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平生愧事终无数,老去恩义只自全
推荐阅读:神印王座II皓月当空、宇宙职业选手、斗罗大陆V重生唐三、万相之王、星门、弃宇宙、夜的命名术、剑道第一仙、雪中悍刀行、剑来
黑岩网 www.heiyanbook.com,最快更新这个门派要逆天啊最新章节!
那是一个大雪纷飞的冬天。
对于城里的老爷们而言,冬天可是个好日子,大家可以一起出外踏雪,或者在家里围着暖炉吟诗作对,感叹一下严冬将至,夸赞一下傲雪寒梅,况且新春将至,家家户户串个门,拜个年也不错。
但这不是冬天。
真正的冬天要更加残酷。
洁白的大雪下,埋葬的是无数冻死路边的尸骨。或许武者可以好一点,但在天下亿万万民众之中,修炼有成的武者终究只是少数。粮食的缺口,朝廷的征调,还有刺骨的寒风,都是削骨钢刀。
在冬天里,想活下来是很难的一件事。
如果朝廷愿意接济,且赋税不重的话,或许会好很多。但可惜的是,那一年的朝廷比冬天更加残酷。
那一年,
朝廷的皇帝,传说中的那位天子,真龙,突然诗兴大发,想要前往北国欣赏一番所谓的大雪风光,然而那里却没有与之匹配的行宫,于是在几位宦官的建议下,北国行宫的修建就提上了日程。
圣旨一出,
天下皆动。
最好的材料,最多的人力,最快的速度,为了达成这个目标,赶在冬天结束前让那位天子欣赏到最美丽的雪景,整个帝国都行动了起来,不知道多少人被征调,冒着刺骨寒风去修建那座行宫。
曹貂便是其中之一。
他是家中的老三,但却是个天阉之人,因此在家中完全不受待见,朝廷的征调令一下发,他的父母为了保住大哥和二哥,就想办法运作疏通,让他代替自家的大哥二哥,冒名接受了朝廷的征调。
那时他二十一岁。
作为运送行宫修建材料的运输队队员,曹貂走上了前往北国的路,一路下来,不知道多少同伴死在了路上。
再然后-----
队伍被截了。
运送到一半的队伍,途径了一座名为劳白山的地界,前一秒负责带队的兵老爷还在说这附近有山贼出没,非常凶悍,后一秒山贼就冲了出来,把那位路上打死了不少人的兵老爷给砍成了麻瓜。
接着那群山贼里,曹貂就看到一个五大三粗的汉子走了出来,扛着一把生锈的大砍刀,满不在乎地说道:
“从今天起!你们就是我的人了!”
“跟老子一起混。”
“以后带你们去吃香的喝辣的!”
于是乎,曹貂成为了一名光荣的山贼。
而出乎意料的是,出身小富之家,从来没学习过武功的曹貂,最后却被发现具备相当不错的武学天赋。
拜此所赐,他得到了大当家的看中。
而山贼们也不在乎什么天阉,于是曹貂就这么在山贼窝里住了下来,混着混着,居然还当上了四当家。
那时他二十五岁。
再然后-----
山贼窝没了。
那是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和前些年一样,大当家的带他们出门打劫,而这个时候朝廷和几年前又有所不同,似乎正是修建北国行宫的缘故,中原各地都出现了乱象,陆续有起义的消息传来。
可惜朝廷的那位天子还是不吃教训。
这次他想要下江南玩玩,于是再度大兴土木,不知多少人和昔年的曹貂一样,从此走上了不归路。
仿佛历史重演了一般。
大当家带着人出门,准备截杀的是一支负责运送材料的官兵队伍,和几年前曹貂那支队伍一模一样。
但是.....结局却不同。
原因无他。
“你们这群暴徒,吃了雄心豹子胆,居然敢抢小爷的东西!”
“找打!”
