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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说吧,你到底怎么发现的?”中分头四仰八叉地倚着墙,摆弄着那碗香味袅袅的米线,“我不信连狗都闻不出的东西你能闻出来!你该不会只因为他一句地摊五十块钱就怀疑吧?虽然这米线的确手艺垃圾到家,你也不至于连老板也怀疑!”
小荷此刻也明白发生了什么,警惕地提防着挡住门口的两个人。
林夕月低头瞥了眼脚下翘起的瓷砖,的确有血迹从缝隙中流了下去。从进门的一刻,他就感觉到脚下粘腻,尽管所有痕迹清理的干干净净,但是对一个自幼凭借除眼睛以外感官判断事物的人来说,那种表饰的伪装能起什么作用?
眼睛对于林夕月只是欣赏美景流连世间的凭据而已,真正用的,是心。
起初,他想大概老板刚杀完鸡鸭,怕顾客反胃将店里拖了一遍。不过店里却充斥着一股空气清新剂的味道,这本身比血味更让人反感,一个开饭店的不会不知道,化学试剂在人们心头的阴影。
当然,这一切推断的起源还是老板手上名贵的欧米茄,如果一个人买得起那种档次的表,又怎么会守着一间半死不活的深巷小店,忍受着客人责难?太不符合人性。
而他断定三人是一伙则是因为粗脖男人的谎言,他们根本不是老板和顾客,而是彻彻底底的专职杀手。
其实,每个人的身上都有各种气质,那是随着日常生活潜移默化的习惯累积的结果。对于专职杀人的人,压抑的感觉和森冷的味道那么多年早已融入了性格深处,无论怎么隐藏也不可能消却。
他们愈加掩饰,林夕月越是生疑。
他们以为不动声色静观其变便可以轻而易举收拾掉两人,当然没错,如果一切进行顺利的话应该是这样。就算林夕月和小荷只喝下一口汤或吃一点米线,高浓度的氰化钾也会在一分钟内发作,让他俩死的悄无声息。然而,事事往往出人意表,猎人也会成为猎物。
林夕月淡淡一笑,吐出两个字:“猜的!”
“动手!”老板哼了一声,伸手摸向腰间。
这回买家花了大价钱,买两个人的命,连装了消声的格洛克也免费提供给他们,虽然不清楚两人的身份,但是一百万美元的诱惑实在无法抗拒,比起当年在东北五万毛爷票卖命钱来说,简直天上地下,足够三人潇洒十年。
然而还不等他掏出枪,林夕月一记看似花巧的弹腿便将他整个人从外店踢进里铺,一锅滚开的高汤被他身体撞翻,洒在他整个右臂之上。同一时间,林夕月用力跺向脚下那块翘起的瓷砖。二十乘二十的标准瓷砖应力翻起,不高不低正好到他胸口的位置,林夕月一脚立定,如陀螺般打了个转,动作疾若猎豹,另一只脚切在瓷砖中间。
“咔!”一声清脆的裂帛,整块瓷砖被硬生生切成两瓣,长了眼睛一般飞向两个掏枪的男人。中分头离着他距离很近,哪里来得及躲闪,眼看着瓷砖敲在手腕上,格洛克应声掉在地上。
“快射,蠢货!”中分头对躲开瓷砖袭击的粗脖颈低吼了一声。
在这种僻静的小巷又是晚上,很少有人光顾,加上格洛克上了消音,完全可以肆无忌惮的扫射,这种距离就算穿着两层防弹衣也是徒劳,子弹照样会将人打成塞子。
粗脖颈早在广东那一带犯了点事,强奸了一个大学生之后潜逃到东北,后来又陆续做了几票,发觉不够刺激,于是干起了杀人越货的勾当,死在他手下的少说也有五六人,但论起玩枪来,他还是头一遭,所以手脚不是很利索,听到老大的话,已经慢了一拍。又见刚才还是斯斯文文公子哥模样的男人满眼狂热,如豺狼猎豹似的扑来,一时怔住了。扣着扳机的手指也不知如何就弯成了负角度,连痛的感觉还未涌上来,胸口正中心之处就挨了电光火石的一拳,他只是感觉胸腔一阵压抑后的炸裂,就失掉了直觉,贴着墙如泥鳅般滑了下去。
一切发生在弹指间。
小荷甚至还未在黑黝黝的格洛克面前做出躲闪动作,那粗壮的男人已经倒在地上,看不出任何伤痕。
“出去等我!”林夕月低沉地叮嘱了一句,拉开门揪住小荷后心,粗鲁地丢了出去。
中分头瞳孔收紧,脸色惨白地盯着林夕月,低声笑了起来:“这一百万果然不是好得的,钱没拿上,老三的命也搭进去了,咳……”
里铺那个手被烫伤的男人似乎不甘心,左手握着一把劈鸡骨刀冲出来,朝着林夕月砍去。他已是强弩之末,连平时十分之一的本领也使不出,被林夕月一个勾腿缠住脖子,一拉一伸,手里的尖刀锵地坠落,颓然扑到在地上,整张脸诡异地扭向了背侧。
杀两人,滴血未流!
