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残忍的慈悲 第五十九章 下面羊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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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百里路云和月,千里仓皇风沙雪,俱往矣!
梁逸广目无双,傲然站在山丘上,与千年前执剑守护国疆不同,这一次他手中握着的却是一只粉红色的HelloKitty手机。
找信号!
很遗憾,一格也没有!
虽是意料之中,但他的心里多多少少还是有些失望。不论是往昔千年,还是当今世上,西部与列国的纷争从来都未停止过,国家不得以完整,匹夫怎好安眠?
这条被风化的戈壁上,埋葬着多少曾为国家抛头颅洒热血的忠义之士?可怜在,尸横遍野,故土难归!
梁逸的乡土情怀很重,以至于面对漫漫黄沙也能触景生情。
起伏不定的丘陵呈纵向,走势从南往北,地势渐渐拔高,砂岩之间有一条干枯的河床,北方是上游,南方是下游。
古人傍水而居,故顺北方极目远眺,可看见一座座残破的遗迹,古丝绸之路把西域列国相互串联,汉邦设都护府管理,这些古老的遗迹要么是驿站,要么是没落的列国遗迹。
今晚,就在那里过夜,也好缅怀一番失去的情怀。但眼睛能看到的地方,脚杆子却不一定能走得到,Am10:17分,戈壁昼长夜短,晚8点入夜的话,还有9个多小时,时间不算短,也绝对多不到哪儿去,别看距离不远,但走下来一定还要费些脚力。
叶秋背着一个女人,还吃不吃得消?
梁逸微微一笑,X病毒的变异再厉害,始终都需要水和食物才能维持身体机能,这小子敢在自己面前打情骂俏,那就让他累得说不出话!
他转身,直接从十几米高的丘陵上跳了下去。
……
Am10:25分,三人再次启程,干涸的河床是绝佳的地理指标,顺着河床一路北上,总能看见古建筑遗迹。
行走很枯燥,至少对于梁逸而言很枯燥,但跟在身后的叶秋和周怡那就大不相同了。
周怡替叶秋擦汗,送水,打伞遮阳,叶秋则背着周怡,有事没事揩揩油,讲个荤段子,总之这两个人一路有说有笑,真把梁逸当成的当成了电灯泡。
“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两只乌鸦在树梢上谈情说爱,彼此很害羞,这时路过一放羊的农夫,他便把羊用绳子绑在了树下,便忙自己的事情去了,不一会,来了一只狼把羊吃了,这时母乌鸦看到惊讶的叫了一声:“……”,可话才说完,另一只公乌鸦就和她发生了关系。你猜猜那只母乌鸦说了什么,公乌鸦才敢做出这般事情?”
叶秋在问周怡的同时,又冲梁逸道:“梁长官,要不你也猜猜看?”
梁逸冷冷道:“没兴趣。”
周怡猜了好久也没猜对答案,搡着叶秋的肩膀问道:“那只母乌鸦到底说了啥?”
叶秋淫笑道:“女乌鸦说‘下面羊死了’。”
“下面羊死了?”周怡一脸茫然,仔细揣测起这句话。
叶秋笑问道:“对,下面羊死了,你下面痒不痒?”
“抹了碘伏之后是有点痒,但是……呃!”周怡恍然大悟,一个肘击砸在叶秋天灵盖,娇呵道:“下贱!低俗!恶心!”
“哈哈哈……”叶秋哄然大笑。
梁逸也忍不住轻笑了几声,这个叶秋,逗姑娘实在是有一套。
Am12:00,烈阳正酣,大地上已渐渐翻起了热浪,四周只有泥土的芬芳,偶尔还有阵阵的腐臭。
“梁长官,你快看哪儿!”
叶秋突然指向东南方一处裸岩——可见30m开外,一颗红岩巨石上耷拉着一具鲜血淋漓的动物骨架。高温下,动物死后1个消失微生物就会开始滋生,3个小时就会开始变质,6个小时腐烂分解……腐臭味儿便是来自于它。
“过去看看吧。”梁逸微微皱眉。
周怡捂着口鼻道:“我们还是绕开它吧,免得被传染了细菌。”
“这里算不上戈壁中心,有很多野生肉食动物在附近徘徊,这里有很完整的食物链,我们踏上这片土地就是其中一员,身份是捕食者还是生产者,很难说,要注意。”
叶秋点点头,不论平时他打情骂俏,但真要干实事的时候他绝不会马虎:“要不,你留在这里,我和梁长官去看看情况?”他问背上的周怡。
周怡摇头道:“一起去!”
