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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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作者以明磊落为笔名开启写作的第一部作品。
作者实在已经不记得自己是基于什么灵感,起于何时何地,开始构思这么一个荒诞的故事的了。只有依稀记得自己开始动笔之初,这个故事的架构还没有完全成型。
故事不是一气呵成的,写写搁搁,时而灵感乍现,又添几笔,时而为工作琐事,点墨不沾。就这样将一部八万多字的中篇小说的写作时长无理地拉长了好几年,写到后面连作者自己对小说内容都“状况外”了,因为写作也需要作者进入角色的视角,体悟角色的情感。一旦走出角色,离开太久,再想回来就很麻烦,所以这实在是不利于写作本身的陋习。
站在上帝视角看,我们这些人类,真的可悲。生来平凡,却不甘于平凡,总想着应该追逐心中炽热的梦想;想着追逐梦想吧,又怕破坏既得利益,只能苟安于现状。又想得到更多,又怕失去已得,瞻前顾后,患得患失,渴望成功,害怕失败。所以走走停停,兜兜转转,最后还是昂着高傲的头颅迈着平凡的步子走完了一生。
佛曰人生八苦,作者觉得最苦莫过于“得不到,而又放不下”。对感情,对理想,恐怕大家多少都经历过这种感觉。
这大概就是作者基于平凡的生活和枯燥无味的工作之余偶得的灵感吧。梦,常常做;梦想,却很单纯,就只有一个。既视感、梦魇、灵异、荒诞,这些个关键词为这本书的创作指明了一个基本方向。
先说说既视感吧。这玩意儿到底有没有,至全书完也说不出个一二三。这个词的创制倒是感觉蛮贴切的。在作者本人并不久长的生存经历里,偶尔就会有这种似曾相识的既视感闪现闪灭,真的,在那一刹那间让人感觉很神奇。于是好奇心重又爱胡思乱想的我,注定会忍不住去展开想象。要是人真有前生今世,这种偶发的既视感会不会就是我们对于自己前生今世的回忆片段呢?否则,为什么你说它发生过,但实在想不起来。说它没发生,总感觉很熟悉。有时候熟悉到预料下一秒会怎么样,它果真就那样发生了。
荒诞!荒诞到让我感觉毛骨悚然,于是灵异感油然而生。所以我想,就跟大家说一个带点灵异感的荒诞故事吧。
故事的形式是梦与现实的交织,故事的内核是梦想的坚持。那么梦境与梦想怎么才能够联系到一块儿去呢?
它们都是虚幻的。
唯一的不同是,梦想通过后天的努力,是可以成真的。梦嘛,会不会成真,我不知道,我不是科学家,无权下这种定死的结论。
人活一个精神,人的精神我想大抵也是梦与现实的交织。没有梦想的人如果是咸鱼,那只有梦想而不立足于现实的人是什么鱼呢?
有梦想但又没胆量打破现状,去追逐梦想的人呢?
作者一下子感觉自己有了很多东西需要思考。
通梦这种事,我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存在,那应该只是作者的一个灵感构思。人们说的鬼压床、梦中梦、既视感这类神秘莫测的事情,作者本人却是一件不落的全都经历过。这些事情并不是不能解释的,但作者在历经的当下会认为它很“灵异”,既然大家有时候也会感到困扰,那不防就拿出来讨论讨论。
弗洛伊德说,人类的心理活动有着严格的因果关系,没有一件事是偶然的,梦也绝不是偶然形成的联想,而是欲望的满足。人在睡眠时,超我松懈,潜意识中的欲望绕过抵抗,并以伪装的方式,乘机闯入意识而形成梦,而梦,就是对清醒时被压抑到潜意识中的欲望的一种表达,是通向潜意识的一条秘密通道。
梦的虚无性,梦想的或然性,这些难以捉摸同时也不可或缺的属性,无疑是创作者非常好用的一张牌。
小说的主题,自然是关于梦想的探讨,我们既不提倡脱离现实而完全理想化的梦想,也不提倡事事着眼于现实,把梦想看做现实的对立面,当做是雾里看花的空中楼阁。化用周杰伦的一句歌词,梦想看起来或许可笑,但它至少撑着我,试着不让我跌倒。不管探讨的最后结论是什么,一个前提是必须存在的,那就是人,应该是要有点梦想的。
有人说,男主角曾惊鸿既恋恋不忘于沈云,又放不下莫晴雨,是个大猪蹄子。
对此作者有三点要说。一,为什么男主角就一定要是完全伟光正的形象呢。生而为人,本身就是集优缺点、善恶面等两面性于一身的矛盾体。见到优秀的人,难免心猿意马,我想这是人之常情。心之所想、意之所往,与身之所动,行之所为是两码事。谁能说自己一辈子只对一个人动过心呢?
