伟前表示出惊讶。
“怎么,我不可以吗?”季沫故作调侃地说,“周站长不仅是地方上的站长,也是派驻军方办事处的主任。”
“季主席,你瞧——”支伟前敲打一下自己的嘴巴,“见着你在这,我一激动,就语无伦次了,等会儿我自罚几杯。”
季沫哈哈一笑,“你老哥,我是开玩笑儿的。你能来,我也很高兴。不过,你千万别叫我主席,除此之外,你叫我小季,季沫,季助理,都行。”
季沫除了军方身份,在政府里任职为省主席特别助理,享受省主席的待遇,行使副主席的职权,反正是一个不伦不类的职务。
支伟前自然不会叫季沫为小季的,他脑瓜子一转,说,“既然你今天代表军方,那我就叫你季军长吧。”
季沫也就懒得和他争论,便说:“支主任,快入座吧,我们大伙可盼你半天了。”
“抱歉呀,各位。”支伟前正要入座,发现那应是最尊贵客人的位置,便推让季沫去坐,如此三番,就像宋江推让梁山第一把交椅一样,最后方才扭扭捏捏地入了座。
有人说,喝酒喝的是人情世故;这话固然有对的成分,但不全面。酒局,是同一层次人群之间的人情世故,略有上下层级的延伸。
饭局结束,季沫和支伟前都有了些醉意,自然,周顺几近于醉。
离开这样的酒局,季沫在赵芳的搀扶下,踉踉跄跄地往家走着。
其实,赵芳的心里很犹豫,她不知道,该把季沫扶回她的住处,还是把他弄回他的季宅。
放弃思考,也是一种幸福。
赵芳索性不去纠结这个问题,他往哪蹿,她就往哪走。事情简单了,人生就明了了。
人生难得一场醉。可是,这样的饭局,季沫却不敢醉,他要保持心灵的清醒。他多么希望自己是竹林七贤之一,在真性情中真醉一场,然后驾着牛车狂奔,无所谓路途,兴起而逐,兴尽而止——
走了很远一截路,季沫恢复常态,不再复醉酒时的踉跄。
“你没醉?”赵芳很是惊讶,“你刚才是假装的?”
季沫意味深长地一笑,“醉了,只是我清醒的快而已。”
赵芳犹豫了再三,最终还是鼓起勇气挽着了季沫的胳膊。
季沫也没有拒绝,他知道,一个无依无靠的女人,活在这所谓的平和的时代,真得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更让人讨厌的,男人在放纵自己的时候,却又要站在道德的制高点去要求女性。
“你今后有什么打算?”
面对季沫突然地发问,赵芳愣了一下,“我——”
“想没想过继续读大学?或者出去留学?或者,去做生意?”
如果这些话是从别人的嘴里说出来,赵芳一定觉得那不过是明嘲暗讽。但她感觉到了季沫的真诚,可是,不是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人生的权利,尤其是像她这样,衣着鲜艳,却被某种势力操控着,如棋子般。
“我没想过——。”赵芳有些感慨,感慨这个世界真得有人会去关心她,“像我这种身份的人,有什么资格和权利去选择人生?活着,也许是上天给我最大的恩赐了。”
季沫扭头看着赵芳,他仿佛在参悟这个世界的真相。可什么是真相?如果他不是出身于名家大族,也许,他活得连一条狗都不如!
季沫心里有一种疼,心疼底层人士生活的不易,心疼在这个时代,许多人却在为活着挣扎!他下意识地握住赵芳的手,他想把自己的温暖给一份于她,让她在世界的寒冷中少一份颤抖。
赵芳被季沫这样一主动,一股暖流涌进她的胸膛。
第二天,赵芳起得特别早,她给季沫做了粥,还特意多弄了几个小菜。待季沫吃完早餐,她要送上班的季沫一程,季沫也默许了。
这天下午,赵芳还在季沫办公厅的不远处等候着季沫下班。
她接到季沫之后,有些小庆喜地说:“我回家给你露两手吧?”