中分头满眼恐惧向后瑟缩着,林夕月走到他面前,屈膝蹲下,眼神中流露出一缕哀伤:“你有家人吗,有女儿或者儿子吗?”
中分头摇摇头,身体抖若筛糠,却说不出半个乞求的字。
“那就好!”
林夕月平静地吐了口气,五指如在珠峰掐入岩石般从中分头颈后的肌肤快速插下,收紧一扯,“咯咯”一声,中分头挣扎了两下便不再动弹。
“喂,喂!”门外小荷拍打着门,“林夕月,林夕月!”
林夕月轻叹一声,哀伤地扫了一眼几分钟前还鲜活的生命,拎着袋子转身拉开门锁。
小荷失了重心,一下扑进他的怀里。
“哎,你干吗那么做,吓死我了!”小荷撑着他的胸膛,埋怨道,越过他的肩膀,往里探了一眼,忽然发现三个人都倒在地上,黑漆漆的三把格洛克一粒子弹未发。她难掩讶异地瞪着身上干干净净的林夕月,颤声道:“你不会……杀了人……杀了他们吧?”
林夕月揽住小荷的肩膀,顺手将门拉住,轻声哼笑了一下:“怎么会啊,死了连血都没有吗?只是昏了而已!我们快离开吧,说不准还有同伙!”
小荷刚才也没听到里面惨叫,想来那三人大概是被打晕了。白了一眼林夕月,冷冷道:“请把你的手拿开!”
她向前走了两步,忽然转过身,狐疑地盯着林夕月:“你不会是骗我吧?我看你的身手不弱,以前你是做什么的?”
“杀手!”林夕月绷着脸,漫不经心地说,小荷摇摇头:“你不要骗我了,你不像!”
“我为什么不像?”林夕月垂下脸一点不让地盯着小荷,她戴眼镜的样子还真像一个女教师,要是能在校园里抱着一摞书行走在别人的视线里,会是什么样的风景?世途凶险,红颜易逝,几许擦肩,诸多悲情,即便是心若磐石,冰若深潭也禁不住黯然神伤。拉萨的秋夜气候怡人,如果不是因为刚才的事情,今晚心情大概会更好吧。
小荷抬头望着明月,罕见地嘟着嘴巴露出思索的模样,似乎得到了答案,于是说:“你跟叶月在一起那些年,肯定受了不少影响,跟她那么好的人在一起怎么可能是杀手呢,是吧?否则刚才你也不会将我丢出来!杀手是冷血,而你……”
小荷负着手,领先走了几步,不让林夕月看到脸上的表情。
“呵呵!小荷,你是在说自己吧?竟然被你骗了……哎,早知道在布鲁克林就不该被你胁迫了!”林夕月恍然大悟的样子让小荷一阵难堪,急忙辩解道:“我……才不是,我,我其实杀过好多人,不过只要你不跑,我是不会对你下手的!”