在队伍里,有一位和当时的自己差不多年纪,甚至还要更小点的少年,左一拳右一拳,就把一众山贼打成了麻瓜,就连大当家亲自操刀上阵,仗着修为更高,居然都没能拿下对方,丢尽了面子。
之后在那位少年口中“赵大哥”的劝说下,
双方和解了。
大家一起上了劳白山。
于是乎,曾经的劳白山十三太保,一转眼,就变成了为天下计的起义军,还弄了个相当花哨的旗子来。
在那之后过了三年。
而那三年,
是曹貂人生中,记忆最鲜明,最热烈,最难以忘怀的三年。
作为无法生育,承继家里香火的天阉之人,曹貂一直以来都是随波逐流,父母要自己代替大哥二哥,他就去了。被人强迫着去当土匪,他也当了,甚至连大当家的要他杀人,他都一样去做了。
他不知道自己能做什么。
所以他选择听别人的。
但是----
“如果你非要随波逐流也没关系。”
“跟着我吧。”
“天阉怎么了?天阉就不能有梦想么?天阉就不是大丈夫了?跟着我,我带你去建立一番前所未有的功业,到时候全天下的人都会记住你,你要承继香火?到时候不知多少人想来当你儿子呢!”
他给了自己人生的目标,肯定了自己的价值。
对父母而言,自己微不足道。
对朝廷而言,自己微不足道。
可即便如此,
他依旧肯定了自己的价值,希望得到自己的帮助,从那一天起,曹貂就发誓,自己绝对不会辜负他的认同。
而除了那个人之外,还有一人。
“喂!阿貂,你昨天叫我的那些战斗技巧我已经学会了,你还有其他的么?”
“喂!阿貂,我昨天终于突破筑基境了,你还挺厉害的么,居然让我用了一个多月的时间才超过你诶。”
“喂!阿貂.....”
那是一个让自己羡慕嫉妒恨的少年。
天才。
用这两个字来形容他都是侮辱了他,而他的存在也无时无刻不在告诉曹貂,人和人之间的差距,有的时候真的比人和狗之间的差距还大,同时也彻底打碎了曹貂那“其实我还挺有天赋”的自信。
但那个少年却给了曹貂另一种层次上的安慰。
“说实话,我实在是太厉害了,绝大多数师傅都在十天之内被我超过了,只有曹貂你浪费了我一个多月。”
“在庸才里面,你还算比较厉害的那一类了。”
“加油啊。”
.....虽然安慰的方式很奇特。
但不可否认,在那少年的面前,天阉压根不重要,那是啥?他眼中的人恐怕只有两种:庸才和自己。
结果到了最后,他反而和那少年混熟了。
但时间总是在流逝。
三年的时光一眨眼就过去了,肯定自己的年轻人成为了新的皇帝,心高气傲的少年也孤身走进了浮云山。
那次就是永别。
“阿貂....朕快死了。”
“是,陛下。”
“朕死后,循正....朕的弟弟会登基,而朕的儿子就交给您了,你一定要抚养他长大,然后辅佐他登基,不要让循正那家伙把持了皇位,我们当初那么辛苦打下的江山,可不能旁落到他人手里。”
“是,陛下。”
“阿貂...朕,朕....朕不想死啊...朕.....!!!”
“陛下。”
“....怎么了?”
到这里,那个人的呼吸已经逐渐低微了,刚刚那一声声怒吼就是他的回光返照,而曹貂也终于按耐不住了。
他缓缓开口:
“对您而言,陆行舟究竟是什么呢?”
“陆....行....舟.....”
已经年迈的那个人嘴唇微微颤抖,接近模糊的双眼陡然一清,那一刻曹貂仿佛又看到了其年轻时的样子。
紧接着:
“对!陆行舟....阿貂!你要防着他!不能让他鱼死网破......”