二,人物的行为与逻辑、情节是紧密联系的。沈云在情节上,是一个虚拟的人,而曾惊鸿却是一个真实的人。那么在逻辑上,当你喜欢一个虚拟的人,又该怎么办呢?你的心想着那个人,可是你的人还在现实里呀。既活在现实,就须重视现实的规则。
三,作者笔下的沈云和莫晴雨两个角色,其实是一种象征。代表的是主角曾惊鸿的一种状态:对梦想心向往之,却也放不下现实的羁绊。一直在梦想与现实的处境中煎熬挣扎、彷徨徘徊。从这个角度来说,大多数人都有曾惊鸿的影子。
所以,我只是把曾惊鸿当普通人来写,不是把他当作圣人来写。我写他坚持理想的优点,也写他具有优柔寡断的普通人性格的缺点。作者认为这样的人,才是更贴近于普通人形象的人。
象征主义的手法,必须要读者在阅读中敏锐地领悟到了,才能使它在情节上被赋予了特殊的含义。继而由这含义,来牵引读着思考整个小说的思想主旨。
如果沈云代表虚幻的而又得不到的梦想,一直吸引着主角;莫晴雨代表真实可感却又令人放不下的现实,却一直被忽略。从这个角度看去,似乎那些表现曾惊鸿“渣”品质的情节,就有了特别的意义。他不是在两个女人之间摇摆不定,而是在现实和梦想之间难以取舍。莫晴雨向他告白时,他舍不得自己的梦想;沈云要带他在梦里徜徉时,他又老放不下现实。我想,大多数有梦想的人,几乎都要经历这样一段艰难挣扎的青葱岁月。一如那句歌词里唱的,理想总是诱惑着年轻的朋友,同时也只有理想在支撑着那些麻木的血肉。
所以结局“梦魇的轮回”也就有了意义。不是曾惊鸿救回梦魇中的沈云,而是他要救回自己的梦想,救回自己已经快要沉沦的心。作者希望他真正地达到中庸,即能与自己的现实和解,又能坚持自己的初心。当我们做不了英雄的时候,总也该脚踏大地,再来仰望星空吧。
何况,现实和梦想就算是统一对立的,那也是相互依赖,相互融合的矛盾体呀。当梦与现实交织,谁又能分清哪个是梦,哪个是现实呢。
恐怕写到最后,作者自己也分不清了。也许,一直上赶着追求曾惊鸿的莫晴雨才是一个梦,那次山洞前偶遇的沈云才是现实里的呢。
至于整个故事的动因是什么,可能作者自己也不知道。比如,你要写一个“穿越时空的爱恋”这样的故事,那么故事能够形成的契机就是“穿越”,因为发生了穿越,所以才能发生穿越时空的爱恋。
也就是故事到底的样子是怎么样运转的,由什么因得什么果的问题。
是“前生今世论”,是“梦与现实交织论”,还是“书里的情节渗透进了现实”论?应该说当初开始构思它时的初心是什么,本人现在已经想不起来了。但到了后面,作者觉得也没那么重要了,我只是借一个躯壳表达一个思想,思想能够表达出来,而躯壳到底有几个分身,其中哪一个才是真的,已经不太被在意了。
因为已经把它写成了这个样子,所以还是让大家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地看吧。作者希望写出可以从多角度解读和开放式的结尾供大家根据自己的喜好去理解。
或许,简单一点,就如故事里描述的那样,它就是一个简单的交错时空下发生的通梦,从而引发的男女主人公的邂逅。
或许再复杂一点,前半部分表现出来的是男主的梦境,后半部分隐喻它就是平凡而怀揣“作家梦”的莫晴雨写得一本名叫《好梦频惊》的小说的内容呢。
又或许,这些都不是。这既不是什么严苛的现实,也不是什么荒诞奇幻的梦,只不过是一个在生活中普通而又平凡的Loser,在一次无意的碰撞时偶得的人生三大错觉之一的“她可能喜欢我”的既视感下,展开的一次漫长而无聊的意淫呢。
毕竟……哼,男人嘛!
