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剑阁新晋小师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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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不明白为何一国帝师不在国子监里授业解惑研究学问,偏偏来这鸟不拉屎的边漠城中当县令,宁羽想想也就大抵知晓了什么事,老酒鬼以前说过,若是遇到有大智慧的老人,无论如何也应该向他请教,颜回算不算有大智慧,在宁羽看来,活过八十岁的人都是有大智慧的人,何况是颜老夫子。
轻而易举的破了自己深山老师傅的谎言,诗出何地老夫子也晦涩莫深的撇过,就连剑阁三家的命案老夫子也猜了个通透,这样的老人才是拥有大智慧,老夫子身处朝堂六十载,从未做过一天的官,可是对于那座朝堂的阴谋阳谋早已了熟于心。
当今陛下虽是体魄强健,可他屁股底下的那张金座怕是需要选下一个屁股了,立储这件事对于天下安定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大夏从来就没有所谓的什么嫡长子继承这种传国手段,这等法子虽然能让国家存在的久一些,可是,帝国终会逐渐的走向灭亡。
而自玄武门之变后,大夏之内最为尊崇的这张椅子便是能者居之,偏偏当今陛下的几个儿子没有一个省油的灯,虽然如今还是一片和睦,可西楚进犯大夏,朝堂中的矛盾日益显现,这天下最有意思的赌局将要开盘,坐庄的自然就是当今陛下,下.注的是满朝的文武百官,至于压什么,自然就是那张位子。
颜老夫子给过两任皇帝授业,历经三帝,他未曾做过朝中的官,可他说话的分量在大夏却是无人能及,早就看透人世沧桑的老人自然不想趟这浑水,便躲到剑阁安乐太平。
宁羽瞅着日斜的光辉,那像一颗大鹅蛋黄的落日看上去十分的诱人,他眯了眯眼睛,脑袋浑浑噩噩,就像那只花果山的猴子,眼前突然落下一根定海神针,是个人都会变成这样,老夫子有大智慧,自己藏在心底的杀意自然躲不过老人的火眼金睛。
自己的身世太过离奇,这西北剑阁突然冒出一个想自己这样的家伙,任何人都会有疑心,有心人略微注意一下,他所有的底细就会暴露在烈日下,何况还有早已身在帝都的薛胖子,周子孝,还有那个喜欢当公子的王爷,遍地是仇敌的好处没有,可坏处似乎不少。
他这只还未成年的幼虎,如何打得过成了年的狮子,何况还不是一只,而是一群。
现在不是锋芒毕露的时候,老夫子想让宁羽在自己的衣袖下走得稳一点,不知道老夫子如何看待自己这个不爱国者,却又为何愿意帮助自己,他心中不甚明了,可他知道,老夫子是不愿让自己去送死的,所以他从心底里感激。
至于如何做师爷,处理政务他不会,撰写文书他也不会,办理案子同样不会,可是,别的不会,但是带着几个县衙小衙役,走街串巷,看见不平事拔刀相助,教训教训地痞救救深陷畏难的小姑娘,这个他可会。
拍了拍眼睛瞪成铜铃的书局老板,宁羽忽然露出八颗洁白的牙齿,腮边两个比女子还要好看的酒窝显露,天真无邪的说道:“老板,你可听到什么了?”
那个消瘦老板不是傻子,连忙摇头,躬身说道:“小先生,小的最近耳背,刚让大夫开了几服药,还未吃呢,您刚才说得什么小的可是什么都没听到。”
宁羽瞥了一个孺子可教的眼神,虽然在剑阁这种读书人稀少的地方呆的久了,可似乎没被这股子腐朽之气腐化了脑袋,宁羽有些喜欢这个喜欢睡觉的书局老板了。
“半亩方塘一鉴开,天光云影共徘徊。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
为了奖励这个老板,宁羽抽出放在桌上的纸笔,挥笔泼墨,十分潇洒的将这首激励读书人多读书的诗句写在了宣纸上,落款李大秀才,收笔,笔落无痕。
潇洒的将笔扔进笔洗之中,笑着对老板说道:“看你书局冷冷清清,送你一首诗,祝你生意兴隆,不过记住了,小爷没来过这,从来没来过这,知道吗?”