“你们女人真是麻烦,这就算臭了吼?你是没去过虫穴,那味道比催泪瓦斯还生猛。”叶秋背着周怡,跟上梁逸的步伐。
尸体被啃得只剩下骨架,一些腥秽的内脏被捕食者丢弃,恶臭大多是来自于它们。梁逸凑近尸体,一边仔细检查了,一边分析道:
“尸体的死亡时间大概只有3个小时,从骸骨上的啃咬痕迹来看,应该是利齿动物所为,从咬合的深度来看,凶手应是犬科动物,从杂乱的咬相和动物尸体的体型来看,凶手应该是群居动物……结合地理位置和种种因素,”梁逸深吸了一口气,吐出一个敬畏又厌恶的名称:“荒原狼。”
狼是穷凶极恶的物种,凶残,坚韧,团结,无情!在古代,西域人传承狼道,奉狼为神,设狼图腾,自命为狼族,嗜血凶残,骁勇善战!
叶秋皱眉,左顾右盼,开始警惕。
“狼……那梁长官,这具尸体又是什么动物的?”周怡不禁打了个哆嗦,指着已被吃得不成样子的尸体问道。
“这应该是一头成年的戈壁熊。”
“沙漠里的熊……好像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周怡道。
“嗯,现在他成了别人的盘中餐。”
梁逸用剑把剩余的皮毛剔了下来,拉拉扯扯后长宽大概有个50cm,熊鬃非常保暖,用来当御寒的小毯子在适合不过了。他把毯子披在肩膀上,让太阳晒干,“走吧,注意点四周的动态,看样子凶手才离开没3小时,很有可能在附近徘徊。”他提醒着,继续往前带路。
叶秋赶紧跟上,轻叹道:“都说熊是世界上最凶猛的三大动物之一,没想到死在了狼群手中,唉……果真是双拳难敌四手啊。”
“荒原狼很少单独行动,它们除了素不吃,只要是肉都不会挑食,任何强大的物种只要被狼群盯上都会难逃厄运,它们即便打不赢你,也会默默地跟着你,荒原狼的耐力比任何动物都要强,它们能把你活活熬死,”
梁逸停下脚步,用剑指了指地上一排排的足迹道:“这就是荒原狼的脚印,从数量上来看,绝不是三个火?枪手,而是一群亡命徒。10只及以上一起行动的狼被称之为狼群,这里起码有2-30只的脚印,还有新鲜的粪便——干涸的河床附近应该会有水源,狼群不是经常性迁移的动物,它们很聪明,知道任何动物都离不开水,它们的嗅觉很灵敏,能闻到食物的芬芳,”
言语至此,他深吮.了一口四周干燥的空气,闭眼细细品尝,分辨,剖析,最后抬手指向西北方一角道:“它们就在1公里外,饱餐之后躲避酷热,嘴上还有未干涸的血迹。”
叶秋耸了耸鼻子,学着梁逸的模样开始吮嗅,“梁……梁长官,呼呼……我……我感觉我的嗅觉也很灵敏,为什么闻不到狼骚.味儿?”
梁逸舔了舔自己的食指,高举感受了片刻,缓缓道:“刚刚有一阵东南风刮过,刚好把气息传来。所谓嗅觉,就是靠捕捉不规则的分子运动来分辨并确定位置,凭人的嗅觉,如果没有风,再强的嗅觉也闻不出千里之外的气味。”
叶秋撇了撇嘴,不再乱吸气,周怡却在他耳旁轻声道:“梁长官吹得也太神了吧?”
叶秋轻声道:“你看他的样子,像是吹牛逼的人么?”
“叶秋,你继续看,这里除了狼群的脚印之外,还有什么痕迹?”梁逸一边走,一边指着河床表面,笑问道。
经这么一问,叶秋和周怡双双把头低下,在河床表面仔细探索,不一会儿,两人眼睛同时一亮,像是发现了新大陆一般:
“车轮子的痕迹!”