那个人没能说到最后。
而曹貂也不想听。
因为那不是他想要的回答。
但无论如何,那个人的恩情他必须要报,他曾经权倾朝野,也曾经武功盖世,所以他已经没有什么追求了。
若非那个人的托付,他当年就随之而去了。
百年下来,
他尽自己最大的努力,让那个人的儿子孙子都登上了皇位。他本想就这么离世,也算不辜负那个人的托付,然而有一天,那个人的孙子却突然找上了自己,将自己请出了地心殿,却是为了对付一个人:
陆行舟。
他曾经一度不敢去想这个名字,也一度在浮云山前止步,没有敢去见他,但最后的最后,他还是逃不过。
恩情。
情义。
“.....或许这才是最好的结局,不用和你反目,也对得起我的本心。”
----这是骗人的。
事实上,曹貂自问最对不起的,就是陆行舟了,毕竟当年陆行舟走进浮云山的时候,他没有任何作为。
不过他真不愧是天才啊。
居然都成人仙了。
了不起。
“太祖对我恩重如山,没有太祖,就没有如今的曹貂。恩大于天,自然要用命去还,或许自从百年前我在地心殿里得到这门代命之术后,就一直在期待有这么一天吧,像这样身死,也算是我的夙愿。”
药王寺的残垣断壁旁,曹貂一边跌坐在地,一边低声呢喃。
他的声音很小。
但没关系。
“你应该能听得到吧。”
“......说。”
“我在浮云山的山门前的镇山石下面埋了几样东西,那是我当年在地心殿里得到的,全部送给你了。”
“这算什么?”
“........”
曹貂想说是补偿,但话到喉咙却又说不出口了,这算什么补偿,只是他的一厢情愿罢了,没有任何意义。
“抱歉。”
话音刚落,曹貂那本就裂纹密布的身体就彻底破碎,牵一发而动全身,转瞬便化作了漫天的飞沙。
.....................
神都城,国子监学宫,春秋殿。
哗啦啦翻页,这次直接停留在了倒数第二页上,桌案上的笔墨漂浮而起,便在书页上挥洒开来:
“天圣历十三年一月初二,星坠。”
“大周曹貂,得奇术后,以命换命,代天圣帝而死,亡于药王寺。”
“春秋笔注:
百年回首岁月迁,
代命偿恩再无偏。
平生愧事终无数,
老去恩义只自全。”
那是一个大雪纷飞的冬天。
对于城里的老爷们而言,冬天可是个好日子,大家可以一起出外踏雪,或者在家里围着暖炉吟诗作对,感叹一下严冬将至,夸赞一下傲雪寒梅,况且新春将至,家家户户串个门,拜个年也不错。
但这不是冬天。
真正的冬天要更加残酷。
洁白的大雪下,埋葬的是无数冻死路边的尸骨。或许武者可以好一点,但在天下亿万万民众之中,修炼有成的武者终究只是少数。粮食的缺口,朝廷的征调,还有刺骨的寒风,都是削骨钢刀。
在冬天里,想活下来是很难的一件事。
如果朝廷愿意接济,且赋税不重的话,或许会好很多。但可惜的是,那一年的朝廷比冬天更加残酷。
那一年,
朝廷的皇帝,传说中的那位天子,真龙,突然诗兴大发,想要前往北国欣赏一番所谓的大雪风光,然而那里却没有与之匹配的行宫,于是在几位宦官的建议下,北国行宫的修建就提上了日程。
圣旨一出,
天下皆动。
最好的材料,最多的人力,最快的速度,为了达成这个目标,赶在冬天结束前让那位天子欣赏到最美丽的雪景,整个帝国都行动了起来,不知道多少人被征调,冒着刺骨寒风去修建那座行宫。
曹貂便是其中之一。
他是家中的老三,但却是个天阉之人,因此在家中完全不受待见,朝廷的征调令一下发,他的父母为了保住大哥和二哥,就想办法运作疏通,让他代替自家的大哥二哥,冒名接受了朝廷的征调。
那时他二十一岁。
作为运送行宫修建材料的运输队队员,曹貂走上了前往北国的路,一路下来,不知道多少同伴死在了路上。
再然后-----
队伍被截了。
运送到一半的队伍,途径了一座名为劳白山的地界,前一秒负责带队的兵老爷还在说这附近有山贼出没,非常凶悍,后一秒山贼就冲了出来,把那位路上打死了不少人的兵老爷给砍成了麻瓜。
接着那群山贼里,曹貂就看到一个五大三粗的汉子走了出来,扛着一把生锈的大砍刀,满不在乎地说道:
“从今天起!你们就是我的人了!”