她伸手取过季沫手中的公文包。
“有一家的面条特别有味道,我带你去品尝一下。”季沫想起了穆虎的手艺。
“好啊。”如果这样的日子能永伴自己,那将是多么幸福的一件事。
“发什么呆呢?”季沫说着,把手搭在赵芳的肩膀上。
“没什么。”赵芳这才反应过来,季沫并没有抽回手,这让她觉得,此刻,人生无比的充盈。
穆平莎老远就看见了季沫。
“季少。”穆平莎向季沫招了招手。
季沫也招手示意。
穆平莎并没有因为季沫揽着一个女子而变得心情低落,相反,季沫的出现,仿佛给她无聊的生活开了一扇窗,把整个春天都放了进来。
当季沫走到饭店跟前来,穆平莎落落大方地走到季沫身边。
“季少,你们好。”
“这位是穆平莎。这位是赵芳。”季沫把手放下来,“弄两碗面条吃吃。”
穆平莎与赵芳互相打了招呼,就热情招呼两人进屋入座。
穆虎见季沫来到,不仅下了面,还又炒了几个下饭菜。
季沫正和赵芳吃着面,只听见穆平莎热情地招呼客人:“二位,请屋里坐。”
“把你们店最出名的特色面做两份来。”
“好嘞。”
季沫觉得这男人的声音特别熟悉,抬起头,竟然是袁崇。在袁崇边上的,是叶止止。
季沫停下手中的筷子,正准备叫袁崇他们过来一起坐,却见袁崇拉着叶止止的袖角,指了指不远处的一张桌子,然后,两人便有说有笑地向那边走去。
叫也不是,不叫也不是。最后,季沫还是埋下了头吃他的面条。
季沫的内心有些惶恐,就像一个小偷躲在窗帘后面,而男女主人正在房间里。
“季少——”穆平莎把两碗面条端给袁崇和叶止止后,来到季沫这里,在桌子旁的长条凳上坐下来,“今天味道怎么样?”
“挺好的。”季沫并没有抬头。
“赵小姐,还合你胃口吗?”穆平莎又问赵芳。
赵芳这时已吃完最后一口,擦一下嘴,“味道真得很美,没想到,一碗面条也可以做成如此的美味。我想问一下——”
穆平莎等着她的下半句。
“能不能教教我这手艺。”赵芳怕对方误会了自己的意思,又连忙说:“我是想学会了,给季少做着吃。”
“那当然没问题了。”穆平莎说,“只是这厨房里,烟熏火燎的,不知道你能接受吧?”
“做饭嘛,本来就这样,没有什么吃不了的苦的。”
“季少——”
两人听见有人叫季沫,也就不再聊了。
季沫这时刚吃完,他故作惊讶地向东西南北一瞅,然后向对方晃动一下手,“袁崇,你们也在这。”
季沫也只好站起身向对方走去。
“季沫,你也在这?”叶止止说,“吃了没?这里的面条真得是一绝。”
“我刚吃完。”季沫发现,这两个人坐在一起,那真得是天造地设的一对,“这不,准备走,过来给你们打声招呼。”
“咱们什么时候抽空坐坐。”袁崇说,“咱们也得学会偷得浮生半日闲。”
“那你到时组局,我一定到场。”季沫已有了要离开的意思。
“季少——”赵芳轻声叫了一声。
“你俩慢用,我先行一步。”
叶止止看向赵芳,但她没有打招呼。她注视着两人一道离开饭店,竟然有一股说不清的惆怅从心底升起。
她以为,季沫是不会和赵芳这样的人走得太近的;她以为,季沫总应该时时刻刻地提防着赵芳才对,可是,他俩多像一对情侣!
“止止,刚才那个女孩长得挺妖冶。”袁崇也注意到和季沫一同离开的女孩,“该不会是他有了新欢吧?”