她的身影在昏黄的街灯下拉得老长,遮住了林夕月明灭不定的脸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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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说吧,你到底怎么发现的?”中分头四仰八叉地倚着墙,摆弄着那碗香味袅袅的米线,“我不信连狗都闻不出的东西你能闻出来!你该不会只因为他一句地摊五十块钱就怀疑吧?虽然这米线的确手艺垃圾到家,你也不至于连老板也怀疑!”
小荷此刻也明白发生了什么,警惕地提防着挡住门口的两个人。
林夕月低头瞥了眼脚下翘起的瓷砖,的确有血迹从缝隙中流了下去。从进门的一刻,他就感觉到脚下粘腻,尽管所有痕迹清理的干干净净,但是对一个自幼凭借除眼睛以外感官判断事物的人来说,那种表饰的伪装能起什么作用?
眼睛对于林夕月只是欣赏美景流连世间的凭据而已,真正用的,是心。
起初,他想大概老板刚杀完鸡鸭,怕顾客反胃将店里拖了一遍。不过店里却充斥着一股空气清新剂的味道,这本身比血味更让人反感,一个开饭店的不会不知道,化学试剂在人们心头的阴影。
当然,这一切推断的起源还是老板手上名贵的欧米茄,如果一个人买得起那种档次的表,又怎么会守着一间半死不活的深巷小店,忍受着客人责难?太不符合人性。
而他断定三人是一伙则是因为粗脖男人的谎言,他们根本不是老板和顾客,而是彻彻底底的专职杀手。
其实,每个人的身上都有各种气质,那是随着日常生活潜移默化的习惯累积的结果。对于专职杀人的人,压抑的感觉和森冷的味道那么多年早已融入了性格深处,无论怎么隐藏也不可能消却。
他们愈加掩饰,林夕月越是生疑。
他们以为不动声色静观其变便可以轻而易举收拾掉两人,当然没错,如果一切进行顺利的话应该是这样。就算林夕月和小荷只喝下一口汤或吃一点米线,高浓度的氰化钾也会在一分钟内发作,让他俩死的悄无声息。然而,事事往往出人意表,猎人也会成为猎物。
林夕月淡淡一笑,吐出两个字:“猜的!”
“动手!”老板哼了一声,伸手摸向腰间。
这回买家花了大价钱,买两个人的命,连装了消声的格洛克也免费提供给他们,虽然不清楚两人的身份,但是一百万美元的诱惑实在无法抗拒,比起当年在东北五万毛爷票卖命钱来说,简直天上地下,足够三人潇洒十年。
然而还不等他掏出枪,林夕月一记看似花巧的弹腿便将他整个人从外店踢进里铺,一锅滚开的高汤被他身体撞翻,洒在他整个右臂之上。同一时间,林夕月用力跺向脚下那块翘起的瓷砖。二十乘二十的标准瓷砖应力翻起,不高不低正好到他胸口的位置,林夕月一脚立定,如陀螺般打了个转,动作疾若猎豹,另一只脚切在瓷砖中间。
“咔!”一声清脆的裂帛,整块瓷砖被硬生生切成两瓣,长了眼睛一般飞向两个掏枪的男人。中分头离着他距离很近,哪里来得及躲闪,眼看着瓷砖敲在手腕上,格洛克应声掉在地上。
“快射,蠢货!”中分头对躲开瓷砖袭击的粗脖颈低吼了一声。
在这种僻静的小巷又是晚上,很少有人光顾,加上格洛克上了消音,完全可以肆无忌惮的扫射,这种距离就算穿着两层防弹衣也是徒劳,子弹照样会将人打成塞子。
粗脖颈早在广东那一带犯了点事,强奸了一个大学生之后潜逃到东北,后来又陆续做了几票,发觉不够刺激,于是干起了杀人越货的勾当,死在他手下的少说也有五六人,但论起玩枪来,他还是头一遭,所以手脚不是很利索,听到老大的话,已经慢了一拍。又见刚才还是斯斯文文公子哥模样的男人满眼狂热,如豺狼猎豹似的扑来,一时怔住了。扣着扳机的手指也不知如何就弯成了负角度,连痛的感觉还未涌上来,胸口正中心之处就挨了电光火石的一拳,他只是感觉胸腔一阵压抑后的炸裂,就失掉了直觉,贴着墙如泥鳅般滑了下去。
一切发生在弹指间。
小荷甚至还未在黑黝黝的格洛克面前做出躲闪动作,那粗壮的男人已经倒在地上,看不出任何伤痕。
“出去等我!”林夕月低沉地叮嘱了一句,拉开门揪住小荷后心,粗鲁地丢了出去。
中分头瞳孔收紧,脸色惨白地盯着林夕月,低声笑了起来:“这一百万果然不是好得的,钱没拿上,老三的命也搭进去了,咳……”
里铺那个手被烫伤的男人似乎不甘心,左手握着一把劈鸡骨刀冲出来,朝着林夕月砍去。他已是强弩之末,连平时十分之一的本领也使不出,被林夕月一个勾腿缠住脖子,一拉一伸,手里的尖刀锵地坠落,颓然扑到在地上,整张脸诡异地扭向了背侧。
杀两人,滴血未流!