老板痴痴的点点头,目光落在这首七言诗上边儿,便再也挪不开眼睛,字吗,一个字,丑,可这诗,书局老板虽然算不得学问深厚之人,可也算半个读书人,这天底下能写得出这等妙句的人,绝对不超过五个,可身边儿这位年不过十六,变成张口成诗,这份才情,谁能比。
听闻京城七公子之一的白衣公子齐白暄能七步成诗,却不知比不比得过这位自称小爷的少年,想着想着不知不觉的脑门就生了一片汗珠,眼睛发亮的看着字不好的妙诗,脸上抹不去的喜意,那齐白暄在红袖招一诗《泊秦淮》惊天下,诗文不在国文之中,却是天下才子佳人最为崇尚的学问。
那么这首《观书有感》又如何,老板眼睛一睁,身边早已没了宁羽的身影,暗暗懊恼一番,他高声喊道:“来人。”
没过一会儿,一个伙计从后堂睡眼惺忪的走了出来,揉了揉眼睛,莫名其妙的看着脸色通红的老板,问道:“我说老板您吆喝啥,我当来客人了呢,白高兴一场。”
消瘦老板一把拉过伙计,瞪着一双眼睛说道:“去,将剑阁最好的装裱匠师请来,快去,记住,要最好的。”
伙计一呆,自然的瞅见了桌上的那幅字儿,自认知晓几分书法道义的小伙计,满脸鄙夷的指着那幅丑字儿笑道:“老板,您不会要装裱这幅字儿吧,要我看,这字儿还不如三岁小儿写得好。”
消瘦老板眉头一挑,怒色道:“你小子懂个屁,这字儿是不好,可却是万金不换的宝贝,你仔细瞅瞅。”
耳濡目染学得了不少东西的伙计自然也是识货之人,嘴里嘟囔的念完一首诗,满脸惊骇的痴痴说道:“这、这诗是谁写的,店里的诗集可没有,难道是新作,这这……”
消瘦老板面色严肃,一字一顿说道:“你知道一首惊国的诗句意义何在,我要将此诗送去京城,去请装裱匠师,请最好的。”老板讲最好的又说了一句。
伙计浑身颤抖,像只被咬了的沙兔子,一溜烟就没了身影,消瘦老板像是端着一件稀世之宝的看着纸上,眼中尽是痴迷。
…………
…………
回到家,将从巷口带回来的满满一大碗抄手吸溜吸溜的吃完,心情舒畅的宁羽又将白鱼儿剩下的半碗抄手一干而尽,他觉得这个世界美好了许多,就连那只叫做嫦娥的兔子在他的眼里也变得顺眼了许多。
感觉莫名其妙的白鱼儿瞅着宁羽心里头满是担心,走的时候还是满脸颓然,这会儿居然变得如此高兴,而且这不是最怪的,她等着眸子看着宁羽将仅存的黑石参全都送进了嫦娥的嘴里,而且心情十分之好的宁羽居然抱着嫦娥转了一圈。
这就相当诡异了,以为宁羽得了什么怪病的小丫头拉着宁羽怯生生的问道:“宁羽,你没事吧,若是你不高兴嫦娥吃树根,我可以喂它胡萝卜,实在不行,先生的草堂里有不少花草的。”
宁羽摸摸白鱼儿的头发,笑着说道:“不要担心,我只是遇到了一个人,想明白了一件事,所以心里头舒坦,你不必担心,至于它,我宁羽堂堂七尺男儿,如果连一只兔子都养不活,还怎么去帝都,放心好了,你只管跟着先生学习便是,不过,我想我们大概要在这里住上一段时间了。”
白鱼儿点点头,对于在哪里住这个问题,白鱼儿从来不觉得是个问题,只要随着宁羽便是,至于其他,都不是问题,因为宁羽心情舒畅所以心情不错的白鱼儿很乖巧的没有找宁羽讲故事,而是搂着白兔嫦娥早早的睡着了。
望着窗外芙蓉楼传来的隐约的笑声与红晕,宁羽忽然一笑,自言自语道:“牛.鬼蛇神最好不要来找小爷的麻烦,要不然小爷就让你们知道,剑阁小师爷的厉害,嘿嘿。”
…………
…………
春雨贵如油,在剑阁,春雨比金子更为金贵,所以,这里只有夹杂着寒意的春风,而没有春雨。
白日嗜睡而早晨却精神振振的白鱼儿早早的抱着她的兔子去洗脸刷牙了,对于宁羽发明的这个叫牙刷的东西,白鱼儿自然深恶痛绝,可在宁羽不刷牙就会变成满嘴黑牙小美人这等恶毒的恐吓之下,白鱼儿只得无奈的端着小木刷细细的刷牙。
而她的白兔自然也逃脱不了这等酷刑,哪怕它两只后脚奋力的蹬腿,可奇怪的是无论如何也逃脱不了小丫头的魔爪,一大一小外加一只情非得已的兔子,并排蹲在树下齐齐刷着牙齿,这样的情景多少有些怪异。