“聪明,”梁逸笑了笑,先买了个关子:“下面考考你们,为什么这里会出现车轮子的痕迹?”
周怡率先猜道:“可能是驴友的自驾游,你要知道现在的年轻人都喜欢挑战和冒险。”
叶秋即刻反驳道:“哪儿有人闲着没事来戈壁滩自驾游的,就算是挑战也是什么‘只带一柄刀’,或者‘单挑荒野10天’什么的综艺节目。我猜……八成是来盗墓的。”
周怡否定道:“不可能,现在国家法律这么严,偷猎盗墓可是死罪,哪儿有人敢明目张胆开车来盗墓的?再说了,你以为是在上演盗墓小说里的情节啊?这沙漠里面还有精绝古城了不是?”
梁逸补充道:“精绝国的确有,鬼洞族民也存在,它们并不是想小说中那样死于自然灾害,而是被邻国吞并,从而导致文明消失,”说到这儿,他抬手往西边一指:“从这个方向走,戈壁的砾石会逐渐变细,裸岩也会渐渐消失,当黄沙取代了石砾,沙丘取代了裸岩,那么塔克拉玛干沙漠也就到了。”
顾以诚曾经说过,沉睡的三具“蛮荒者”就是挖至华夏最西部“无人之境”。“无人之境”具体位置在哪儿顾以诚没有说,但梁逸猜测应该就在西部这几片大沙漠中,不是戈壁就是塔克拉玛干。
“话题回到刚刚的猜测——干涸的河床要比砾石滩更加容易塑型,车轮碾压出的痕迹非常深,而且还有打滑的痕迹,由此大致可以猜测出,行车当天应该下了雨的,导致河床泥土松软,”
梁逸弯腰拾起几颗和河床格格不入的,打磨得非常光滑,颜色淡黄,半个巴掌大小的石头,在手头掂了掂,肯定道:
“这帮人,是来戈壁淘金的。”
如果不出意外,我们可能会遇见他们,如果出了意外,他们很可能只剩下白骨,如果意外有惊喜,我们很可能会有一辆车,
八百里路云和月,千里仓皇风沙雪,俱往矣!
梁逸广目无双,傲然站在山丘上,与千年前执剑守护国疆不同,这一次他手中握着的却是一只粉红色的HelloKitty手机。
找信号!
很遗憾,一格也没有!
虽是意料之中,但他的心里多多少少还是有些失望。不论是往昔千年,还是当今世上,西部与列国的纷争从来都未停止过,国家不得以完整,匹夫怎好安眠?
这条被风化的戈壁上,埋葬着多少曾为国家抛头颅洒热血的忠义之士?可怜在,尸横遍野,故土难归!
梁逸的乡土情怀很重,以至于面对漫漫黄沙也能触景生情。
起伏不定的丘陵呈纵向,走势从南往北,地势渐渐拔高,砂岩之间有一条干枯的河床,北方是上游,南方是下游。
古人傍水而居,故顺北方极目远眺,可看见一座座残破的遗迹,古丝绸之路把西域列国相互串联,汉邦设都护府管理,这些古老的遗迹要么是驿站,要么是没落的列国遗迹。
今晚,就在那里过夜,也好缅怀一番失去的情怀。但眼睛能看到的地方,脚杆子却不一定能走得到,Am10:17分,戈壁昼长夜短,晚8点入夜的话,还有9个多小时,时间不算短,也绝对多不到哪儿去,别看距离不远,但走下来一定还要费些脚力。
叶秋背着一个女人,还吃不吃得消?
梁逸微微一笑,X病毒的变异再厉害,始终都需要水和食物才能维持身体机能,这小子敢在自己面前打情骂俏,那就让他累得说不出话!
