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四一章 收到包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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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信一同到的,还有一张汇款单,邮的金额是一百。
夏初一摇摇头。
他还真寄钱啊?
将汇款单放一边,她的注意力,更多在那封信身上。
她拿着信,好奇地瞧着。
仍旧是部队专用的牛皮纸信封,盖着红红的邮戳,熟悉的字迹。
不同的是,这封信,非常的厚。
信件还没有拆,里头的信纸,已经鼓囊囊地仿佛要撑出信封了。
她明亮的大眼,晶晶闪烁着光。
解放军叔叔,还真能写出这么厚的信来?
心里有些痒痒的。
借口要休息,她回房将门一关,意念一闪,钻进空间。
准备慢慢地看信。
将封条小心地撕开,她把里头那叠厚厚的信纸,抖了出来。
然后,她眼角一抽,沉默了。
信封里的信纸,就真的是信纸,只是信纸,一个字都没写的,干干净净的信纸。
伴着这沓厚厚信纸飘出来的,还是一张薄薄的信。
只见上书曰:
初一,归途之中,不便写信,故字少,望谅解。
另附信纸、邮票,予你回信用。
霍时谦。
邮票,里头只搁了一张,信纸,却是一沓。
所以,解放军叔叔意思是,这些信纸,是给她用来写一封信的?
未免想得太美?
呵呵,有点想爆粗。
夏初一将从一沓信纸里,抽出一张来,回道:“过年之前,日日吃刨锅汤,太过繁忙,没空写信,望谅解。”
写完信,吹干钢笔墨水,封好,贴上邮票。
呃,她夏初一,可是讲究承诺的人呢!
回信搞定了,她的视线,不小心瞥向那张一百元的汇款单。
沉默了下。
在一个一级工人工资不到三十的年代,霍时谦给她寄来的,也算是巨款了。
又想起之前的女士手表。
她忽然觉得,手中的回信,过于薄了。
拿人手短,说得果然没错。
夏初一认命地坐下来,拿出棒针和毛线,开始织衣服。
上辈子,她跟着师父师娘,挖掘出了厨艺天赋,点亮了许多门手艺,却唯独没有学过打毛衣。
唯一的一点编织记忆,还是在遥远的年少时期,例行学的一点……毕竟,打毛衣,是时下的女人们一项普遍都会的手艺。
夏初一按照记忆摸索了一阵,只巴巴地用平针,织出一块不平整的块状物来。
呃,很丑。
这不是重点,重点是这块东西,咋看都和毛衣沾不上边。
想了想,她干脆将这块东西,用针缝了缝,做成一个露出手指的半截手套。
然后,她又用线,在手套上,秀了一个“谦”字,外加一颗五角红星——第一次在毛线上刺绣,有些困难。最主要的是,那毛线,织得很是不平整。
不过,好在她刺绣功底强悍,左右瞅了瞅,她自觉这手套,还是被她装饰得能见人的。
深呼一口气。
很好,完成了一项任务。
出了空间,她便直接去了邮递点,把手套打包,连带信,直接寄向远方。
包裹同信到部队时,正是年后。
“团长,瞧,小嫂子给你的新年礼物!”小汪见夏初一的来信,是连同包裹一起来的,兴奋地大叫。
小嫂子!
嫂子!
新年礼物!
礼物!
一瞬间,关于团长有个小媳妇,给他寄来东西的事情,传遍了营地。
霍时谦平日里如阎王般冷酷,然而每每收到来信,总会让入如沐春风那么一会儿。
一如既往,霍时谦拿到信,心情很不错。
如今见还有个包裹,嘴角更是勾出一抹淡笑。
“团长拆信了拆信了,拆礼物了拆礼物了!”小汪伙同一群兵蛋子,悄悄在外头偷窥。
霍时谦早发现了,不过今儿收到夏初一的礼物,他不介意被人偷窥。
先拆信,寥寥数语。
再拆礼物,一个从未见过的疑是手套?袋子?的东西。
霍时谦可疑地沉默了。
同信一同到的,还有一张汇款单,邮的金额是一百。
夏初一摇摇头。
他还真寄钱啊?