“跟老子一起混。”
“以后带你们去吃香的喝辣的!”
于是乎,曹貂成为了一名光荣的山贼。
而出乎意料的是,出身小富之家,从来没学习过武功的曹貂,最后却被发现具备相当不错的武学天赋。
拜此所赐,他得到了大当家的看中。
而山贼们也不在乎什么天阉,于是曹貂就这么在山贼窝里住了下来,混着混着,居然还当上了四当家。
那时他二十五岁。
再然后-----
山贼窝没了。
那是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和前些年一样,大当家的带他们出门打劫,而这个时候朝廷和几年前又有所不同,似乎正是修建北国行宫的缘故,中原各地都出现了乱象,陆续有起义的消息传来。
可惜朝廷的那位天子还是不吃教训。
这次他想要下江南玩玩,于是再度大兴土木,不知多少人和昔年的曹貂一样,从此走上了不归路。
仿佛历史重演了一般。
大当家带着人出门,准备截杀的是一支负责运送材料的官兵队伍,和几年前曹貂那支队伍一模一样。
但是.....结局却不同。
原因无他。
“你们这群暴徒,吃了雄心豹子胆,居然敢抢小爷的东西!”
“找打!”
在队伍里,有一位和当时的自己差不多年纪,甚至还要更小点的少年,左一拳右一拳,就把一众山贼打成了麻瓜,就连大当家亲自操刀上阵,仗着修为更高,居然都没能拿下对方,丢尽了面子。
之后在那位少年口中“赵大哥”的劝说下,
双方和解了。
大家一起上了劳白山。
于是乎,曾经的劳白山十三太保,一转眼,就变成了为天下计的起义军,还弄了个相当花哨的旗子来。
在那之后过了三年。
而那三年,
是曹貂人生中,记忆最鲜明,最热烈,最难以忘怀的三年。
作为无法生育,承继家里香火的天阉之人,曹貂一直以来都是随波逐流,父母要自己代替大哥二哥,他就去了。被人强迫着去当土匪,他也当了,甚至连大当家的要他杀人,他都一样去做了。
他不知道自己能做什么。
所以他选择听别人的。
但是----
“如果你非要随波逐流也没关系。”
“跟着我吧。”
“天阉怎么了?天阉就不能有梦想么?天阉就不是大丈夫了?跟着我,我带你去建立一番前所未有的功业,到时候全天下的人都会记住你,你要承继香火?到时候不知多少人想来当你儿子呢!”
他给了自己人生的目标,肯定了自己的价值。
对父母而言,自己微不足道。
对朝廷而言,自己微不足道。
可即便如此,
他依旧肯定了自己的价值,希望得到自己的帮助,从那一天起,曹貂就发誓,自己绝对不会辜负他的认同。
而除了那个人之外,还有一人。
“喂!阿貂,你昨天叫我的那些战斗技巧我已经学会了,你还有其他的么?”
“喂!阿貂,我昨天终于突破筑基境了,你还挺厉害的么,居然让我用了一个多月的时间才超过你诶。”
“喂!阿貂.....”