“也许吧。”叶止止机械地回了一句。
“他是得有个女人了。”袁崇自言自语地说。
“我吃完了,咱们走吧。”
袁崇看看碗里,还有一大口,“好吧,那咱们走。”
在回去的路上,袁崇又随口问道:“止止,季沫是真得记不起你了吗?”
“是吧。”
“要不,我拿天把你们曾经的事告诉他。”袁崇试探着问。
“有机会的话,还是我亲自告诉他吧。”
时间这东西,可以沉淀一些东西,也可以冲淡一些东西。
季沫把赵芳送回住处,因为心里想着叶止止和袁崇吃面条的画面,所以,他在街上恍惚地走着,漫无目的。
夜色渐起,终究变浓。
“季沫?”一个带着惊讶的声音传进季沫的耳朵。
“运水。”季沫这才发现自己竟然来到州雨大学的街面上。
“你找云裳?”杜运水的目光带着一种可怜的质疑。
“我是随意走走,恰巧从这里路过。”季沫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就会走到这里来了。
杜运水的目光中全是质疑,他才不相信季沫是随意逛逛路过此地。
“要不,进去坐坐?”杜运水并没有真心邀请季沫,“也许,云裳在家,还没休息。”
“改天吧。”季沫并没有打算进去,远离,对一些场合而言,是一种对禁锢的释放。
“也好。”杜运水下意识地说出这句话。
“对了。”季沫的话语让杜运水一下子提防起来,他瞅着季沫,只见对方接着说:“改天,——”季沫犹豫了一下,“我亲自登门拜访你二位,邀请你二位参加我的婚礼。”
“你要算结婚?”杜运水心里咕咚一下,他的第一个念头,把新娘子想成了云裳,但又很意识到,新娘子是另有其人。
“和谁?”杜运水竟有些好奇,内心突然就有了一些释放。
“改天你就会认识的。”季沫故作风趣地说,“留个悬念吧。”
季沫又和杜运水聊了一会儿天,突然觉得身上有一层寒意,便和杜运水告别,向家的方向走去。
夜里,季沫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
“秋水,给我沏杯茶。”
秋水只好披衣起来给他沏了茶。
“秋水,——”
夏秋水只好又跑进屋去,见季沫手里捧着书端坐在书桌前。
“少爷,你哪来的精神,这半夜的还不睡觉,竟然还看着书哩。”
季沫看着秋水,呆愣了一会儿,“给我续杯烫一点的水吧。”
秋水续了水,便在季沫对面坐下来。
“你不睡吗?”季沫惊讶地问。
“瞌睡都被你叫没了。”夏秋水说,“我还是在这陪着你,方便你差遣。”
“睡去吧,我不打扰你了。”
但秋水并没有离开,她陪季沫直到天亮去上了班。
这天季沫下班回来,秋水以为他会早点休息,没想到,他竟然又看了半夜的书这才上床睡觉。
之后几日,秋水总会发现季沫有些与平常不同,似乎有着什么心思。
“秋水——”季沫欲言又止。
“少爷,你有什么就说呗。”
“我母亲在吗?”季沫觉得,有的事还是直接面对母亲的好。
“应该在吧。”
季沫便离开屋子,他抬头看了看天空,在东边的天空上有一颗特别的这的星星在那闪呀闪。
“妈,我打算要结婚了。”季沫见到母亲后,直接坦露了此行的目的。
“啊?”丁慕晴想听儿子再说一遍,她想确认自己没有听错。
“我想娶个女孩回家。”季沫说,“也许,就这段时间。”
丁慕晴心里既高兴又为难,高兴自己终于可以快点抱上孙子了,为难的是,季家娶媳妇,怎么能没有准备呢?
“是吗?那可太好了。”丁慕晴想,只要有两个月的时间,应该来得及,“是谁家的姑娘?”
季沫愣了一下,并没有直接回答,说:“过两天我带她来见见你们。”
“也好。”丁慕晴因为儿子主动提到结婚,这让她高兴地忘乎所以,“也好。”
当儿子离开屋子的时候,丁慕晴才想起,儿子还没有告诉她,他要娶谁?是谁家的姑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