将汇款单放一边,她的注意力,更多在那封信身上。
她拿着信,好奇地瞧着。
仍旧是部队专用的牛皮纸信封,盖着红红的邮戳,熟悉的字迹。
不同的是,这封信,非常的厚。
信件还没有拆,里头的信纸,已经鼓囊囊地仿佛要撑出信封了。
她明亮的大眼,晶晶闪烁着光。
解放军叔叔,还真能写出这么厚的信来?
心里有些痒痒的。
借口要休息,她回房将门一关,意念一闪,钻进空间。
准备慢慢地看信。
将封条小心地撕开,她把里头那叠厚厚的信纸,抖了出来。
然后,她眼角一抽,沉默了。
信封里的信纸,就真的是信纸,只是信纸,一个字都没写的,干干净净的信纸。
伴着这沓厚厚信纸飘出来的,还是一张薄薄的信。
只见上书曰:
初一,归途之中,不便写信,故字少,望谅解。
另附信纸、邮票,予你回信用。
霍时谦。
邮票,里头只搁了一张,信纸,却是一沓。
所以,解放军叔叔意思是,这些信纸,是给她用来写一封信的?
未免想得太美?
呵呵,有点想爆粗。
夏初一将从一沓信纸里,抽出一张来,回道:“过年之前,日日吃刨锅汤,太过繁忙,没空写信,望谅解。”
写完信,吹干钢笔墨水,封好,贴上邮票。
呃,她夏初一,可是讲究承诺的人呢!
回信搞定了,她的视线,不小心瞥向那张一百元的汇款单。
沉默了下。
在一个一级工人工资不到三十的年代,霍时谦给她寄来的,也算是巨款了。
又想起之前的女士手表。
她忽然觉得,手中的回信,过于薄了。
拿人手短,说得果然没错。
夏初一认命地坐下来,拿出棒针和毛线,开始织衣服。
上辈子,她跟着师父师娘,挖掘出了厨艺天赋,点亮了许多门手艺,却唯独没有学过打毛衣。
唯一的一点编织记忆,还是在遥远的年少时期,例行学的一点……毕竟,打毛衣,是时下的女人们一项普遍都会的手艺。
夏初一按照记忆摸索了一阵,只巴巴地用平针,织出一块不平整的块状物来。
呃,很丑。
这不是重点,重点是这块东西,咋看都和毛衣沾不上边。
想了想,她干脆将这块东西,用针缝了缝,做成一个露出手指的半截手套。
然后,她又用线,在手套上,秀了一个“谦”字,外加一颗五角红星——第一次在毛线上刺绣,有些困难。最主要的是,那毛线,织得很是不平整。
不过,好在她刺绣功底强悍,左右瞅了瞅,她自觉这手套,还是被她装饰得能见人的。
深呼一口气。
很好,完成了一项任务。
出了空间,她便直接去了邮递点,把手套打包,连带信,直接寄向远方。
包裹同信到部队时,正是年后。
“团长,瞧,小嫂子给你的新年礼物!”小汪见夏初一的来信,是连同包裹一起来的,兴奋地大叫。
小嫂子!
嫂子!
新年礼物!
礼物!
一瞬间,关于团长有个小媳妇,给他寄来东西的事情,传遍了营地。
霍时谦平日里如阎王般冷酷,然而每每收到来信,总会让入如沐春风那么一会儿。
一如既往,霍时谦拿到信,心情很不错。
如今见还有个包裹,嘴角更是勾出一抹淡笑。
“团长拆信了拆信了,拆礼物了拆礼物了!”小汪伙同一群兵蛋子,悄悄在外头偷窥。
霍时谦早发现了,不过今儿收到夏初一的礼物,他不介意被人偷窥。
先拆信,寥寥数语。
再拆礼物,一个从未见过的疑是手套?袋子?的东西。
霍时谦可疑地沉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