你懂的。
这是作者以明磊落为笔名开启写作的第一部作品。
作者实在已经不记得自己是基于什么灵感,起于何时何地,开始构思这么一个荒诞的故事的了。只有依稀记得自己开始动笔之初,这个故事的架构还没有完全成型。
故事不是一气呵成的,写写搁搁,时而灵感乍现,又添几笔,时而为工作琐事,点墨不沾。就这样将一部八万多字的中篇小说的写作时长无理地拉长了好几年,写到后面连作者自己对小说内容都“状况外”了,因为写作也需要作者进入角色的视角,体悟角色的情感。一旦走出角色,离开太久,再想回来就很麻烦,所以这实在是不利于写作本身的陋习。
站在上帝视角看,我们这些人类,真的可悲。生来平凡,却不甘于平凡,总想着应该追逐心中炽热的梦想;想着追逐梦想吧,又怕破坏既得利益,只能苟安于现状。又想得到更多,又怕失去已得,瞻前顾后,患得患失,渴望成功,害怕失败。所以走走停停,兜兜转转,最后还是昂着高傲的头颅迈着平凡的步子走完了一生。
佛曰人生八苦,作者觉得最苦莫过于“得不到,而又放不下”。对感情,对理想,恐怕大家多少都经历过这种感觉。
这大概就是作者基于平凡的生活和枯燥无味的工作之余偶得的灵感吧。梦,常常做;梦想,却很单纯,就只有一个。既视感、梦魇、灵异、荒诞,这些个关键词为这本书的创作指明了一个基本方向。
先说说既视感吧。这玩意儿到底有没有,至全书完也说不出个一二三。这个词的创制倒是感觉蛮贴切的。在作者本人并不久长的生存经历里,偶尔就会有这种似曾相识的既视感闪现闪灭,真的,在那一刹那间让人感觉很神奇。于是好奇心重又爱胡思乱想的我,注定会忍不住去展开想象。要是人真有前生今世,这种偶发的既视感会不会就是我们对于自己前生今世的回忆片段呢?否则,为什么你说它发生过,但实在想不起来。说它没发生,总感觉很熟悉。有时候熟悉到预料下一秒会怎么样,它果真就那样发生了。
荒诞!荒诞到让我感觉毛骨悚然,于是灵异感油然而生。所以我想,就跟大家说一个带点灵异感的荒诞故事吧。
故事的形式是梦与现实的交织,故事的内核是梦想的坚持。那么梦境与梦想怎么才能够联系到一块儿去呢?
它们都是虚幻的。
唯一的不同是,梦想通过后天的努力,是可以成真的。梦嘛,会不会成真,我不知道,我不是科学家,无权下这种定死的结论。
人活一个精神,人的精神我想大抵也是梦与现实的交织。没有梦想的人如果是咸鱼,那只有梦想而不立足于现实的人是什么鱼呢?
有梦想但又没胆量打破现状,去追逐梦想的人呢?
作者一下子感觉自己有了很多东西需要思考。
通梦这种事,我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存在,那应该只是作者的一个灵感构思。人们说的鬼压床、梦中梦、既视感这类神秘莫测的事情,作者本人却是一件不落的全都经历过。这些事情并不是不能解释的,但作者在历经的当下会认为它很“灵异”,既然大家有时候也会感到困扰,那不防就拿出来讨论讨论。
弗洛伊德说,人类的心理活动有着严格的因果关系,没有一件事是偶然的,梦也绝不是偶然形成的联想,而是欲望的满足。人在睡眠时,超我松懈,潜意识中的欲望绕过抵抗,并以伪装的方式,乘机闯入意识而形成梦,而梦,就是对清醒时被压抑到潜意识中的欲望的一种表达,是通向潜意识的一条秘密通道。
梦的虚无性,梦想的或然性,这些难以捉摸同时也不可或缺的属性,无疑是创作者非常好用的一张牌。
小说的主题,自然是关于梦想的探讨,我们既不提倡脱离现实而完全理想化的梦想,也不提倡事事着眼于现实,把梦想看做现实的对立面,当做是雾里看花的空中楼阁。化用周杰伦的一句歌词,梦想看起来或许可笑,但它至少撑着我,试着不让我跌倒。不管探讨的最后结论是什么,一个前提是必须存在的,那就是人,应该是要有点梦想的。
有人说,男主角曾惊鸿既恋恋不忘于沈云,又放不下莫晴雨,是个大猪蹄子。
对此作者有三点要说。一,为什么男主角就一定要是完全伟光正的形象呢。生而为人,本身就是集优缺点、善恶面等两面性于一身的矛盾体。见到优秀的人,难免心猿意马,我想这是人之常情。心之所想、意之所往,与身之所动,行之所为是两码事。谁能说自己一辈子只对一个人动过心呢?
