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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 山中包拯变阎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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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房内,余音仍未散尽,范仲淹倏然一礼,正正经经。贞娘喃喃两声,暗自离去。至于那只吊睛白额大虎,已经成为一张纸片。

    这一番事故,凡间多了个立德立功的大圣人,仙界多了个法力高强的女仙。

    而此间事日后一经传出,便各种画本不断,有说是仙人传道,有说是圣人点化,但各个版本相同的,就是安逸实乃大德。

    尤其到了后世,那一间书房,壁上提字,竟被完完整整的保留下来,供后人学者瞻仰。因壁上所言乃儒家正统,安逸竟在此界多了个亚圣封号,不过这皆是日后之事,暂不细表。

    ……

    且说安逸离开范家之后,心中却暗自发笑。这一番忽悠,竟忽悠的范仲淹对他持弟子礼,颇为有趣。

    恶趣味得到满足,看这方天地都觉得明亮几分,别有一番韵味。他心里甚至在想,是不是顺便也找包拯等名人忽悠,哦不,是点化一番。

    不过这个念头并未在他心里久留,匆匆一晃,就被他丢了开去。

    岭上白云舒复卷,

    天边皓月去还来。

    低头却入深山里,

    不问江山付与谁。

    这世间繁华,功名利禄,都是过眼云烟。区区百年后,尽随身死化虚无。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即便安逸长生不死,也不会久留这一方世界。如此又何须经营?

    倒不如在这青山绿水之间,若侥幸得悟真谛,也是一场机缘。只不过这有意无意,甚难捉摸,刻意而为,难免下乘。况且乎,道不在山水,而在于心。

    抛却心头杂念,按下剑光,落于城外深山,也不问方向,漫步而走。

    这山中景色无非树木花草、瀑布溪流,但山不一,地形不一,则景色不一,是以他并未生出索然。

    不出几日,忽闻得呼救声响起,但此处空山寂寂,深入百里,了无人烟。安逸不禁心生诧异。

    循声望去,只见一十五六岁少年,挂在峭壁青松之上。

    崖高百丈,青松距离崖顶不过几十米,想必那少年是失足跌落,恰巧被半途凸出的青松接住,不然恐怕要殒命与此。

    不过此时也危险万分,其一是,苍松不过大腿粗细,丫丫叉叉受不的几多分量。最重要的,则是下方百米外,一条金鳞红眼大蟒蛇,正气势冲冲的飞跃而上。

    大蛇长约十丈,腰如缸瓮,行走如飞。眼见少年就要葬身蛇腹,安逸眼见一场“善功”怎会放过,当下一声清啸:“妖孽岂敢伤人!”手一扬,一道紫光飞驰而出,转眼就到了怪蛇身前。

    那蛇见了这光,便由口中吐出丈许长的火焰,与这道光华绞在一起。

    安逸一边控制天魔明心剑,一边化光落到青松之上,将少年扶起:“小兄弟没事吧?”话音一落,安逸却愣了一下。

    只见少年皮肤黝黑,面容端正,双眼之中虽有惊色却坚毅无比,正气凛然。额间一轮弯月,正在眉心上方一点。

    被安逸扶起后竟不慌乱,当先一礼:“多谢道长救命之恩,包拯永生铭记,不敢忘怀!”

    竟然真的是包拯!

    安逸脸色怪异,忽然见青松根部上方有一个大洞,深黑不可见底,里面偶有红芒闪过,心头顿时戒备。

    分出一缕天魔元神查看,只见里面弯弯曲曲,或宽或窄,约摸千来米,眼前忽然一阔,只见方圆五十米的一个空旷山洞。

    洞中偶有红光闪过,其余时漆黑一片,但天魔元神自有玄妙,触目所见,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只见左边一处寒潭,上面冒着白气,右面却又一株异树,高不过一米五,枝枝桠桠接着**颗朱果,通体赤红,光芒闪烁,明暗间照亮山洞。除此之外,在两者之间有一条长长的蛇蜕,想必是那大蛇的。

    安逸见洞中并无怪异妖邪,方把注意力转还外面,此时那大蛇已知不敌,拨转身回头便走。

    安逸见此,也就收了心剑,这山洞乃是大蛇巢穴,大蛇想要伤人也是有因,再加上其颇为识趣,安逸也不愿赶尽杀绝。

    一面控制天魔元神查看里面寒潭,一面转向包拯,问道:“小兄弟为何掉落此间?”

    包拯脸色一惭,呐呐道:“回道长,在下于府城进学,归来时见一姑娘受伤野外,本待带回家中请人救治,但不知怎的,竟迷失了路径,只好随地将就一夜。但早上醒来,却发现自己在这悬崖半空之中,那女子也没了半点踪影,幸而晚间遇见道长,不然或失足跌落,或葬身蛇腹,全无生还之理。请道长受小生一拜!”

    “不必,此间危险,上去再说。”安逸说完,抓着包拯飞到悬崖之上,见他面色虽然努力保持平静,但眼中闪过的一丝震惊,恰好被安逸发现。

    心中好笑之余,口中说道:“想必你所遇见女子,不是妖狐就是鬼怪,见你心善,没有生害你的心思,只是捉弄你一番。”

    包拯诺诺称是。

    此时安逸已经用天魔元神在山洞中搜寻一番,在水中找到一方黑色石印,也不知是什么作用。见再无其他不同,把石印拖着,又将九个朱果全部摘下,一同拖了上来。

    只见一团紫红之色从崖下腾起,飞落安逸手中,但在路过包拯身边之时,那方黑印忽然凌空一跃,嗖的一声没入包拯体内!