牙齿雪白的白鱼儿抱着牙齿雪白的嫦娥,看着牙齿雪白的宁羽,结果白鱼儿震惊的发现,宁羽居然在打扮,铜镜这种对于他来说极为奢侈的东西自然没有,他便弯腰对着瓮中的水收拾。
那件崭新的青衣穿在身上,倒是添了几分儒雅之气,收拾的一丝不苟的发髻虽然略微有些歪,可确实精神,添上一块青色的方巾,然后一双布鞋,倒真有几分偏偏读书小少年的风采。
白鱼儿神色古怪的看着他,然后问道:“宁羽,你要去相亲吗?”
面上带着微笑的宁羽轻轻敲打了一下小丫头,说道:“相亲是一件很令人头疼的事,我怎么会去相亲。”
“那你要去做什么?”
宁羽抬了抬头,那块方巾也跟着抖了抖,他摸着白鱼儿的脑袋,回答道:“做官。”
“做官,太好了,宁羽是当官了,什么官?”白鱼儿兴奋的问道。
宁羽手指头指指自己的方巾,然后说道:“师爷。”
白鱼儿神色疑惑,弱弱问道:“师爷也算官?”
宁羽瞅瞅丫头,然后看看天,而后无比肯定的说道:“算。”
想不明白为何一国帝师不在国子监里授业解惑研究学问,偏偏来这鸟不拉屎的边漠城中当县令,宁羽想想也就大抵知晓了什么事,老酒鬼以前说过,若是遇到有大智慧的老人,无论如何也应该向他请教,颜回算不算有大智慧,在宁羽看来,活过八十岁的人都是有大智慧的人,何况是颜老夫子。
轻而易举的破了自己深山老师傅的谎言,诗出何地老夫子也晦涩莫深的撇过,就连剑阁三家的命案老夫子也猜了个通透,这样的老人才是拥有大智慧,老夫子身处朝堂六十载,从未做过一天的官,可是对于那座朝堂的阴谋阳谋早已了熟于心。
当今陛下虽是体魄强健,可他屁股底下的那张金座怕是需要选下一个屁股了,立储这件事对于天下安定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大夏从来就没有所谓的什么嫡长子继承这种传国手段,这等法子虽然能让国家存在的久一些,可是,帝国终会逐渐的走向灭亡。
而自玄武门之变后,大夏之内最为尊崇的这张椅子便是能者居之,偏偏当今陛下的几个儿子没有一个省油的灯,虽然如今还是一片和睦,可西楚进犯大夏,朝堂中的矛盾日益显现,这天下最有意思的赌局将要开盘,坐庄的自然就是当今陛下,下.注的是满朝的文武百官,至于压什么,自然就是那张位子。
颜老夫子给过两任皇帝授业,历经三帝,他未曾做过朝中的官,可他说话的分量在大夏却是无人能及,早就看透人世沧桑的老人自然不想趟这浑水,便躲到剑阁安乐太平。
宁羽瞅着日斜的光辉,那像一颗大鹅蛋黄的落日看上去十分的诱人,他眯了眯眼睛,脑袋浑浑噩噩,就像那只花果山的猴子,眼前突然落下一根定海神针,是个人都会变成这样,老夫子有大智慧,自己藏在心底的杀意自然躲不过老人的火眼金睛。
自己的身世太过离奇,这西北剑阁突然冒出一个想自己这样的家伙,任何人都会有疑心,有心人略微注意一下,他所有的底细就会暴露在烈日下,何况还有早已身在帝都的薛胖子,周子孝,还有那个喜欢当公子的王爷,遍地是仇敌的好处没有,可坏处似乎不少。
他这只还未成年的幼虎,如何打得过成了年的狮子,何况还不是一只,而是一群。
现在不是锋芒毕露的时候,老夫子想让宁羽在自己的衣袖下走得稳一点,不知道老夫子如何看待自己这个不爱国者,却又为何愿意帮助自己,他心中不甚明了,可他知道,老夫子是不愿让自己去送死的,所以他从心底里感激。
至于如何做师爷,处理政务他不会,撰写文书他也不会,办理案子同样不会,可是,别的不会,但是带着几个县衙小衙役,走街串巷,看见不平事拔刀相助,教训教训地痞救救深陷畏难的小姑娘,这个他可会。
拍了拍眼睛瞪成铜铃的书局老板,宁羽忽然露出八颗洁白的牙齿,腮边两个比女子还要好看的酒窝显露,天真无邪的说道:“老板,你可听到什么了?”