他转身,直接从十几米高的丘陵上跳了下去。
……
Am10:25分,三人再次启程,干涸的河床是绝佳的地理指标,顺着河床一路北上,总能看见古建筑遗迹。
行走很枯燥,至少对于梁逸而言很枯燥,但跟在身后的叶秋和周怡那就大不相同了。
周怡替叶秋擦汗,送水,打伞遮阳,叶秋则背着周怡,有事没事揩揩油,讲个荤段子,总之这两个人一路有说有笑,真把梁逸当成的当成了电灯泡。
“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两只乌鸦在树梢上谈情说爱,彼此很害羞,这时路过一放羊的农夫,他便把羊用绳子绑在了树下,便忙自己的事情去了,不一会,来了一只狼把羊吃了,这时母乌鸦看到惊讶的叫了一声:“……”,可话才说完,另一只公乌鸦就和她发生了关系。你猜猜那只母乌鸦说了什么,公乌鸦才敢做出这般事情?”
叶秋在问周怡的同时,又冲梁逸道:“梁长官,要不你也猜猜看?”
梁逸冷冷道:“没兴趣。”
周怡猜了好久也没猜对答案,搡着叶秋的肩膀问道:“那只母乌鸦到底说了啥?”
叶秋淫笑道:“女乌鸦说‘下面羊死了’。”
“下面羊死了?”周怡一脸茫然,仔细揣测起这句话。
叶秋笑问道:“对,下面羊死了,你下面痒不痒?”
“抹了碘伏之后是有点痒,但是……呃!”周怡恍然大悟,一个肘击砸在叶秋天灵盖,娇呵道:“下贱!低俗!恶心!”
“哈哈哈……”叶秋哄然大笑。
梁逸也忍不住轻笑了几声,这个叶秋,逗姑娘实在是有一套。
Am12:00,烈阳正酣,大地上已渐渐翻起了热浪,四周只有泥土的芬芳,偶尔还有阵阵的腐臭。
“梁长官,你快看哪儿!”
叶秋突然指向东南方一处裸岩——可见30m开外,一颗红岩巨石上耷拉着一具鲜血淋漓的动物骨架。高温下,动物死后1个消失微生物就会开始滋生,3个小时就会开始变质,6个小时腐烂分解……腐臭味儿便是来自于它。
“过去看看吧。”梁逸微微皱眉。
周怡捂着口鼻道:“我们还是绕开它吧,免得被传染了细菌。”
“这里算不上戈壁中心,有很多野生肉食动物在附近徘徊,这里有很完整的食物链,我们踏上这片土地就是其中一员,身份是捕食者还是生产者,很难说,要注意。”
叶秋点点头,不论平时他打情骂俏,但真要干实事的时候他绝不会马虎:“要不,你留在这里,我和梁长官去看看情况?”他问背上的周怡。
周怡摇头道:“一起去!”
“你们女人真是麻烦,这就算臭了吼?你是没去过虫穴,那味道比催泪瓦斯还生猛。”叶秋背着周怡,跟上梁逸的步伐。
尸体被啃得只剩下骨架,一些腥秽的内脏被捕食者丢弃,恶臭大多是来自于它们。梁逸凑近尸体,一边仔细检查了,一边分析道:
“尸体的死亡时间大概只有3个小时,从骸骨上的啃咬痕迹来看,应该是利齿动物所为,从咬合的深度来看,凶手应是犬科动物,从杂乱的咬相和动物尸体的体型来看,凶手应该是群居动物……结合地理位置和种种因素,”梁逸深吸了一口气,吐出一个敬畏又厌恶的名称:“荒原狼。”
狼是穷凶极恶的物种,凶残,坚韧,团结,无情!在古代,西域人传承狼道,奉狼为神,设狼图腾,自命为狼族,嗜血凶残,骁勇善战!