    安逸心中一动,见包拯根本未有反应,身子一软,就仰面倒去。

    但忽然间,一缕黑烟从其体内发出,伴随阵阵威压。再其头顶上空凝结成一道人影,头戴冠旒,两侧垂香袋护耳,身穿荷叶边翻领宽袖长袍,双足着靴;浓眉大眼,国字方脸,美髯长须,手持一方大印,不正是刚才那个!

    只见他目光炯炯,威力传神,视线一转不转定在安逸身上,让安逸浑身好不自在。

    此时他想到后世传说,心中也有了几分明悟,知道眼前这个,多半就是那阎罗王了。

    传言包拯死后做了阎王,但没想到,在这个世界,他就是阎王转世。

    那方石印,多半就是元神依凭,保包拯遇到危险时候,阎王记忆法力能够复苏,神魂出窍化为阎王身,解决麻烦。

    想明白后,安逸拱手一礼,呵呵笑道:“贫道见过地府阎君,阎君果然好雅兴,竟也游戏人间!”

    他说的和善无比,但却没想到阎王脾气却不小,凝眉立目:“大胆妖人,你究竟是谁?为何地府阴阳薄中毫无记载!”

    安逸眉毛一挑,却不惧怕:“阎君糊涂,贫道乃修行之士,跳出三界之外,不在五行之中,长生不老,与天同寿。阴阳薄中如何会有记载。”

    对于他的解释,阎王却明显不信,呵斥道:“放肆!但凡得道者,都有仙人果位,吾一观便知。而你明显是凡间修士,不成仙,地府阴阳薄中总有记载,功德增减自有明示,而你却毫无命理,又非上界仙人,你究竟修的是什么妖法!”

    安逸摇头失笑:“若是妖法,难道比正法还要玄妙?贫道不过是命格特殊了一点而已,大千世界无奇不有,阎君又何必深究?”

    阎王闻此眉头一皱,觉得安逸所言也有道理,但心中依然还有疑虑。然还未等他说出口,却见安逸一笑:“阎君若想问我所习何术,且让贫道展示一番,阎君看过便知。”

    说完,安逸从怀中拿出一张素纸,放在嘴前一吹,竟化为一个一尺大小的酒坛子。

    趁阎君还未反应过来之际,放稳在地,叫一声“贫道去也!”只见他双脚往坛嘴中一钻,身影一缩,忽然消失无踪,不知哪里去了。

    阎王此时哪里不知道自己被耍了,心头大怒就要追击,但刚来到酒坛前,只见坛内空空如也,瞬间就又变为一张素纸。

    “好!好一个壶天法!好一个野道人!”阎王一张老脸被气的由黑变红,由红变紫,由紫变黑,五颜六色煞是好看。冷哼一声,法力凝结为一奏章,其上写到:“臣于云罗山遇一妖人,善使壶天密法,隐遁千里,不知去向。臣闻早年《如意册》被猿神刻于凡间,恐怕已经泄露。望天帝明查!”

    写完之后,奏章立即化为一道光芒,直达上界天庭。

    此时玉帝正在凌霄宝殿赏乐,一见之下也是惊怒:“壶天法乃天书秘册所载,遁甲挪移之术。如今这天书密册在白云洞中,有白猿神看守。今被人盗法,合当一体治罪!”

    太白金星李长庚出班奏道:“陛下,臣闻妖不自作,皆由人兴。今下赵宋真宗,听信奸臣王钦若,引诱三遍,伪造天书,矫诬上天,欺诈百姓。以此民间方尚妖巫,酿成妖衅。前日宫围中便有妖狐之异,必主妖狐做乱,天下不得太平。”

    玉帝道:“李爱卿所言,那妖人为狐?”

    李长庚一顿,他哪里知道是狐是人,只不过与白猿神私交不错,保他一保而已。当下心念急转,道:“究竟是人是狐,臣也不能确定,盖因盗天书者乃是蛋子和尚,其人曾设大誓,合有道法因缘,白猿神原无私授之罪。阎王所遇,是他也说不定。”

    玉帝问道:“蛋子和尚何人也?”

    李长庚奏道:“昔年有优婆女,十二岁出家修行,三十余年不曾破戒,偶于莲花塘中,见鸭鹅交感忽动欲心,从此怀孕,一十三月不产。一日在迎晖山下经过,腹中作痛,产下一蛋,弃之水潭而去。有迎晖僧拾得此蛋,送鸡巢中抱出一小儿来。从幼剃发为僧,是名蛋子和尚。长成后勇猛精进,一心好道,闻白云洞有天书秘法,三年辛苦,刚摹得地煞变化七十二条,央老牝狐精圣姑姑辨识其字。圣姑姑有一女,名为胡永儿,与王则有夙世姻缘,所以狐当辅佐为乱……”

    ps:感谢55551498打赏评价~~~我应该没有打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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