那个消瘦老板不是傻子,连忙摇头,躬身说道:“小先生,小的最近耳背,刚让大夫开了几服药,还未吃呢,您刚才说得什么小的可是什么都没听到。”
宁羽瞥了一个孺子可教的眼神,虽然在剑阁这种读书人稀少的地方呆的久了,可似乎没被这股子腐朽之气腐化了脑袋,宁羽有些喜欢这个喜欢睡觉的书局老板了。
“半亩方塘一鉴开,天光云影共徘徊。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
为了奖励这个老板,宁羽抽出放在桌上的纸笔,挥笔泼墨,十分潇洒的将这首激励读书人多读书的诗句写在了宣纸上,落款李大秀才,收笔,笔落无痕。
潇洒的将笔扔进笔洗之中,笑着对老板说道:“看你书局冷冷清清,送你一首诗,祝你生意兴隆,不过记住了,小爷没来过这,从来没来过这,知道吗?”
老板痴痴的点点头,目光落在这首七言诗上边儿,便再也挪不开眼睛,字吗,一个字,丑,可这诗,书局老板虽然算不得学问深厚之人,可也算半个读书人,这天底下能写得出这等妙句的人,绝对不超过五个,可身边儿这位年不过十六,变成张口成诗,这份才情,谁能比。
听闻京城七公子之一的白衣公子齐白暄能七步成诗,却不知比不比得过这位自称小爷的少年,想着想着不知不觉的脑门就生了一片汗珠,眼睛发亮的看着字不好的妙诗,脸上抹不去的喜意,那齐白暄在红袖招一诗《泊秦淮》惊天下,诗文不在国文之中,却是天下才子佳人最为崇尚的学问。
那么这首《观书有感》又如何,老板眼睛一睁,身边早已没了宁羽的身影,暗暗懊恼一番,他高声喊道:“来人。”
没过一会儿,一个伙计从后堂睡眼惺忪的走了出来,揉了揉眼睛,莫名其妙的看着脸色通红的老板,问道:“我说老板您吆喝啥,我当来客人了呢,白高兴一场。”
消瘦老板一把拉过伙计,瞪着一双眼睛说道:“去,将剑阁最好的装裱匠师请来,快去,记住,要最好的。”
伙计一呆,自然的瞅见了桌上的那幅字儿,自认知晓几分书法道义的小伙计,满脸鄙夷的指着那幅丑字儿笑道:“老板,您不会要装裱这幅字儿吧,要我看,这字儿还不如三岁小儿写得好。”
消瘦老板眉头一挑,怒色道:“你小子懂个屁,这字儿是不好,可却是万金不换的宝贝,你仔细瞅瞅。”
耳濡目染学得了不少东西的伙计自然也是识货之人,嘴里嘟囔的念完一首诗,满脸惊骇的痴痴说道:“这、这诗是谁写的,店里的诗集可没有,难道是新作,这这……”
消瘦老板面色严肃,一字一顿说道:“你知道一首惊国的诗句意义何在,我要将此诗送去京城,去请装裱匠师,请最好的。”老板讲最好的又说了一句。
伙计浑身颤抖,像只被咬了的沙兔子,一溜烟就没了身影,消瘦老板像是端着一件稀世之宝的看着纸上,眼中尽是痴迷。
…………
…………
回到家,将从巷口带回来的满满一大碗抄手吸溜吸溜的吃完,心情舒畅的宁羽又将白鱼儿剩下的半碗抄手一干而尽,他觉得这个世界美好了许多,就连那只叫做嫦娥的兔子在他的眼里也变得顺眼了许多。
感觉莫名其妙的白鱼儿瞅着宁羽心里头满是担心,走的时候还是满脸颓然,这会儿居然变得如此高兴,而且这不是最怪的,她等着眸子看着宁羽将仅存的黑石参全都送进了嫦娥的嘴里,而且心情十分之好的宁羽居然抱着嫦娥转了一圈。