二,人物的行为与逻辑、情节是紧密联系的。沈云在情节上,是一个虚拟的人,而曾惊鸿却是一个真实的人。那么在逻辑上,当你喜欢一个虚拟的人,又该怎么办呢?你的心想着那个人,可是你的人还在现实里呀。既活在现实,就须重视现实的规则。
三,作者笔下的沈云和莫晴雨两个角色,其实是一种象征。代表的是主角曾惊鸿的一种状态:对梦想心向往之,却也放不下现实的羁绊。一直在梦想与现实的处境中煎熬挣扎、彷徨徘徊。从这个角度来说,大多数人都有曾惊鸿的影子。
所以,我只是把曾惊鸿当普通人来写,不是把他当作圣人来写。我写他坚持理想的优点,也写他具有优柔寡断的普通人性格的缺点。作者认为这样的人,才是更贴近于普通人形象的人。
象征主义的手法,必须要读者在阅读中敏锐地领悟到了,才能使它在情节上被赋予了特殊的含义。继而由这含义,来牵引读着思考整个小说的思想主旨。
如果沈云代表虚幻的而又得不到的梦想,一直吸引着主角;莫晴雨代表真实可感却又令人放不下的现实,却一直被忽略。从这个角度看去,似乎那些表现曾惊鸿“渣”品质的情节,就有了特别的意义。他不是在两个女人之间摇摆不定,而是在现实和梦想之间难以取舍。莫晴雨向他告白时,他舍不得自己的梦想;沈云要带他在梦里徜徉时,他又老放不下现实。我想,大多数有梦想的人,几乎都要经历这样一段艰难挣扎的青葱岁月。一如那句歌词里唱的,理想总是诱惑着年轻的朋友,同时也只有理想在支撑着那些麻木的血肉。
所以结局“梦魇的轮回”也就有了意义。不是曾惊鸿救回梦魇中的沈云,而是他要救回自己的梦想,救回自己已经快要沉沦的心。作者希望他真正地达到中庸,即能与自己的现实和解,又能坚持自己的初心。当我们做不了英雄的时候,总也该脚踏大地,再来仰望星空吧。
何况,现实和梦想就算是统一对立的,那也是相互依赖,相互融合的矛盾体呀。当梦与现实交织,谁又能分清哪个是梦,哪个是现实呢。
恐怕写到最后,作者自己也分不清了。也许,一直上赶着追求曾惊鸿的莫晴雨才是一个梦,那次山洞前偶遇的沈云才是现实里的呢。
至于整个故事的动因是什么,可能作者自己也不知道。比如,你要写一个“穿越时空的爱恋”这样的故事,那么故事能够形成的契机就是“穿越”,因为发生了穿越,所以才能发生穿越时空的爱恋。
也就是故事到底的样子是怎么样运转的,由什么因得什么果的问题。
是“前生今世论”,是“梦与现实交织论”,还是“书里的情节渗透进了现实”论?应该说当初开始构思它时的初心是什么,本人现在已经想不起来了。但到了后面,作者觉得也没那么重要了,我只是借一个躯壳表达一个思想,思想能够表达出来,而躯壳到底有几个分身,其中哪一个才是真的,已经不太被在意了。
因为已经把它写成了这个样子,所以还是让大家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地看吧。作者希望写出可以从多角度解读和开放式的结尾供大家根据自己的喜好去理解。
或许,简单一点,就如故事里描述的那样,它就是一个简单的交错时空下发生的通梦,从而引发的男女主人公的邂逅。
或许再复杂一点,前半部分表现出来的是男主的梦境,后半部分隐喻它就是平凡而怀揣“作家梦”的莫晴雨写得一本名叫《好梦频惊》的小说的内容呢。
又或许,这些都不是。这既不是什么严苛的现实,也不是什么荒诞奇幻的梦,只不过是一个在生活中普通而又平凡的Loser,在一次无意的碰撞时偶得的人生三大错觉之一的“她可能喜欢我”的既视感下,展开的一次漫长而无聊的意淫呢。
毕竟……哼,男人嘛!
你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