那是一个让自己羡慕嫉妒恨的少年。
天才。
用这两个字来形容他都是侮辱了他,而他的存在也无时无刻不在告诉曹貂,人和人之间的差距,有的时候真的比人和狗之间的差距还大,同时也彻底打碎了曹貂那“其实我还挺有天赋”的自信。
但那个少年却给了曹貂另一种层次上的安慰。
“说实话,我实在是太厉害了,绝大多数师傅都在十天之内被我超过了,只有曹貂你浪费了我一个多月。”
“在庸才里面,你还算比较厉害的那一类了。”
“加油啊。”
.....虽然安慰的方式很奇特。
但不可否认,在那少年的面前,天阉压根不重要,那是啥?他眼中的人恐怕只有两种:庸才和自己。
结果到了最后,他反而和那少年混熟了。
但时间总是在流逝。
三年的时光一眨眼就过去了,肯定自己的年轻人成为了新的皇帝,心高气傲的少年也孤身走进了浮云山。
那次就是永别。
“阿貂....朕快死了。”
“是,陛下。”
“朕死后,循正....朕的弟弟会登基,而朕的儿子就交给您了,你一定要抚养他长大,然后辅佐他登基,不要让循正那家伙把持了皇位,我们当初那么辛苦打下的江山,可不能旁落到他人手里。”
“是,陛下。”
“阿貂...朕,朕....朕不想死啊...朕.....!!!”
“陛下。”
“....怎么了?”
到这里,那个人的呼吸已经逐渐低微了,刚刚那一声声怒吼就是他的回光返照,而曹貂也终于按耐不住了。
他缓缓开口:
“对您而言,陆行舟究竟是什么呢?”
“陆....行....舟.....”
已经年迈的那个人嘴唇微微颤抖,接近模糊的双眼陡然一清,那一刻曹貂仿佛又看到了其年轻时的样子。
紧接着:
“对!陆行舟....阿貂!你要防着他!不能让他鱼死网破......”
那个人没能说到最后。
而曹貂也不想听。
因为那不是他想要的回答。
但无论如何,那个人的恩情他必须要报,他曾经权倾朝野,也曾经武功盖世,所以他已经没有什么追求了。
若非那个人的托付,他当年就随之而去了。
百年下来,
他尽自己最大的努力,让那个人的儿子孙子都登上了皇位。他本想就这么离世,也算不辜负那个人的托付,然而有一天,那个人的孙子却突然找上了自己,将自己请出了地心殿,却是为了对付一个人:
陆行舟。
他曾经一度不敢去想这个名字,也一度在浮云山前止步,没有敢去见他,但最后的最后,他还是逃不过。
恩情。
情义。
“.....或许这才是最好的结局,不用和你反目,也对得起我的本心。”
----这是骗人的。
事实上,曹貂自问最对不起的,就是陆行舟了,毕竟当年陆行舟走进浮云山的时候,他没有任何作为。
不过他真不愧是天才啊。
居然都成人仙了。
了不起。
“太祖对我恩重如山,没有太祖,就没有如今的曹貂。恩大于天,自然要用命去还,或许自从百年前我在地心殿里得到这门代命之术后,就一直在期待有这么一天吧,像这样身死,也算是我的夙愿。”
药王寺的残垣断壁旁,曹貂一边跌坐在地,一边低声呢喃。
他的声音很小。
但没关系。
“你应该能听得到吧。”
“......说。”
“我在浮云山的山门前的镇山石下面埋了几样东西,那是我当年在地心殿里得到的,全部送给你了。”
“这算什么?”
“........”
曹貂想说是补偿,但话到喉咙却又说不出口了,这算什么补偿,只是他的一厢情愿罢了,没有任何意义。
“抱歉。”
话音刚落,曹貂那本就裂纹密布的身体就彻底破碎,牵一发而动全身,转瞬便化作了漫天的飞沙。
.....................
神都城,国子监学宫,春秋殿。
哗啦啦翻页,这次直接停留在了倒数第二页上,桌案上的笔墨漂浮而起,便在书页上挥洒开来:
“天圣历十三年一月初二,星坠。”
“大周曹貂,得奇术后,以命换命,代天圣帝而死,亡于药王寺。”
“春秋笔注:
百年回首岁月迁,
代命偿恩再无偏。
平生愧事终无数,
老去恩义只自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