中分头满眼恐惧向后瑟缩着,林夕月走到他面前,屈膝蹲下,眼神中流露出一缕哀伤:“你有家人吗,有女儿或者儿子吗?”
中分头摇摇头,身体抖若筛糠,却说不出半个乞求的字。
“那就好!”
林夕月平静地吐了口气,五指如在珠峰掐入岩石般从中分头颈后的肌肤快速插下,收紧一扯,“咯咯”一声,中分头挣扎了两下便不再动弹。
“喂,喂!”门外小荷拍打着门,“林夕月,林夕月!”
林夕月轻叹一声,哀伤地扫了一眼几分钟前还鲜活的生命,拎着袋子转身拉开门锁。
小荷失了重心,一下扑进他的怀里。
“哎,你干吗那么做,吓死我了!”小荷撑着他的胸膛,埋怨道,越过他的肩膀,往里探了一眼,忽然发现三个人都倒在地上,黑漆漆的三把格洛克一粒子弹未发。她难掩讶异地瞪着身上干干净净的林夕月,颤声道:“你不会……杀了人……杀了他们吧?”
林夕月揽住小荷的肩膀,顺手将门拉住,轻声哼笑了一下:“怎么会啊,死了连血都没有吗?只是昏了而已!我们快离开吧,说不准还有同伙!”
小荷刚才也没听到里面惨叫,想来那三人大概是被打晕了。白了一眼林夕月,冷冷道:“请把你的手拿开!”
她向前走了两步,忽然转过身,狐疑地盯着林夕月:“你不会是骗我吧?我看你的身手不弱,以前你是做什么的?”
“杀手!”林夕月绷着脸,漫不经心地说,小荷摇摇头:“你不要骗我了,你不像!”
“我为什么不像?”林夕月垂下脸一点不让地盯着小荷,她戴眼镜的样子还真像一个女教师,要是能在校园里抱着一摞书行走在别人的视线里,会是什么样的风景?世途凶险,红颜易逝,几许擦肩,诸多悲情,即便是心若磐石,冰若深潭也禁不住黯然神伤。拉萨的秋夜气候怡人,如果不是因为刚才的事情,今晚心情大概会更好吧。
小荷抬头望着明月,罕见地嘟着嘴巴露出思索的模样,似乎得到了答案,于是说:“你跟叶月在一起那些年,肯定受了不少影响,跟她那么好的人在一起怎么可能是杀手呢,是吧?否则刚才你也不会将我丢出来!杀手是冷血,而你……”
小荷负着手,领先走了几步,不让林夕月看到脸上的表情。
“呵呵!小荷,你是在说自己吧?竟然被你骗了……哎,早知道在布鲁克林就不该被你胁迫了!”林夕月恍然大悟的样子让小荷一阵难堪,急忙辩解道:“我……才不是,我,我其实杀过好多人,不过只要你不跑,我是不会对你下手的!”
她的身影在昏黄的街灯下拉得老长,遮住了林夕月明灭不定的脸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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