这就相当诡异了,以为宁羽得了什么怪病的小丫头拉着宁羽怯生生的问道:“宁羽,你没事吧,若是你不高兴嫦娥吃树根,我可以喂它胡萝卜,实在不行,先生的草堂里有不少花草的。”
宁羽摸摸白鱼儿的头发,笑着说道:“不要担心,我只是遇到了一个人,想明白了一件事,所以心里头舒坦,你不必担心,至于它,我宁羽堂堂七尺男儿,如果连一只兔子都养不活,还怎么去帝都,放心好了,你只管跟着先生学习便是,不过,我想我们大概要在这里住上一段时间了。”
白鱼儿点点头,对于在哪里住这个问题,白鱼儿从来不觉得是个问题,只要随着宁羽便是,至于其他,都不是问题,因为宁羽心情舒畅所以心情不错的白鱼儿很乖巧的没有找宁羽讲故事,而是搂着白兔嫦娥早早的睡着了。
望着窗外芙蓉楼传来的隐约的笑声与红晕,宁羽忽然一笑,自言自语道:“牛.鬼蛇神最好不要来找小爷的麻烦,要不然小爷就让你们知道,剑阁小师爷的厉害,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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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雨贵如油,在剑阁,春雨比金子更为金贵,所以,这里只有夹杂着寒意的春风,而没有春雨。
白日嗜睡而早晨却精神振振的白鱼儿早早的抱着她的兔子去洗脸刷牙了,对于宁羽发明的这个叫牙刷的东西,白鱼儿自然深恶痛绝,可在宁羽不刷牙就会变成满嘴黑牙小美人这等恶毒的恐吓之下,白鱼儿只得无奈的端着小木刷细细的刷牙。
而她的白兔自然也逃脱不了这等酷刑,哪怕它两只后脚奋力的蹬腿,可奇怪的是无论如何也逃脱不了小丫头的魔爪,一大一小外加一只情非得已的兔子,并排蹲在树下齐齐刷着牙齿,这样的情景多少有些怪异。
牙齿雪白的白鱼儿抱着牙齿雪白的嫦娥,看着牙齿雪白的宁羽,结果白鱼儿震惊的发现,宁羽居然在打扮,铜镜这种对于他来说极为奢侈的东西自然没有,他便弯腰对着瓮中的水收拾。
那件崭新的青衣穿在身上,倒是添了几分儒雅之气,收拾的一丝不苟的发髻虽然略微有些歪,可确实精神,添上一块青色的方巾,然后一双布鞋,倒真有几分偏偏读书小少年的风采。
白鱼儿神色古怪的看着他,然后问道:“宁羽,你要去相亲吗?”
面上带着微笑的宁羽轻轻敲打了一下小丫头,说道:“相亲是一件很令人头疼的事,我怎么会去相亲。”
“那你要去做什么?”
宁羽抬了抬头,那块方巾也跟着抖了抖,他摸着白鱼儿的脑袋,回答道:“做官。”
“做官,太好了,宁羽是当官了,什么官?”白鱼儿兴奋的问道。
宁羽手指头指指自己的方巾,然后说道:“师爷。”
白鱼儿神色疑惑,弱弱问道:“师爷也算官?”
宁羽瞅瞅丫头,然后看看天,而后无比肯定的说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