叶秋皱眉,左顾右盼,开始警惕。
“狼……那梁长官,这具尸体又是什么动物的?”周怡不禁打了个哆嗦,指着已被吃得不成样子的尸体问道。
“这应该是一头成年的戈壁熊。”
“沙漠里的熊……好像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周怡道。
“嗯,现在他成了别人的盘中餐。”
梁逸用剑把剩余的皮毛剔了下来,拉拉扯扯后长宽大概有个50cm,熊鬃非常保暖,用来当御寒的小毯子在适合不过了。他把毯子披在肩膀上,让太阳晒干,“走吧,注意点四周的动态,看样子凶手才离开没3小时,很有可能在附近徘徊。”他提醒着,继续往前带路。
叶秋赶紧跟上,轻叹道:“都说熊是世界上最凶猛的三大动物之一,没想到死在了狼群手中,唉……果真是双拳难敌四手啊。”
“荒原狼很少单独行动,它们除了素不吃,只要是肉都不会挑食,任何强大的物种只要被狼群盯上都会难逃厄运,它们即便打不赢你,也会默默地跟着你,荒原狼的耐力比任何动物都要强,它们能把你活活熬死,”
梁逸停下脚步,用剑指了指地上一排排的足迹道:“这就是荒原狼的脚印,从数量上来看,绝不是三个火?枪手,而是一群亡命徒。10只及以上一起行动的狼被称之为狼群,这里起码有2-30只的脚印,还有新鲜的粪便——干涸的河床附近应该会有水源,狼群不是经常性迁移的动物,它们很聪明,知道任何动物都离不开水,它们的嗅觉很灵敏,能闻到食物的芬芳,”
言语至此,他深吮.了一口四周干燥的空气,闭眼细细品尝,分辨,剖析,最后抬手指向西北方一角道:“它们就在1公里外,饱餐之后躲避酷热,嘴上还有未干涸的血迹。”
叶秋耸了耸鼻子,学着梁逸的模样开始吮嗅,“梁……梁长官,呼呼……我……我感觉我的嗅觉也很灵敏,为什么闻不到狼骚.味儿?”
梁逸舔了舔自己的食指,高举感受了片刻,缓缓道:“刚刚有一阵东南风刮过,刚好把气息传来。所谓嗅觉,就是靠捕捉不规则的分子运动来分辨并确定位置,凭人的嗅觉,如果没有风,再强的嗅觉也闻不出千里之外的气味。”
叶秋撇了撇嘴,不再乱吸气,周怡却在他耳旁轻声道:“梁长官吹得也太神了吧?”
叶秋轻声道:“你看他的样子,像是吹牛逼的人么?”
“叶秋,你继续看,这里除了狼群的脚印之外,还有什么痕迹?”梁逸一边走,一边指着河床表面,笑问道。
经这么一问,叶秋和周怡双双把头低下,在河床表面仔细探索,不一会儿,两人眼睛同时一亮,像是发现了新大陆一般:
“车轮子的痕迹!”
“聪明,”梁逸笑了笑,先买了个关子:“下面考考你们,为什么这里会出现车轮子的痕迹?”
周怡率先猜道:“可能是驴友的自驾游,你要知道现在的年轻人都喜欢挑战和冒险。”
叶秋即刻反驳道:“哪儿有人闲着没事来戈壁滩自驾游的,就算是挑战也是什么‘只带一柄刀’,或者‘单挑荒野10天’什么的综艺节目。我猜……八成是来盗墓的。”
周怡否定道:“不可能,现在国家法律这么严,偷猎盗墓可是死罪,哪儿有人敢明目张胆开车来盗墓的?再说了,你以为是在上演盗墓小说里的情节啊?这沙漠里面还有精绝古城了不是?”
梁逸补充道:“精绝国的确有,鬼洞族民也存在,它们并不是想小说中那样死于自然灾害,而是被邻国吞并,从而导致文明消失,”说到这儿,他抬手往西边一指:“从这个方向走,戈壁的砾石会逐渐变细,裸岩也会渐渐消失,当黄沙取代了石砾,沙丘取代了裸岩,那么塔克拉玛干沙漠也就到了。”
顾以诚曾经说过,沉睡的三具“蛮荒者”就是挖至华夏最西部“无人之境”。“无人之境”具体位置在哪儿顾以诚没有说,但梁逸猜测应该就在西部这几片大沙漠中,不是戈壁就是塔克拉玛干。
“话题回到刚刚的猜测——干涸的河床要比砾石滩更加容易塑型,车轮碾压出的痕迹非常深,而且还有打滑的痕迹,由此大致可以猜测出,行车当天应该下了雨的,导致河床泥土松软,”
梁逸弯腰拾起几颗和河床格格不入的,打磨得非常光滑,颜色淡黄,半个巴掌大小的石头,在手头掂了掂,肯定道:
“这帮人,是来戈壁淘金的。”
如果不出意外,我们可能会遇见他们,如果出了意外,他们很可能只剩下白骨,如果意外有惊喜,我们很可能会有一辆车,